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物有哪些方法
保护动物是一项耗资巨大而又十分艰巨的工作,需要采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舆论的综合手段来完成。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保护动物有哪些方法,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护动物有哪些方法
建立自然保护区
保护濒危动物的根本性措施就是保护其栖息地,而保护栖息地的主要途径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不仅可以保护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而且还可以使其他种类的野生动植物得到很好的保护。我国已建立了数百处濒危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使相当一部分濒危动物得到切实保护,野驴、野牛、亚洲象、白唇鹿、羚牛、马鹿、金丝猴、大鸨等的数量,已有明显增加。
开展驯养繁殖
驯养繁殖,是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濒危动物资源的一条有效途径。发展人工繁殖种群,既可防止或延缓有关物种的灭绝,又可满足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减少对野生种群的猎捕压力,还可为实施再引进工程提供种源,重建或壮大有关物种的野生种群。改革开放以前,动物园系统是我国驯、养繁殖濒危动物的主体,但其目的主要在于展览。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和地方建立了不少濒危动物繁育、救护中心,专门从事濒危动物的驯养繁殖和救护工作。如国家为拯救大熊猫、朱鹮、扬子鳄、东北虎等极度濒危动物,投资设立了多处繁殖研究中心;为实施野马、麋鹿再引进工程,建立了多处人工繁殖基地;为保护、发展濒危动物资源,成立了多处综合性的濒危动物驯养繁殖中心。各地为救护濒危动物,也相继建立或指定了一个或多个濒危动物救护中心,这些救护中心的职能之一就是驯养繁殖濒危动物。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为生产建设需要,还建立了大量的养鹿场、养熊场、养猴场、养蛇场、龟鳖场、养鸟场、养麝场等,用于生产实验动物或者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实施再引进工程
再引进工程是保护、壮大极度濒危动物野生种群的重要手段。所谓的再引进,就是在某个物种曾经分布但现已灭绝的地区,再引入该物种的活体用于建立新的种群;或者是向某物种现存的极小的野生种群补充新的活体,以充实该野生种群并促进其发展壮大,后者又称再充实。我国已成功地实施拯救麋鹿的再引进工程,正在着手实施野马、赛加羚羊的再引进工程。另外,我国正在计划实施的华南虎拯救工程、以及正在研究开展的野生扬子鳄保护管理工程,均属于再充实类型的再引进。从某种角度讲,在原产地放生被没收的物种,如猎隼、缅甸陆龟、穿山甲、蟒蛇、猕猴等,也属于野生种群再充实活动。
资源监测
开展资源监测是保护和持续利用濒危动物的必要步骤。通过资源监测,可以了解濒危动物野生种群数量的消长和分布区的变迁,为国家制定有关保护管理利用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资源监测体系。
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保护和持续利用濒危动物的必要步骤。开展濒危动物的生物学研究,有利于了解濒危动物的致危因素,研究解决濒危动物的救护问题。近些年来,国家已先后设立了3所濒危动物研究所,并在东北林业大学设立了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学院,专门承担濒危动物研究或濒危动物研究人员培养工作。另外,我国的许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及濒危动物繁育中心,也承担了濒危动物的研究工作。
提高法律保护地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濒危动物的市场需求将不断扩大,保护管理的难度也会不断加大,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规范濒危动物保护管理和经营利用行为。对于那些目前尚未濒危但开发利用强度很高的一般保护动物,需要将其列为重点保护动物,限制对其野外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对于那些市场需求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濒危动物,需要适当地提高其保护级别,禁止或限制开发利用野外资源,鼓励开展驯养繁殖活动;对于濒危程度较高的种类,需要国家和社会扶持开展驯养繁殖活动,禁止对野外资源的开发利用,将有关经营利用活动仅限于人工繁殖的后代。国家和有关省区正在调整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物种步入重点保护的行列。
开展国际合作
濒危动物是全世界的共同财产,其保护管理更是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濒危动物保护管理资金严重不足,技术、设备和保护管理方法还很落后,需要从发达国家引进资金技术和设备,需要向有关国家学习先进经验。在一定范围内,离开了国际合作,有些保护管理和科研工作就难以开展,有些种类的濒危动物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世界各国保护动物的方法
意大利:三天不遛狗将被罚款
意大利都灵市议会的一部法规规定:“狗主人可以骑自行车遛狗,但其速度不能使狗太劳累”;如果狗主人三天不遛狗,将被处以最高达650美元的罚款;主人不能给自己的宠物染色,或为了美观,截去宠物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如割掉狗的尾巴等。意大利的动物保护法规规定,虐待或遗弃宠物者可被判入狱1年或罚款10000欧元。
德国: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
德国议会通过的《动物保护法》规定: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物质条件。认领或购买小动物时,要求考察认领者的饲养基本知识和家庭条件。德国农业部下属的有关机构有权对饲养场所和饲养者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等。
《动物保护法》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规定,一般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弃犬者需缴约折合人民币二十三万元的巨额罚款,严重虐待犬只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德国法律赋予警察监督、纠察、取缔虐待动物行为的权责。
德国的宠物店不准贩卖犬只,《犬只饲养法》规定对于每只狗休息、运动的空间、犬舍的建筑材料、规格、温度、湿度、光线……均有严格规定。德国的动物收容所由公益团体设立,能得到政府资助。在德国想拥有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收养,欲领养者需通过考核,包括领养动机、是否有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通过审核者还须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及审查的法律文件。
加拿大:虐待动物最高处罚为监禁5年
加拿大人享受全民免费医疗服务,宠物们虽没这个待遇,但有保险公司提供宠物保险项目,主人若为宠物上了保险,就可以在它们生病时免掏昂贵的医疗费。加拿大最有名的“动物计划”保险公司为狗和猫们准备了至少3种保险:医疗险、事故险和终身综合险。加拿大人对所有的动物都表现出一种特殊关照。今年5月,在加拿大“人道学会联合会”等动物保护组织的推动下,加政府提出第52法案,修订了原刑法中有关虐待动物的条款。法案规定,凡杀害动物都属违法行为,故意虐待动物的处罚由以前的最长6个月监禁提高至5年。
俄罗斯: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
俄罗斯《民法典》第231条规定,动物是物权的客体,并不意味着有权利的人能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役使动物,而应受到合理限制。第137条规定:“在行使权利时,不允许以违背人道原则的态度残酷地对待动物。在动物受害赔偿的问题上,要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不能单纯地以动物的市场价值来界定赔偿标准。”
英国:虐待动物的人将被剥夺饲养任何动物的权利
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之后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狗的繁殖法案、家畜运输法案等。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得非常细致。在英国,养动物的人要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将遭到他人起诉。处罚包括:罚款或送进监狱;没收其所养动物送到政府或动物保护组织办的护养区;虐待动物的人一段时间或终生被禁止养任何动物;即使是主人不慎造成自己的宠物走失,也要缴纳25英镑罚款。
英国1981年起,出台了动物园执行法案,规定动物园必须有保护动物的职责,保证动物得到良好的照顾,包括动物的饮食、栏舍和活动场所,保证动物的安全和人的安全,否则不可以开张,违法的动物园机构将被取消执照。
在英国,对于实验动物的保护,首先是实现项目要有执照,其次参加实验的人要有资质,在实验中严格控制可能对动物产生痛苦、压抑、折磨的行为,一旦发现有这种行为出现,政府可以立刻勒令停止实验,关闭实验室或是把行为的实施人送上法庭。
日本: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判刑
日本上世纪初曾出台《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1999年又进行了修改。该法律在基本原则中阐明了制定法律的目的:“所有人要认识到动物是有生命的,不仅希望不要肆意虐待,而且要致力于建成人与动物共生的环境,在充分了解动物习性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待动物。”处罚条款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100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30万日元。
来源: 互联网 动物福利”关心的是动物的日常生活条件和心理、行为健康,防止动物在饲养、使用、运输和屠宰过程中遭受不必要的痛苦。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去年,德国国会还通过了一项决议,要用宪法来保障动物作为生命存在的权利。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把动物权利写进宪法的国家。
英国:为动物立法源远流长
其实,欧美许多国家在19世纪就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1809年,有人在英国国会提出禁止虐待动物的提案。这个提案在上院获得通过,但在下院却遭到一片嘲笑。但没过太久,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的法案还是在英国诞生了。
1822年,被称为“人道的迪克”的理查德·马丁提出“反对虐待以及不恰当地对待牛的行为”的法案,并在英国国会获得通过,这就是著名的《马丁法案》。两年后,在伦敦一家咖啡屋里,牧师亚瑟·布鲁姆召集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动物福利组织“反虐待动物协会”( PSPCA)。协会里的专职监察员领取很少的薪水,却工作得非常认真,他们不停地向公众宣传动物福利知识,向学校提供教材,对虐待动物的人提起公诉。1840年,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给协会冠以“皇家”头衔。
目前,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10多个,如鸟类保护法,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及乡村法,宠物法,斗鸡法,动物麻醉保护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不仅面面俱到,而且不断修订,甚至对饲养以供食用的动物,法?rq娑ㄒ勺ㄖ叭嗽笔敌小拔尥锤械摹痹咨薄?
最近,英国新的家畜福利法已呈送议会,根据新法的规定,年龄低于16岁的儿童,因还不够成熟,不能承担起照顾、保护宠物的责任,将被禁止购买宠物,家庭里的所有新增宠物都必须由成人购买;与此同时,商场为了促销而赠送金鱼的传统做法将被禁止。对于对动物的侵权行为,新法有更加严格的惩罚措施,新法还加强了对动物园这些“圈养动物”的地方的管理。
美法德:动物立法详细周到
美国不但制定了《反虐待动物法案》,还专门制定了《动物福利法案》,对人该给动物一个什么样的正常生存环境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法国在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爱尔兰、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反虐待动物的法案。
二战以后,这些国家又根据社会变化和需求,陆续制定了动物保护法和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比如,瑞典就在原有动物保护法律的基础上,于1997年制定了强制执行的《牲畜权利法》。这部旨在改善动物福利的法律规定,不能用过于拥挤和窄小的笼舍养鸡,在夏季必须把牛放出去吃草,猪要有稻草铺地以便休息。这些规定都是针对机械化饲养动物导致的严重贬损动物生命的情况而设立的。
德国《动物保护法》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对于动物的生命,人们应该像对待在心智能力上居于同等层次的人的生命一样尊重。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该法甚至规定,在宰杀动物时必须使用麻醉药,这不仅适用于所有的温血动物,而且包括冷血动物,如鱼类。在德国买鱼不能把活鱼带回家,在鱼出水前要?~⒒下处死,以尽量减少活鱼在离开水的情况下憋死的痛苦。如果执意要把活鱼带回家,必须去药店买一粒“晕鱼丸”,这种“晕鱼丸”放入水中后立刻融化,鱼儿在几秒种后就会被麻醉而晕睡,在宰杀时,鱼就不会有丝毫痛苦了。
动物立法:世界潮流
在国内法之外,欧洲也还出台了一些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这些公约对各缔约国也有相当大的约束作用,如1976年通过的《保护农畜欧洲公约》、1979年制定的《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等。
在亚洲,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都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动物福利法都有类似的主旨。新加坡1965年制定的《畜鸟法》是为了“防止对畜或鸟类的虐待,为改善畜、鸟的一般福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目的”。菲律宾1998年出台的《动物保护法》的主旨是,为了“通过督导及管制一切作为商业对象或家庭宠物之目的而繁殖、保留、养护、治疗或训练动物之场所,以对菲律宾所有动物的福利进行保护及促进”。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旨在“禁止与惩罚残酷对待动物”。台湾《动物保护法》则是为了“尊重动物生命及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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