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全生产监察设备的请示该如何写
在购买安全生产监察设备之前,每个公司或企业都要事先向上级递交购买安全生产监察设备的请示,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购买安全生产监察设备的请示的实例,一起来看看吧!
购买安全生产监察设备的请示实例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9月我市四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和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大幅度增加,加上实行属地化监管,我局担负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大幅度增加,各类事故也呈上升态势,对安全生产监察设备使用增加,但我局现仅有一部相机和三台台式电脑,现有的安全生产监察设备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为此,我局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拨款7万元,用以购买电脑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监察设备。
当否,请批示。
购买安全生产监察设备的采购申请单
模块
配置ERP系统模块包括:生产控制(计划、制造)、物流管理(分销、采购、库存管理)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应收应付管理)一般采购申请单由MRP模块产生,由物控部门根据订单的材料分析产生的物料申请单做为依据需求产生,采购单上的材料也因此而有详细的所属订单信息,并且记录所采购之材料用到哪个订单与产品上。
工作流程
物控需求—制作请购单—主管批准—采购作业 ( 询/报价)—采购作业(订购单制作)—上级批准—采购作业
跟催—交货—材料验证当物控部门接到业务的《受订单》 而按BOM清单展开的物料需求分析,当所需的生产成品的材料库存不够需采购时下达的采购申请单;或接到上级通知备库存,而提出材料采购申请的单据。采购以此做为采购材料的凭证依据。因为采购申请单上没有相应的产品信息,造成对采购申请的审批还需要去查询销售订单号所对应的是什么产品,工作效率非常低,而且出错的机率相对比较高。流程说明
一是警告级别,即当货没有全到时,系统会弹出一警告窗口,告诉仓库管理员,货没有全到,是否继续审核。
二是审核权限的转移。当原材料没有足额到货时,有可能仓库管理人员无权进行处理,要交给具体的采购员或者上级领导判断处理。此时,就可以在系统中进行设置,把相关的操作权限转移给其他人。三是禁止,即使无论谁都不能改变这个政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供应商都必须一次*齐货,否则,我不收货。这主要用于一些化工或者对质量有严格要求的产品。
因为不同批次的产品,难免有些差异,而可能这些差异会影响产品最后的质量。通过以上的控制,企业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控制是否允许供应商分批交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国家鼓励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
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