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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求职陷阱论文

晓晴分享

  现在求职陷阱众多,大学生如何面对求职陷阱呢?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提供的面对求职陷阱论文,希望能帮到你。

  面对求职陷阱论文(一)

  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增多,就业市场日趋饱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在供需矛盾的影响下,各种就业陷阱也出现在就业市场上。很多大学生对就业陷阱的认识不够清楚,在就业过程中往往会误入其中,使自己不能成功就业,甚至损害自身利益。因此,指导大学生警惕并防范就业陷阱,增加大学生就业的成功率,提高就业质量成为高校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就业陷阱及其特征

  (一)就业陷阱

  就业陷阱,是指在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借工作机会和拥有信息的有利条件,以发布虚假、夸大或模糊的招聘信息为手段,以牟利或者其他意图为目的的招聘,或违反求职者个人意愿使其额外支付财物或诱骗求职者进行违背法律道德的行为等情况。

  (二)就业陷阱的特征

  1.欺骗虚伪性。欺骗虚伪性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以虚假宣传、不实承诺来取得求职大学生的良好期望,以此提高招聘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2.诱惑性。就业陷阱的诱惑性主要表现在不法单位用高工资、高待遇来吸引求职大学生的注意力。例如,某单位承诺待遇有多高多高,但求职者入职后却告诉他待遇里边包括的“五险一金”、食宿费等等,是工资的总值。

  3.违法悖德性。就业陷阱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劳动合同法》,有的甚至违反了《刑法》。例如,用人单位想留住人才,而在招聘之时采用比较隐晦的手段扣押学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当学生有了其他好的工作选择时,欲走难行。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就业陷阱的悖德性,主要表现在利用社会对学生的认同和信任,诱骗学生从事推销劣质产品等,有悖社会公德,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1

  4.模糊性。所谓模糊性,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招聘信息中用词多含歧义,让求职大学生者感觉是有利的,但他们自己解释时又完全变得不利于求职者。

  5.多面性。多面性是指就业信息的发布单位功能强大,往往表现为用同样的地址和电话注册多个公司,或一个公司业务涉及多个领域。如重庆沙坪坝区某公司,在他们的招聘信息中涉及航空、建筑、医疗、保险等业务。

  二、就业陷阱的类型

  (一)就业渠道陷阱

  就业渠道陷阱主要是通过招聘网站、QQ信息、微信、微博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这类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的单位或个人由于监控不严,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信息发布者往往利用这一点,发布具有很大诱惑力的职位信息,吸引求职大学生的注意。例如,某公司打出招聘“储备经理”的广告,并且许以高薪,而且条件也不苛刻,很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蜂拥而至,实际确实要干销售员的业务,所谓的高薪也要等到做到一定年限或职务之后才能享受。

  (二)工资待遇陷阱

  这类用人单位往往对求职的大学生许以高薪,但是不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等到应聘者领工资时,不是打折就是推脱,有的甚至以公司倒闭为由不发一分钱。例如,2011年郑州市的年平均工资为35541元,如果有用人单位或个人给求职大学生的岗位年工资远远高于这个数,那么这些招聘单位往往存在很多的问题。另外还有些用人单位和个人只许给求职大学生一个很高的工资总额和无据可查的升职加薪计划,而实际上这个总额包含保险金、养老金、失业金等等,左扣右扣到手的工资已所剩无几了,而升职加薪的最终解释权都由用人者说了算。

  (三)单位资质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招聘时对自己的单位描述不切实际,把不属于自己的资质、荣誉、业绩等都攀龙附凤地附加得到自己的身上,给自己的单位人为地披上一件光鲜的外衣,让涉世不深的求职大学生觉得这个单位不错,有实力,将来一定能够有所发展,而实际上确实一家不起眼的小公司或小单位,甚至是一个“皮包公司”。

  (四)介绍人陷阱

  在大学生求职的路上总有一些人很主动热情的给他们去介绍好工作,而这些热情的背后都可能会隐藏着无法预知的危机。例如我们常说的传销。据有人研究,近几年经工商部门查出、遣散的传销人员,主要集中在18至25岁,其中刚毕业的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和初、高中毕业生。2这类介绍人总是在求职大学生面前展示一种成功者的姿态,向求职大学生吹嘘自己工资高、工作轻,生活自由、发展空间很大,往往使缺乏生活经验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三、就业陷阱的防范

  在充分认清就业陷阱的基础上,如何防范就业陷阱便显得易如反掌了。常言说,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对于这些就业陷阱,只要大学生提高自己的警惕性,增加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就可以在求职过程中避免踏入就业陷阱,提高就业的成功率。

  (一)学校层面

  1.加强就业政策宣传教育。学校就业部门要及时对毕业大学生进行就业形势教育,让毕业生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了解国家最新的就业政策,培养多次就业意识和创业精神。例如,让学生了解国家确立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模的政策,同时也要让学生认识到目前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培养学生创业思想和创业能力,鼓励学生勇于创业。

  2.加强就业指导针对性。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要把国家就业政策及时的告知毕业生,把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就业与国家西部开发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对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人生目标规划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不能笼统地号召,空洞地鼓吹。

  3.多向学生介绍防范就业陷阱的知识。刚毕业的大学生的社会阅历较浅,再说还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和天之骄子的傲气,他们对于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陷阱不能及时识别。学校应该针对就业陷阱的类型进行相关的防范教育,教会学生从国家、政府、学校或正规的人才交流市场获取就业信息,不要相信小广告和流动招聘者。让学生学会根据实际情况辨别工资的可信度,对于公司资质的描述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还可以通过工商部门电话、网站等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相信“老同学”“老朋友”,不要贪图一时的虚荣和小利。

  (二)学生层面

  1.端正就业心态。首先,在校期间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贮备良好的就业能力,为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基层。其次,要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要随便相信高工资、高待遇、福利好、挣钱快的招聘消息,坚信不有会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任何成功都是要经过努力后取得的。第三,要认清自己,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不要以社会精英自诩,当不法分子以不实夸大之词或甜言蜜语向你游说时能保持清醒的头脑。

  2.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大学生要切实了解《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内容,在自己的就业过程中增加就业陷阱辨别力。另外,大学生要加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遇到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学生就业难,难在学生对社会、对自身的了解不够,学生应保持一种平和、阳光的心态,充分剖析自我,增加辨别力,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范各类就业陷阱,提高就业成功率。在此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自身学习,夯实基础,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多和老师、同学交流,为进入社会作好准备,才能识别就业陷阱,减轻就业压力,找到更称心的工作。

  面对求职陷阱论文(二)

  一、大学生就业陷阱问题不可小视

  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陷阱,是指招聘单位打着招聘的幌子骗取应聘人钱财,或者招聘单位不遵守法律、不履行承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行为。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大学生的就业焦虑也越来越高,求职心情非常迫切。许多毕业生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遍投简历,广搜信息,只要是符合自己意愿的招聘信息,就积极行动,绝不放过,但这也给某些别有用心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巧设名目,设置种种陷阱,给大学生求职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陷阱,中央电视台与智联招聘网联合进行网上调查,参与调查的人数为12463人,55%的人遭遇过就业陷阱。可见大学生遭遇求职陷阱已经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就业陷阱必然会对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带来巨大的伤害:一是给刚毕业的大学生造成经济损失、时间损失、机会损失。经济损失经过努力尚可挽回,但时间损失、机会损失无法挽回。二是给刚毕业的大学生造成精神伤害。遭受就业风险的毕业生往往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对大学生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影响,精神上受到的伤害远远超过经济损失。有的学生会患上“求职综合症”,害怕求职。有的学生对社会、对自己失去信心,破罐破摔,从此一蹶不振。此外,就业陷阱还会败坏社会风气,滋生不诚信行为。大学生需要一个公平的、安全的、诚信的良好就业环境,遭受欺骗的毕业生,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可能会怀疑诚信,戴着有色眼镜看这个社会,甚至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特别是某些误入传销的学生被骗后会马上反过来再去骗别人。因此,就业风险的危害不可小视,需要我们高度关注。

  二、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

  1.利用招聘,诱骗大学生踏人非法传销陷阱。尽管学校一再提醒广大同学在求职过程中要警惕传销陷阱,但每年还是有部分学生“中招”。大学生被非法传销组织所骗受困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薄弱,轻信他人上当受骗;二是对同学、朋友的介绍过于信任,没想到熟人还会骗自己;三是就业压力过大。择业时放松了必要的普惕,轻信以用人单位身份出现的非法传销公司;四是个别学生存在不劳而获的思想,被非法传销组织宣传的高额回报引诱,甘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2.个别利欲熏心的业主,利用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试用期的薪水一般都较低,在试用期内不为毕业生交纳社会统筹和相关保险,有些公司为了使用试用期内的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先行试用,待试用期一过。再以种种理由辞退求职者;辞退后再招聘新的毕业生,再试用,如此反复,长期低成本占用廉价劳动力。有的公司故意延长试用期限,损害毕业生的利益。

  3.中介机构非法收费。非法中介机构和个别披着合法外衣干着非法交易的中介机构,他们利用大学生求职经验不足,缺乏应有的社会知识,容易轻信于人的弱点,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大学生不合理的报名费、介绍费等。他们大多以推荐面试为借口收取报名费、介绍费。如果面试未被录用,归咎于大学生自身的原因,报名费、介绍费不退。由于推荐的人数多实际录用的少,大多数录取不了。即使被录取,从事的岗位、待遇与最初的承诺相差甚远。发现上当受骗,大学生往往碍于面子,或慑于淫威,或缺乏必要的证据,吃哑巴亏,不了了之。

  4.利用求职者个人信息进行诈骗。近期以来,套取并利用求职者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要填写一些表格,其中涉及到很多个人信息,尤其是网上求职,要求填写的内容更是事无巨细,从个人电话号码,到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家庭电话、父母情况一应俱全。许多毕业生粗心大意,随意填写,结果给骗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三、高校就业机构如何帮助毕业生降低求职风险

  1.加强大学生就业安全教育,提高就业安全意识。受过去计划经济模式下就业体制的影响,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开展的时间较短,就业指导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出现某些偏差,如重视强调求职面试技巧的指导,却忽视了就业安全教育。在大学生就业总体形势严峻的背景下,为应对日趋复杂化的招聘、求职活动中出现的就业安全问题,高校应加强大学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对就业招聘信息作必要的安全分析、对应聘单位做深入了解,教会学生在求职就业中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切实提高大学生防骗意识和人身安全保护意识。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教育,利用经典事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进行非法活动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提高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实时动态掌握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和择业过程。高校毕业生因求职心切,缺乏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识别诱骗陷阱的能力,容易上当受骗。学校应对毕业生全员实行有效的监控,对遇到困难的同学提供及时有用的帮助;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将外出求职毕业生的登记制度纳入学校就业工作的日常管理范畴,毕业班班主任与辅导员要实时掌握每一位同学的去向和现状,要求学生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老师保持不间断联系,确保发生就业安全突发事件时的信息畅通。同时,要教育大学生冷静思考接到的面试通知,特别是要到异地求职的毕业生更要提高防范意识。

  3.过滤就业信息,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就业信息安全。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中信息混乱是影响毕业生就业安全的突出问题,高校应重视和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信息服务体制建设,促进就业市场的信息安全化。对于在校园内发布的就业信息,学校要保证其真实、规范。在校内举办的招聘会,学校要严格审查招聘单位的资质,要求招聘单位不仅要有营业执照等合法登记手续,而且要具备接转户口、档案关系等条件,以便保障学生的权益。要坚决拒绝发布一些夸大单位现状、高薪引诱、收取上岗培训费和服务押金、招聘传销人员等情形的用人信息,确保用人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防止毕业生上当受骗。

  4.加强毕业生求职信息资料安全教育,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在招聘会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求职者的简历被随意丢弃在地上。这些简历上面有着详细的个人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恶意获取,可能会给求职者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因此,高校应加强毕业生的信息资料安全教育,引导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在招聘现场,不要随意发放自己的简历,特别是招聘方式不合规范的单位不要投递简历;在个人求职材料上最好不要留家庭电话。只提供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就可以,固定电话可以提供辅导员或院系负责就业工作老师的办公电话;在网上登记注册个人信息时,应选择一些信息监管较规范、知名度较高的大型人才招聘网站;要注意留下用人单位的固定电话,必要时拨打查询电话进行核实;与联系人会面应选择用人单位的办公场所等等。

  面对快速变革的时代,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大学生就业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高校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一方面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另一方面更要以创新的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最终实现多渠道、多形式的科学择业和安全就业。同时,更需要促进确保就业安全的各种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和落实,以及社会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和共同监督,给大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无虞的就业环境。

  面对求职陷阱论文(三)

  1、欺骗宣传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夸大单位规模、发展前景、工资待遇等情况,或者隐瞒单位实情;有的用人单位千方百计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却设法回避毕业生提出的了解单位的问题。这些都将导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侵犯了毕业生的知情权。更有甚者,恶意欺骗宣传,宣称“高薪”“高福利”“高岗位”诱惑毕业生从事名不副实的工作,严重损害毕业生利益。如某企业抛出低工资高奖金的制度吸引应聘者,扬言做得好月薪可达万元,其实是在几乎没有底薪的情况下领取苛刻的销售提成。要知道,管理规范的优秀企业通常会淡化奖金、提成这些易于孳生副作用的做法,只有那些急功近利员工流动性大的企业才会反其道而行之。广大毕业生应脚踏实地,不要投机取巧,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馅饼,增强抗拒诱惑的能力,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2、招聘歧视

  平等就业都是法律权利,但近些年出现了不少招聘中的歧视行为:(1)性别歧视。这是女生们经常遇到的无奈。有的用人单位不顾社会责任,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逃避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特殊义务,在招聘员工时或私下或公开规定“只招男生”或“男生优先”。(2)身体歧视。一些用人单位在缺少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将身体有残疾或疾病的人拒之门外,剥夺了这群人的就业机会;还有一些单位在并无必要的情况下对应聘者的身高、相貌甚至三围提出要求。(3)户籍歧视。有的用人单位只招收本地户口的毕业生,或者没有本地户口就必须有本地户口居民的担保,抬高了外地户口毕业生就业的门槛。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人口就业,制定不合理的人才准入制度,使本地单位无法招收外地户口的毕业生,或者无法使外地户口的劳动者成为正是职工,严重限制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以上歧视行为侵犯了广大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需要理直气壮地予以谴责。

  3、违规收费

  国家有关部门早就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对员工地培训费用应当从成本中支出。可有些用人单位却对此置若罔闻,巧立名目向应聘者收费。毕业生们迫于对工作的需要往往只得就范。可是不少企业在收取了费用后便为所欲为,或者怠于履行义务,或者向求职者得寸进尺提出更过分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在求职时要区分用人单位哪些做法是合理的哪些做法是不合理的,对于各种名目的收费要坚决抵制。

  4、侵犯隐私

  毕业生在求职时,会在相关领域如网络和求职材料上留下自己的信息资料,比如姓名、年龄、身高、学历、电话、身份证号等,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泄漏、出售。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工作人员的疏漏、网络软件的缺陷、不法分子的圈套等,这些信息被用来侵害当事人或谋求商业利益。因此,毕业生求职时不要随便将个人资料留给不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投放网络时要选择安全防范能力强和可靠性高的网站,同时注意保密设置内容的选项。在面试时,一些用人单位的提问会涉及个人隐私,如果与工作无关或者出于恶意,毕业生有权拒绝回答;如果是出于安排合适岗位的考虑或者考察应变能力,毕业生可以视情况回答。用人单位因此获得毕业生的个人隐私后,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构成侵权。

  5、长时间实习期

  长时间低工资实习期或无工资实习期,属于侵权行为。毕竟我们求职者或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付出了劳动,而这些劳动不一定一下子得到认可,但是不可以长期得不到认可,如果用人单位一直都看你不顺眼,那干嘛还留着你干那么久的活不发工资少发工资?不如早点辞退算了,求职者还可以去找更适合的工作栖息地

  节后求职小心陷入“招工兼职”网络诈骗陷阱

  春节过后,一年一度的求职潮也将拉开序幕。这时,各类“招工兼职”诈骗也会趁机出动。虽然绝大多数骗局都很老套,甚至漏洞百出,但仍旧有人会被蒙蔽双眼。路路提醒,广大群众求职心切的同时,更要当心落入“招工兼职”网络诈骗陷阱。“招工兼职”网络诈骗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假借网络兼职、加盟代理的名义,伺机实施诈骗;另一种是求职者在网络求职过程中泄露的个人信息,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案例1:网上兼职刷信誉被骗江西姑娘小方在网上看到一份刷信誉的工作,上面写着“每单任务只需5分钟”、“任务酬劳10元至50元不等”、“每天2小时,轻松过万”等字样,小方按照上面的QQ号码和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QQ客服就给她发来一份工作申请表和工作流程介绍。工作是卖游戏充值点卡刷信誉,对方说商品价值300元以内的每笔佣金2%,300—999元每笔佣金3%,价值越高佣金越高。

  小方动心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了价值100元的充值卡,用支付宝付款98元。拍下商品后,一分钟后,她的支付宝账户就转进了100元,其中2元是佣金。这下,小方信以为真,觉得这个刷信誉的兼职非常可靠,分分钟就能赚钱。随后她又拍了价值300元的商品,但佣金和本金却再也没有到账。

  提醒:网上出现的刷信誉兼职工作往往存在猫腻,不法分子在发布虚假信息时,一定会提到“高回报”、“收益快”等。这些字眼对求职者而言,有着致命诱惑。一开始不法分子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只是为了诱惑套取求职者投入更多的钱。

  案例2:求职面试遭遇假经理受骗小李节后到外地找工作。一天,小李接到一个电话,是之前他接触过的一家单位让他去面试。想想自己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小李答应了。

  当天下午,小李就去面试,结束后对方让他回去等消息。晚上,小李接到一个电话,让他第二天去对方办公室一趟。小李误以为这个电话是前一天面试的部门张经理打来的,连问对方是不是张经理。对方连连答应。

  第二天一早,小李前往公司。快要到时,他接到“张经理”的电话,称自己在忙,稍微晚点到,让小李别着急。过了十多分钟,对方又打来电话,称自己在接待领导,说急需包个红包给领导,但又不方便直接出面,希望小李能帮个忙,先垫付300元,并汇入领导账户。

  小李想,领导开口,如果连这点小忙都不帮,显然第一印象不会好了。于是,他用手机银行将300元钱转入“张经理”提供的银行账户。没过多久,对方电话又来了,还想再借1万元。

  这下小李感觉不对劲了。等小李找到张经理时,对方一头雾水。再核对手机号码,也不一样。随即,小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分析,由于网络的便利性,现在骗子只要把正规求职网站上的招聘信息窃取过来,然后改个联系方式就能作案。小李遇到的骗子顺着小李说的话,就坡下驴套取信任,从而进行诈骗。

  提醒:务工人员一定要到正式的、合法的劳务市场找工作,千万不要随意相信“黑中介”、游击招工者,更不要随意将贵重物品或财物、证件交由他人,发觉上当受骗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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