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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3篇

肖阳分享

  安全检查为降低安全风险所采取的一切检验手段,是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xx年6月8日,县政府召开了县长碰头会,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会上,张阳县长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明确责任。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隐患整治责任体系和检查督办责任体系;二是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从6月8日起至30日,全县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不放过每一个行业和领域、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设施和设备、不放过每一个建设工程和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不放过每一个隐患和漏洞”的“五不放过”的要求,迅速开展“地毯式”、“立体式”全方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要做到安全生产检查无禁区、无盲区。三是要对隐患进行交办、挂牌督办。一是对各单位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县安委办要进行交办,要交办给联系的县级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二是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县安委办要进行挂牌督办,要做到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个到位”,限期整治不到位的坚决停业关门。四是要健立台账,全程记录。要将检查、督查、交办、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谁检查谁负责”、“谁放水谁负责”,不能敷衍塞责。五是要开展事前追究问责。对隐患的排查整治,存在“四无”现象(即无排查信息、无责任人、无整改时限、无整治措施)的,“一把手”一律就地免职。在会上,针对几次明察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县长张阳现场签发安全生产责任交办函21份,其中给9位副县长下达了安全生产责任交办函。会议当天,县安委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6月23日,县安委办又下发了《关于迅速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的通知》,特别是要求县级领导联点单位于6月15前报送情况,并将此项纳入半年绩效考评。现将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资料上报情况。6月15日按要求上报的单位有:县工业集中区、县电力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三岔河镇、安丰乡、安障乡、安福乡等单位。6月23日县安委办催报以后在30日之前上报的单位有: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卫生局、县农机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大京港镇、官当镇、陈家嘴镇、黄山头镇、焦圻镇、安丰乡、安康乡、安全乡、安生乡、安昌乡等单位。6月30以后仍没有上报的单位有: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气象局、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深柳镇、下渔口镇、安凝乡、安裕乡、安德乡、安宏乡等单位。

  二、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一是检查力度加大。按照政府督查、乡镇、部门检查、企业自查的原则,此次大检查,19个乡镇和重点安委成员单位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排查认真,上报及时,做的好的单位有:县农机局、县电力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工业园、县交通局、工信局,三岔河镇、安生乡、安福乡、安障乡、安康乡、陈家嘴镇等单位。二是建立了比较规范的隐患台账。安生乡、深柳镇、三岔河镇、安福乡、交通局、公路局、电力局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了较为规范的隐患台账、并且有整治方案、有验收表格、有销号手续。三是隐患整治有力。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全县排查出各类隐患190个,县安委从上报的隐患中,筛选出23个重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大多数单位能按照《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了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三、县级领导联点隐患整治情况。6月8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张阳县长对排查出来的43个隐患,分别给九位副县长下达了《安全生产责任交办函》,据情况反馈,县级领导和相关乡镇及部门一道,亲自调度、亲自部署、亲自参与整治,交办的43 个问题有40已经个整治到位,目前还有沙河口“三合一”渡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压减问题没有的到彻底解决,特别是大京港禁炮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问题还严重存在。

  四、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加强协调调度,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平稳态势。目前正值高温季节,处在事故多发期,也是最关键的时候,希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坚定信心,克难奋进,一鼓作气,确保全县安全稳定。三是要加强责任追究。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对同一个单位两次工作不到位的要“黄牌警告”,同一个单位三次不到位的,启动事前问责,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因此而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责,决不姑息迁就,通过责任追究,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会、市政府安全专题会议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近期由市政府、市安委办、安监局、公安、交通、建设、教育、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多项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巡查、暗访等行动,重点有全市四季度安全大检查,市政府安全巡查、道路交通“会战60天”、消防清剿火患战役,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检查,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安全等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综合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了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集中力量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工作。全椒县、来安县在听取市政府巡查组反馈后,立即分别召开安委会和安全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天长市召开第五次安委会扩大会议,对冬季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长带队检查市政府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天长境内G205、S312线整改情况。定远县成立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大会战。明光市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政府挂牌15处隐患,逐项排查整改销号。南谯、琅琊主要领导深入一线,协调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各地、各部门结合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对一些难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攻克,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市安全监管局注重发挥专家作用,聘请专家随检查组一同检查,效果明显。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类企业1200多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7000多处,当场责令整改6880处,限期整改20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共性问题:

  (一)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认识不到位。一些地区和企业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的意识,对安全检查忙于应付,把隐患排查当成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隐患整治不全面、不彻底,职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作业,特种工种未持证上岗。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一岗双责”未体现,一些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基层和企业领导不能正确处理发展地方经济与安全生产关系,新建项目不履行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未经安全评价、安全验收即竣工投产,存在“先上车、后买票或不买票”现象。

  (三)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扎实,综合预防不到位。少数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台帐凌乱,制度执行不严,部署不得力,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严密的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应急救援等防范措施,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安全隐患整治以及“打非”工作流于形式,往往等到事故后才组织应对,造成被动局面。

  (四)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不到位。少数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薄弱,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和死角,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致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部门之间不协调,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合力,影响了工作成效。

  个性问题:

  (一)省、市、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进度不一,特别是省政府挂牌未验收销号。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3家,有2家虽整改,但未验收销案。全椒胜兰服饰有限公司,未按期完成。市政府挂牌督办,全部销案。县政府挂牌情况:来安、南谯、琅琊、凤阳全部整改,整改率100%,天长整改率80%,明光整改率70.8%,定远整改率66.6%,全椒整改率60%。

  (二)道路交通安全仍需严防死守。市政府挂牌督办12条道路,通过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努力。增设了大量警示标志、减速带和个性化醒目警示标语,修剪道路树木。来安县对S311+K78深坑填实;定远县对S101张桥段,增设“该段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两起死亡2人”的个性化标牌2块,警示矮桩280根,限速震荡线393道。交警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实行白天设卡、夜间巡逻的勤务模式,利用固定的移测速设备加大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的查纠力度,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但仍然存在道路弯曲滑坡、货车农用车带人、占道经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骑摩托车不带头盔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实现道路交通安全还需在人、车、路、管理等核心要素上狠下功夫,建立长效机制。

  (三)燃气安全要重视,安全用气要普及。有些液化气站和加气站未经安全验收就经营,充装过期、报废钢瓶,各类钢瓶露天堆放。不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液化气换气点,部分单位和居民使用过期钢瓶和自“倒装”、“灌装”液化气,随意倒气渣。居民燃气安全知识要普及。

  (四)校车状况差、安全监管难度大。现有校车,无论是自备车还是家长租用的社会车辆,大都比较破旧,甚至是报废车辆、改装车、农用车,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教育及有关部门,虽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管,但短期之内难以解决校车安全根本问题。

  (五)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尤其爆破公司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各爆破公司的资质、人员资格,运输车辆、仓库安全条件的严格审查、管理,从严控制数量,爆破公司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单位和使用单位要与民爆销售企业签订退库协议,不得私自存放。

  (六)检查企业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

  1、天长安徽电缆股份公司:省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挂牌,限期9月1日前完成,企业领导不重视,未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防火通烟道改造和防火门等配套工程未完成,未按期销案。

  2、全椒胜兰服饰有限公司:省政府挂牌,消防自动喷洒系统已安装,但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未完工。

  3、全椒南屏液化站:全椒县政府挂牌,储气罐与新建小区最近距离仅7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仍然正常经营。

  4、滁州金丰化工有限公司:液氨罐区部分地面管道腐蚀;锅炉煤棚立柱弯曲未更换;精醇塔框架爬梯踏步腐蚀严重。

  5、滁州瑞兴化工有限公司:液氨储罐使用玻璃板液位计,未更换为磁翻板式液位计;二硫化碳槽车使用的氮气瓶未设置规范的储存、防倒等设施。

  6、滁州市乙炔气厂:部分气瓶色标不规范,无防震圈、瓶帽;部分气瓶瓶阀阀杆弯曲或磨损未更换。

  7、滁州金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车间内防爆区域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不防爆。

  8、安徽金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容器液位计无防护罩;一台液体甲醇钠储罐设置在建筑物内,不符合规范要求;罐区正在建一新储罐及厂区北侧新建生产装置均未履行“三同时”手续。

  9、安徽中联能源公司: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值班人员操作不熟练。

  10、金禾化工有限公司:三氧化硫车间总控室对火灾报警系统不会使用,消防应急灯损坏未及时更换。

  11、来安扬子地板厂:车间内车辆行驶路线不划分,人行、车行道路混用。两生产车间违章搭建连接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

  12、全椒新风纺织服装公司:未进行消防验收,厂房就使用生产。

  上述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涉及到各辖区内或领域和行业的,请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排查督促,举一反三,确保本地区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请各单位在12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滁政[2011]137号),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条条落实。市政府出台《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当前乃至长远一个时期的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工作。要在前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巩固成果,开展“回头看”,重在落实整改。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滁安明电[2011]3号)的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实行明查和暗访、巡查和督查、专家诊断等方式,认真组织实施。

  (三)做好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安全标准化、事故查处结案进行督办,对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对照进度,督办督查。对各类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要实施分类指导,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对事故查处结案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要及时结案销号。

  (四)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依据省政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认真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准备工作,迎接省政府对我市安全生产考核。同时做好指导和考核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目标考核。

  (五)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和事故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增强事故处理上报,施救能力。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范文三

  近期,县委副书记、县长郭薪等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调度、督导安全生产工作;7月8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对部分乡镇、主要职能单位和企业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政治敏锐性强。行廊镇、塘村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能及时传达近期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行廊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乡镇和单位领导能坚持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行廊镇组织全体镇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村(社区)主任和村级安全监管员举办了安全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

  (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周密。行廊镇、塘村镇、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县安监局制定下发了煤矿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和烟花爆竹企业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召开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会,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防溺水的通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湘运集团嘉禾分公司等单位扎实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演练。

  (三)安全生产集中行动迅速。县城管执法局、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燃气“打非”专项行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六必查”、严把“四关”、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县交警大队责令运输企业淘汰停运超出服务年限的客运车辆48辆。行廊镇金煌花炮厂按高温停产通知停产到位,塘村煤矿按煤矿分类监管要求停产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重视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未能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未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如县交通运输局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晋屏镇安监站没有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嘉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设立安全监管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没有部署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工作,对园区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不规范。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执法文书不规范;县交警大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不真实,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规范、不完善,没有落实隐患整治的时限、责任人;普满、龙潭、石桥、坦坪等乡镇没有上报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袁家镇上报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既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也没有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县交通运输局上报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县文体广新局上报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是套用前几年的,存在应付敷衍的现象。三是安监队伍配备不齐。普满乡安监站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胜任安监工作,未能正常开展日常安全检查。

  (二)监管措施不力。一是少数煤矿监管指令执行不到位。如原已责令停产整顿的兴宝岭煤矿在未经批复的情况下组织原煤生产,其中7月8日早班下井58人、出煤126斗,中班下井80人、井口放置4斗煤;验收达标未正式批准复产的兴隆煤矿在组织生产,其中7月8日中班下井60人, 11:30时左右,井口绞出原煤7斗。二是有关乡镇工作人员和县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如兴宝岭煤矿坦坪镇政府值班人员和县安监局驻矿安监员不在岗。三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未能全覆盖,日常安全检查频率小,有检查无复查。

  (三)管控效果不佳。一是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存在一些盲区,部分单位“两月一行动”没有紧密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所监管行业的实际状况开展,集中行动推进慢。如广发镇非法驾培点的关闭取缔工作,相关部门和乡镇联动不力,行动不迅速,迟迟没有进展。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既无联合执法也无集中行动的动态信息记录,安全隐患依然突出。如普满乡仍然存在流动加油、农用车非法载客、石材厂无证生产、高压线路下方建房等隐患问题;嘉禾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郴汽集团嘉禾分公司驾驶员安全会议制度、出车前安全承诺制度未落实,教育不到位;县运管所驻金田汽车站管理员多次缺岗,未按规定落实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要建立分管领导月调度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情报信息、强化协调配合,做到集中执法行动迅速、打击精准。

  (二)加大宣传,着力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要在主要路口和重要场所张贴“12350”及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公共聚集场所的LED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有关知识及政策,进一步扩大群众“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的知晓率。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制度,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扩大群众“打非治违”的参与度。进一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要求,重点打击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物品、冶金、特种设备、油气管线、电力、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等行业(领域、部位)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坚决做到打在痛处、治住要害。县安委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深入基层、企业抽查,全面了解、及时通报“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在本轮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中,存在监管职能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煤矿分类监管措施的坦坪、龙潭两个乡镇,以及对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的县安监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于7月25日前交县政府督查室;各相关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治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各负有监管职能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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