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劳动法对安徽省婚假的规定
劳动法对婚假的规定是每个打算请婚假的安徽省劳动者最想知道的。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分享的安徽省劳动法婚假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2017年劳动法对安徽省婚假的规定:婚假天数
可享受3 天婚假,晚婚假取消之后,晚婚在内的新婚夫妻也只能享受3天的婚假。
2017年劳动法对婚假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新劳动法婚假规定是一个指导性的规定,具体适用起来则根据《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详细规定。
2017年劳动法对安徽省婚假的规定:婚假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 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2017年劳动法对安徽省产假的规定
修订前
晚育:
国家规定产假98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128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产假30天=158天
非晚育:
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产假30天=128天
修订后
统一为国家规定产假98天+延长产假60天=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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