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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嘉敏分享

  据人社部、财政部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杭州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又是怎样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杭州养老保险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杭州养老金上调

  近日,国务院决定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将是养老金“十三连涨”,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的5.5%左右,按照国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1月份以后所增加的养老金将随调整实施时一并发放到位。

  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消息,杭州将再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主城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原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同步调整,其他统筹地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调整。

  据了解,此次将有约48.56万人从中受益,其中不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近22.6万人,占享受待遇人数的46.54%。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调整将上溯至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是杭州从2010年实施该制度来第4次调整。此前,杭州在2012年进行了第1次调整,2014年、2015年、2016年调整实现“三连增”。上一次调整是2015年1月1日,主城区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70元。

  2017杭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据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49号)精神,2015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51719元。

  根据现行政策,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临安市及桐庐县企业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586元)的,按60%确定,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2930元),按300%确定。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临安市及桐庐县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上限为12930元,下限为2586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2%,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2%,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1.5%,个人缴2%。

  2017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杭州市主城区(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09.92元)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18%。

  缴费额举例如下(单位:元):

  基数比例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金额

  80%3447.94

  18%620.63

  100%4309.92

  18%775.79

  200%8619.84

  18%1551.57

  300%12929.76

  18%2327.36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91.89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36.74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上述缴费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工粉们记得及时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款项,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

  若有疑问,可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投诉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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