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保卡制卡进度怎么查
今年,新疆将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查询新疆的医保卡制卡的方法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疆医保卡制卡进度查询地址,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新疆医保卡制卡进度查询 点击进入↓↓↓
新疆城乡医保统一政策
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就是减少了垫资跑腿,实现即时结算。报销比例基本维持原先的水平,但报销范围扩大,原先使用新农合的目录范围相对较窄,目前使用城镇职工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较大。
2016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将在全疆范围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统一。
而在此政策出台前,新疆的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已经率先实行了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先行试点地区2016年内启动整合实施工作,争取2017年上半年实现双轨过渡运行向新制度政策并轨。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地级统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要求,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据介绍,到2018年年初,新疆将全面实行统筹城乡的居民医疗保险。
疆内方面 今年将全面推广社会保障“银医一卡通”项目,从点扩展向面。将银行卡、就诊卡、社保卡三卡合一,实现就医“银医社”一卡通,看病再也不用“一人多卡”,同时实现社保卡替代就诊卡功能。
另一方面,按照人社部统一安排和部署,到2017年我区要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中的普遍应用。目前,我区已与陕西、海南、四川、重庆、吉林、浙江、广东、云南8个省市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可凭借社会保障卡直接报销,不用来回跑趟和个人垫资。
医保的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猜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