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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学生优惠政策自主创业

嘉敏分享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创业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入伍,有哪些优惠的政策与大学生相关的。大学生的优惠政策有哪些相关的信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大学生优惠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税收缴纳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

  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企业运营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

  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

  (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企业注册登记

  1、程序更简化。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

  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

  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

  据省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金融贷款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在榕的中行、农行、建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该行目前没有开办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这项业务,这种尴尬情况主要缘于此类贷款的高风险。

  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银行在追求资金收益性、流动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安全性。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相对其他贷款,风险高。大学生刚毕业,缺少社会工作经验,又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或担保,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贷款。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

  即使大学生手头上有合适的项目,但这也只是个别现象。作为企业,银行发放这样贷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榕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

  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2017年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待遇、优惠政策(以新桥街道为例)

  1、两年义务兵期间,参军人员每年可领取18300元优待金(2015年标准,逐年递增,以文件为准 ),另外街道对于大学生参军两年,每人奖励10000元。

  2、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入伍均可享受中央财政实施的相应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学费补偿不高于8000元(学费超过8000元按8000元补偿,低于8000元按实际学费金额补偿。)。

  3、在校大学生生入伍服役2年,可领取以上各种补贴合计约12万余元(具体标准以文件为准)。

  4、士兵在部队期间的立功授奖,地方政府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5、在校生参军入伍可以保留学籍,退伍后的两年内可以选择复学。

  6、2013年开始,在新桥街道入伍的大学生退伍后,取得大学毕业证书后可以参加瓯海区组织的事业编制招考,只针对退伍军人。2014、2015年瓯海区录取8名退伍兵为事业编制。

  7、应征青年在参军两年后,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时,可以免缴服役的两年社会养老保险金。(金额以服役的这两年养老保险标准为准,201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约10000元)

  8、士官工资:下士(服役3-5年)平均每月4150余元,一年共49800余元;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5325余元,一年共63900余元;上士(服役9-12年)每月6185余元,一年共74220元;四级军士长(服役13-17年)每月7118余元,一年共85417余元。

  9、退伍费标准:义务兵退伍费约10000元;下士退伍费约98000元;中士退伍费约170000元;上士退伍费约290000元(转业安排工作的约170000);四级军士长退伍费约460000元(转业安排工作的约260000元)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大学生入伍退役复学后,可以申请免修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10、义务兵退役复学后,可享受民政部门给予的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23000元。(2014年退伍兵标准,逐年递增,以文件为准。)。

  11、服役2年后退伍,在部队可领取退伍费一万元左右。

  12、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在部队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干。

  13、高校在校生入伍,服役满1年以上可报考军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4、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75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850元,两年津贴共约19200元。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15〕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61号),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免征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财税〔2014〕122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150%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3)一个纳税年度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4)创新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5)凡是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在海南经济特区内完成登记注册的文化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在海南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

  2.个人所得税

  (1)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

  (2)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大学科技园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8号),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孵化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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