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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网约车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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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苏如何监管网约车?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江苏网约车新规,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江苏网约车新规如下

  网约车合法化新规

  ◆发生事故怎么办?网约车平台要先行赔付

  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江苏省交通厅解释,为进一步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江苏做此细化,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出租车司机改行要考试吗?开网约车不用“加试”

  通知明确,“持有《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证》的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交通部日前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考试范围基本覆盖了网约车驾驶员的考试范围,所以巡游车驾驶员可以开网约车,这样也可以促进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

  ◆网约车价如何定?实行市场调节

  “对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省交通厅解释,明确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是国家对网约车监管上的创新。由于乘客坐网约车是可以提前预知价格的,对服务和价格可相对自主选择,所以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但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给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地方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

  ◆车站如何带客?不能在机场车站排队区揽客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网约车要去机场、火车站等地接客人,不得在出租车排队候客区揽客,可在社会停车场接人。”交通部门表示,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档次应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

  网约车纳入监管

  网约车新政管理办法

  随着网约车新政实施进入一个月倒计时,相关配套细则将密集落地。9月28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例行发布会上了解到,继7月底出租车深化改革以及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发布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等一系列配套细则也已研究制定完成,拟于近期发布。同时,按照一城一策原则,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也在研究相关落实方案和细则。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地方版”网约车新规正处于政策与民意互动磨合的关键时期,争议不断。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在发布会上介绍,距离出租车深化改革和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发布已有两个月,期间,交通部修改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两个部门规章,并于9月9日发布。同时,制定行业标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近期将发布实施。

  此外,交通运输部正在组织建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并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两个文件的规定,就网约车线上能力认定、全过程监管、计程计时设备、车辆登记和驾驶员背景审查等有关事项,研究制定配套操作细则,拟于近期发布。

  根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一城一策,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改革实施方案和细则,做好政策落地实施工作。

  记者注意到,目前正在征询公众意见的部分地方细则引发较大争议。“现在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网约车政策的时候,过度设置行政许可,尤其是依赖传统出租车管理中的数量管制、资格设置等,对于网约车实行了和出租车一模一样甚至更加严苛的管理方式。这实际上是对中央政策的一种曲解。”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建议,在管制方式上,应从传统的管人、管车,向管运营行为方向转变。

  网约车新政就将正式实施。各地出租车如何变革、网约车如何发展?这些都将依靠地方制定细化政策。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对国办关于出租车《指导意见》和七部委关于网约车《管理办法》进行细化,明确做出“网约车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由网约车经营者先行赔付”等规定。而且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 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在网约车的责任义务及监管方面,江苏省规定:网约车经营者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网约车经营者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要接入交通运输部监管平台。

  在对网约车驾驶员及车辆管理方面,江苏省规定: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从事网约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网约车车辆档次应高于地方主流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不得有巡游出租汽车标识;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 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 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网约车安全如何监管?

  “网约车在招司机时,由于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可能会降低门槛,留下安全隐患。”深圳市政协委员陈清良指出。深圳市政协彭琛与陈清良持有同样的看法,彭琛现场提供了一组8月15日深圳市官方发布的一组数据:全市网约车司机中,共有2231人身份异常,其中40人为全国在逃人员,758人为涉毒前科人员,1433人为全国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479人的驾驶证状态异常;在车辆方面,发现有6170辆车状况异常,其中有664辆达到报废标准。他表示:“网约车驾驶员准入门槛的审核应交给政府把关,否则市民不放心。”

  对此,南山区政协郑春雨持不同观点:国家已经颁布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对平台、对司机已经有种种约束,地方政府只要按这个执行就可以,没有必要再加码,把网约车管死了,“光滴滴打车平台一天单量已经1000多万,发生一单这样的事情,这个在出租车行业也是有可能的,并不能因为出现了这一单安全事故就把整个网约车打死”。

  网约车数量要不要控制?

  “城市的道路资源非常有限,公交优先是共识,网约车只是补充。”陈清良认为,如果数量不适当控制,有可能给已经不堪重负的城市交通雪上加霜。彭琛也表示,网约车的总量不光包括本地注册车牌,还包括异地注册车牌。据了解,从2015年至今,在深圳已经注册的异地车牌网约车就已达到30万辆,“对交通不是一个超量吗?这样的超量难道不应该管吗?政府一定要管”。

  网约车价格是否需管制?

  对于网约车价格是否需要管控,彭琛、陈清良持支持观点。彭琛提出,尤其在滴滴收购优步(中国)后,已多番涨价,大有涉嫌价格垄断的趋势。国家发改委前后两次约谈滴滴平台,就是为防止垄断价格抬头的发生。

  郑春雨则认为,市民在选择网约车时,价格已经在那里,是自愿选择的。深圳市政协委员王雪也认为,网约车的出现正是反垄断。比如说如果现在滴滴涉嫌垄断,产生高额利润,就一定会有企业来分他这块蛋糕。在互联网时代,份额不能代表完全垄断,关键在市场是不是开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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