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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私立小学入学政策

嘉敏分享

  私立小学入学有哪些政策,南京的小学入学有哪些政策值得关注的地方。私立小学入学有哪些变动。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南京私立小学入学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南京私立小学入学政策

  民办小学的集中面试时间为5月6日、7日

  没有对可报名的小学数量做出明确规定

  民办小学先面试,之后公办小学招生开始

  4月下旬,各民办小学举行校园开放日,帮助家长了解学校

  民办小学招生细节有规定,比如单次面谈时间20分钟

  敲黑板时间到!

  每项内容的意义在哪?更多解读

  综合多位民办小学校长的采访整理如下:

  客观上限定了每位学生可报的民办小学不超过两所

  尽管会上,主管部门对每位学生可报名的民办小学数量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业内人士表示:统一面试时间,在客观上也就限定了学生可以报考的学校数量不会超过两所。

  “对学校而言,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家长在谨慎选择之后,对于学校的归属感也更强。过去,几乎每所民办校都会遭遇,招收了某位学生,但学生最终放弃录取的情况。多的时候,一所学校能有几十名学生临时反悔。有的学生甚至已经缴纳了学费,但最终还是没有到学校报到,给学校的招生工作带来不小的困扰。”

  此外,通过集中面试的方式,给焦虑的家长减压。过去,有的家长会给孩子选择六七所民办小学,美其名曰为练手,实际上,也给低龄段的孩子增添了负担。

  学校开放日先办,再面试,之后公办招生

  问:不排除有些家长是因为对民办小学不了解,所以才想要多报名多尝试。如果只能考两所,会不会降低学生被合适学校录取的可能性呢?

  答:基本不会。

  首先,民办面试后,才是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启动。如果在民办校面试不理想,原则上,不会影响学生所在学区的学校招生工作。也就是说,保证了每一位学生都有一所公办校进行托底。

  此外,4月17日至30日,南京所有的民办小学安排学校开放日。学校的操作方案,在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会面向社会公布。感兴趣的家长,完全可以通过开放日的形式,对于学校有更为深入的了解,避免盲目报名。

  民办小学招生细节有“标准”

  据了解,今年主管部门对民办小学招生的细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1、统一面试时间,且只能进行一次面试

  2、严格按照经过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方案进行招生

  3、面谈内容不涉及小学范畴

  4、面谈时间单次为20分钟。

  5、严格执行规定:均衡分班

  在这几条中,民办小学方面最大的疑惑:面试只能进行一次。对幼升小的孩子,20分钟的时间,是可以对孩子的基本水平进行判断的。但在过去,面试会分为两轮。第一轮是初步筛选、第二轮再细看。今年,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面试只能进行一轮。通过一次面试,就要确定最后的录取名单,对于学校而言,难度不可谓不大。

  目前,各个民办小学正在就面试的细则做进一步完善。以主管部门的最终发布为准!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以下时间表综合:家长微言。来源网络,以主管部门最终发布为准】

  民办小学招生时间安排:

  4月18日(周二)前,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对各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材料(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面谈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

  4月19日(周三)至5月4日(周四),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宣传、登记报名等工作(在此时间段内,具体安排由学校确定)。

  5月6日至7日(周六、周日),全市民办小学组织招生面谈工作。

  6月25日前(周日),民办小学将录取情况告知适龄儿童监护人。

  8月5日前,各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公办小学招生时间安排:

  5月13日至14日(周六、周日),全市主城区统一组织公办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其他区参照执行;

  5月26日(周五)前,各区教育局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学校名单、招生名额以及派位计划;

  6月2日至3日(周五、周六),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南京民办小学校长签承诺书

  面试不涉及小学知识内容,均衡分班

  南京21所民办小学负责人签了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提前招生,不超计划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在面谈中严格遵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不涉及容易导致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的小学阶段知识教学内容,不采取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3、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均衡分班,不以任何理由违规分设或变相分设实验班、快慢班、重点班等。

  学校名单

  玄外附小、怡馨花园小学、郑外附小、秦外附小、致远外国语小学、青奥村小学、河西外国语学校、金陵河西小学部、天河实验寄宿小学、鼓实小、宁燕外来工子弟小学、南外仙林分校小学部、力行小学、民办实验学校、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小学部、宇通实验学校、苏杰学校、南京实验国际学校、育英二外小学部、六合励志学校小学部、武家嘴实验学校小学部

  南京栖霞区小学入学政策

  一、报名要求

  1. 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 户籍审定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1)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儿童户籍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的。

  (2)户籍审定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关于拆迁户问题的处理

  ①儿童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②儿童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到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③儿童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入学。就读确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关于户籍变更问题的处理

  在招生工作开始后,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变更的,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就读确有困难或由外区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小学

  (1)公办小学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2017年,全区新增1所小学(栖霞区丁家庄第二小学),合并1所小学(栖霞区花园小学整体合并到龙潭中心小学)。

  栖霞区石埠桥小学因学校扩建,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分别由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和南京市炼油厂小学代招。

  栖霞区实验小学尧顺路校区因正在规划待建,在该校区建成之前,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在栖霞区实验小学尧化门街校区、栖霞区实验小学尧佳路校区和栖霞区实验小学尧辰路校区中任选一所学校就读。

  (2)区教育局将采取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空余学额实行电脑派位等方式,确保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符合上级相关规定。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并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日至3日在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实行电脑派位入学。

  (3)对符合南京市政策照顾对象和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

  2.民办小学

  依法支持民办小学规范办学。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

  3.特殊儿童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精神,积极接纳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要充分发挥省市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作用,积极做好特殊儿童教育工作。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依据《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可向区内指定的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小学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随迁子女的预防接种证。

  对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区入学。

  三、日程安排

  4月14日,公布《栖霞区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5月6日,各小学发布招生公告。

  5月13日至14日,小学新生报名登记。

  5月20日,各小学上报新生报名情况。

  5月26日前,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6月2日至3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4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25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1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8月5日前,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8月10日前,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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