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会计准则相关消息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2006年发布38个,2014年发布3个,共41个。
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2015会计准则最新相关消息。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需要,2014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中央文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文资〔2014〕17号),要求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2015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为保证准则的实施,财政部举办中央文化企业执行准则培训班,就准则国际趋同、主要变化和应用要求等进行了讲解,有关部门财务司、中央文化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管理人员200人参加了培训。中央文化企业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制订执行准则实施方案,开展户数清理、资产负债清查、规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工作,修订会计核算办法,转换原有会计科目余额。加强内部控制,梳理和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各项内控政策、程序及措施,升级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财务监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准则期初数调整事项和相关材料进行专项审计,并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备案。
目前,中央文化企业已全面执行准则,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得以加强,经济效益评价基础得到巩固,有助于企业稳健经营、做强做优、重组上市,提升现代化管理和国际化经营水平。
2015年会计准则动态
近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会计准则动态(2015年第3期)。动态内容主要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准则项目最新动态、欧美等主要经济体会计准则最新动态、国际会议最新情况、我国会计准则研究制定最新情况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2014年年报
5月5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2014年年报,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4年的相关工作进行总结。主要内容要点介绍如下:
1.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监督委员会(Monitoring Board)的工作
2014年,监督委员会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就基金会筹款问题进行交流,帮助基金会联系部分国家的有关机构,确保对方在完全自主决定捐款机制的前提下完成与自身经济规模相当的捐款。
二是监督委员会在确保准则制定过程独立性和相关工作透明度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推荐工作议题。
三是持续关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人事构成。
四是持续审议现有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否朝着本国或本地区全面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目标努力。
五是再次任命河野正道为监督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
2.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的工作
2014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全球的采用。在巩固欧盟之外,日本允许(非强制使用)企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迄今有超过100家日本企业从美国准则过渡为国际准则;印度政府于2014年拿出专项拨款支持印度准则向国际准则趋同,预计于2017年发布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面趋同的印度会计准则。此外,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和泰国都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是深化与其他国际组织或地区组织的交流合作。基金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签订了联合议定书(joint statement of protocol),目前运转良好(编者注:2013年基金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签订协议,国际证监会组织将通过与基金会讨论和参加咨询机构的形式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工作,定期会面交流,国际证监会组织提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施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不涉及国际证监会组织向其成员国资本市场推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具体意向);基金会参照与国际证监会组织的合作模式,与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签订合作协议(编者注:2014年7月签署联合声明,着重强调了两大机构的传统友谊,重申加强合作、定义会面、管理局提供准则实施问题),正式建设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和国际估值准则委员会(IVSC)的合作关系(编者注:上述三个机构尚未达到国际证监会组织和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的高层次交流)。
三是加强基金会财务稳健性,扩展捐款基础,开源节流,稳健运行。
四是集思广益,在全球范围内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成员结构和规模,以及理事会未来三年工作议程进行咨询工作。
3.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工作
201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发布由保罗·派克特撰写的《作为国际准则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本口袋指南》(IFRS as global standards: a pocket guide)。详细说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全球130个国家的使用情况,调查范围代表全球96%的GDP总值。调查表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效提升了资本分配效率和经济效率。
二是逐步完成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趋同项目。2014年,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两大准则,在租赁准则项目和保险合同准则项目中有所突破。在收入准则方面,为保证准则实施质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共同建立准则过渡资源小组(transition resource group, TRG),预先研究解决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在金融工具准则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并未就减值模型达成一致意见,但金融稳定理事会等机构敦促理事会尽快完成准则项目,因此理事会在完成准则的基础上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共同建立了减值准则过渡资源小组(impairment transition resource group);在租赁准则项目和保险合同准则项目方面,理事会正在逐步完结讨论工作,预计2015年内发布正式准则。
三是继续推进概念框架项目的相关工作,计划于2015年推出概念框架关于计量、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资产与负债定义的征求意见稿。在披露动议方面,理事会预计2015年内发布讨论稿。
四是开展其他研究项目。2014年,理事会先后发布《动态风险管理会计处理:宏观套期的投资集合重估法》和《对费率管制财务影响的报告》。
五是启动“财务报告中的投资者”项目,加强投资者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参与程度。
会计准则咨询论坛(ASAF)邀请提名新任成员,并发布活动反馈意见报告
5月1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了会计准则咨询论坛的反馈意见报告(feedback statement),并邀请各国或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提名论坛下一任成员候选。
2013年4月,会计准则咨询论坛召开首次会议,确定首任成员任期为2年,并在首任成员任期结束之前对论坛活动进行审议。
根据反馈意见报告的内容,会计准则咨询论坛得到世界绝大多数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好评,各成员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通过咨询论坛这个平台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工作提供了积极的支持,论坛已经成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有价值的咨询机构之一。
反馈意见报告指出,咨询论坛会议就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开展了许多有效的技术讨论,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采用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采用方式和采用时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质量、可理解性,以及现有准则的实施;二是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发生的准则实施问题;三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展准则制定工作和研究项目计划的先后顺序。但在此基础上,反馈意见提到论坛也应当关注部分国家或地区的会计问题,基金会表示同意,并在以后论坛会议的日程中增加国家或地区的会计问题。
反馈意见报告指出,咨询论坛条款规定论坛会议议程是由论坛主席征求成员意见后敲定,而大多成员建议由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基金会研究认为,咨询论坛的有效性是基于成员的深入参与和与理事会的积极互动,因此基金会决定在论坛条款中去掉“议程由论坛主席敲定”的说法。
反馈意见报告指出,成员建议在咨询论坛条款中明确给出咨询论坛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准则制定应循程序中有更为正式的地位,目前在《应循程序手册》中没有明确咨询论坛的职责,理论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不需要通过咨询会计准则咨询论坛就可以继续应循程序。
2015年2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会议(Advisory Council),理事会请委员就此发表意见,大部分委员不同意给咨询论坛在应循程序中确立正式身份,主要理由包括:一是增加准则制定时间,二是将理事会成员分为咨询论坛成员和非成员两类,三是内含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本身不够可信(所以要增加咨询论坛这个环节)的含义。但咨询委员会支持咨询论坛成为基金会的正式组成部分。经征求意见,基金会决定在完成本次成员轮替之后启动下一轮成员提名之前不考虑这个建议。
此外,基金会通过审议认为论坛现有席位个数和成员构成无需调整,待三年后对论坛工作再次进行审议。
受托人根据审议工作总结的反馈意见报告,将第二任成员任期延长至三年,所有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可以申请所在地区(与第一任比例相同,美洲3位,亚洲大洋洲3位,欧洲3位,非洲1位,其他机构2位)成员席位,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28日。基金会受托人将根据区域平衡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制定机构的技术能力与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因素,做出最后决定,在决定过程中听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建议。
准则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
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卓越中心工作组的电话会议
2012年, AOSSG建立了“面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卓越中心”,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准则制定能力,并将尼泊尔作为首次试点国家。2013年,AOSSG成立了卓越中心工作组,向本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卓越中心工作组成员包括中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2014年底,尼泊尔完成了工作组首次试点,并发布了试点情况报告。
澳大利亚(卓越中心工作组牵头国)、中国、中国香港、韩国、印度、马来西亚等参加了此次电话会议。本次电话会议主要讨论了以下三个议题。
一是卓越中心工作组拟在AOSSG网站发布尼泊尔试点情况报告,征询卓越中心工作组成员的意见。各成员均表示赞成发布报告,并且韩国、新加坡以及日本请求转载该报告。
二是关于卓越中心工作组下一步工作建议。在尼泊尔试点工作即将完成之际,越南申请成为下一个卓越中心工作组试点国家。澳大利亚建议,提出申请的国家或地区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例如该国家或地区存在准则制定机构、能够负担相关成本,并且已经制定5-10年的战略发展计划。与会各方对澳大利亚提出的建议表示支持。
三是关于下一届卓越中心工作组牵头国。澳大利亚提出了轮换卓越中心工作组牵头国的建议,但其仍将继续为卓越中心工作组提供资源和支持。韩国、中国香港等成员都愿意继续加入卓越中心工作组,为试点国家提供帮助。
我们建议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以提升中国在亚大地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一是建议继续参加卓越中心工作组试点工作,并提供我国可对外公开的英文资料;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派员赴试点国家或地区为其进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培训与讲解为我国下一步参与竞选AOSSG副主席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