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哲理文章:偏爱与偏见
白昼落大雨,枯坐小窗前,对着一街的车水马龙不由呆呆地想,这么多年来,我真正热爱过什么呢,是烟、酒、茶、肉,还是名、利、书、妞?我用古老而常新的官能去爱过很多东西,爱吃肉,爱喝酒,爱品茶,嗜咸,嗜辣,嗜妞,沉醉于黑和白——黑是少女头发的乌黑,白是少女皮肤的雪白。然而似乎我的所爱,尤其是深爱,都是有时间段的,不过一时一地一人之爱而已,能从一开始持续到现在的热爱似乎寥寥无几。
不是烟替酒就是茶代肉,不是名换利就是书换妞,你方唱罢我登场地“轮奸”我。小时候爱肉,一日无肉不欢,但过了30岁就热情大减,吃也可,不吃也可,一是吃的肉都不像肉了,二是口腹之欲也没那么强烈了;没成名时也爱名,有了点小名气后发现,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人追着名跑太费心费力,也像王朔说的,有名不就是傻逼都知道你么?所以,无所谓;之前那么爱妞,其实是爱自己的欲望,色欲,美欲,情欲,而欲望开始走下坡路之后,我的爱妞已从下半身转为上半身,爱脑子性感的妞,爱视野宽广、识见深刻的妞,而这样的妞又太少。
如果以30岁作为一个分水岭,那么在而立之后,我所迷恋的跟之前已经大不一样,高蹈换为尘土,形上归于形下。物,现在我所爱的物,是物理的物,是格物致知的物,是信物的物,是在对物的把玩和琢磨中完成对物性的体念。
爱表。我天生守时,守分际,爱标准,爱刻度。对表的热爱源于某种隐喻,仿若世间大法疏而不漏,一寸一尺,一分一秒,都刻画着青春和衰老、红颜和白发,作用世间万物,记录逝者如斯,有一种沧海桑田、亘古如初。从小爱玩表,常常大卸八块,卸完就组装不上,抽屉里堆了碎碎散散的零件,不愿丢,想着哪天学了机械原理再组装好,一等等到今天。
其实没那么在意牌子,最大的牌子是在旺角买的一款EPOS机械表。在如恒河之沙般众多的表阵中,初见一眼就喜欢上了,极简主义的设计,黑表带,白表盘,细指针,瘦长的罗马字母,原价港币9300,打完折六千多人民币,狠狠心,咬咬牙,买了。后来才知道,并不如雷贯耳的EPOS,1983年和我同时来到这个世界。这份爱看似无缘无由,谁知有渊有源,我跑赢几十亿精子以哇哇大哭来到人间,而它带着滴滴答答声被Peter Hofer先生从千钟万表中创造于瑞士。
爱皮。爱小牛皮,爱羊皮,爱貂皮,爱皮就像爱女人的肤,上好的皮都像女人的肤,即之很温、很柔、很通透、又很有密度,有情有义,有湘女多情的温柔,也有烈女投江的贞节。我买过很多烂钱包、烂皮带、烂挎包,粗糙,简陋,松、硬、脆,骗的了手眼一时,骗不了一世,后来真应了那句话,“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一分价钱一分货,即使好的假皮子也只是花瓶女,仔细一看不如乍一看,皮囊虽好,接触久了感觉脑子就像风干的萝卜干,糠,柴,疲,垮。
好的皮子,是皮质和牌子合二为一,以美人打比方,皮质就是条儿,就是美人胚子的胚子,牌子则是妆容、气质、诗书、琴棋、家世,两者相融,才是经典物什。很多知名品牌的皮具,其实远远超越了功用,超越了物的价值,于巅峰之处演绎着更为复杂的美感与文明的继承,就像爱马仕在挑选皮料时,哪怕皮料上有一条纹路歪了整个皮料都会重新换一张。
爱石。石贵温,贵润,贵透,除了人工用玉粉压的玉器,我爱各样的玉、各种各样的石,无论刻章弄印的青田石、寿山石、巴林石、昌化石,还是山涧河边的鹅卵石,或者烧土而成的瓷和石,都给我以静,以定,以安,以恒。行旅中我捡拾过很多石头,譬如垦丁的形形色色被海浪海风冲刷得浑圆剔透的贝壳,纽扣状,金针状,就像和田玉的籽料,山崩石裂,散落于大河滔滔之中,在亿万年中被冲刷沉淀成为玉,物质的作用力加上时间的作用力,打磨得犹如入定老僧。
人工作用下,我只爱一种“石”,源于土和火的瓷。汝哥官钧定不必说,新陶瓷也极出彩,Chanel出了一款山茶花珠宝Camélia Galbé,不用玉,不用金,不用银,不用翡翠,颠覆过去的珠宝法则,撷取J12元素——高科技精密陶瓷烧制。陶本为土,遇热成石,经过高温淬炼化成墨色与穿透的亮白,透过层叠花瓣铺排搭配贵金属细呈蜿蜒枝叶。大美出于尘。
爱木。我姓里两个木,名里也两个木,不知是不是还是木命,但我之所以爱木与姓、名、命都没关系,而是爱木本身。建筑上,西方多石,东方多木,木比石软且易腐易朽,但石也没有木那么温良恭俭让。爱楠木的滑润,爱沉香如幽兰,爱紫檀的缓生慢长和细雨流光,也爱桐木槐木榆木刨花味儿,每一种木的长成都得水土风霜之利,各有各的被珍爱之处。
人有人性,木有木性,人有人间,木有木间。万物同道同修,以人来观之,木也有仁义智勇洁,也有温良恭俭让,也有七情六欲,也有贪嗔痴,也有戒定慧。我爱木这些形而上的品,也爱木本身的纹理、质地、色泽和味道,如果要学一门实在的手艺,我的上选一定是木匠,曾做白日梦:一人披星戴月,山中伐木、煮酒、拜师、练艺,打出一整套的传世家具,写一本藏诸名山的《木经》,一辈子不出山、不迎娶,以树为妻,以木为子,以木性证得人性,以木生证得人生。
我爱器,也爱道,爱形而下者,也爱形而上者。所以爱金、木、水、火、土,也爱意念、价值、逻辑、判断、情感。一个地下,一个天上,一个有形,一个无形,物质的流转给我以现世安定和人间温暖,形而上的无形无迹则给我以求仙问道的路标和归宿,各归各位,各有各爱。
爱理性。我大学学的是偏理科的文科,或者说偏文科的理科,要学模拟电路、数字电路、概率论和数理统计、C语言、VC、C++、计算机组成原理,虽然以上诸科我都挂过,甚至挂过不止一次,挂的时候摔桌子、捶板凳、骂老师,但现在想来还是很怀念,学得虽然无比烂,却给我造成了一种理性和逻辑的训练。所以至今我虽搞文、搞艺、被文搞、被艺搞,始终条理明晰、逻辑清明,不含不混,必清必楚。
作为一个天生多愁、多情(好色的狡辩?)、多感、多才(太自恋?)的人,我也十分不解我的理科色彩和学术化倾向,喜欢纯粹数学,喜欢理论物理,喜欢人类学和社会学,喜欢宏观经济学,喜欢科技哲学和科技史,喜欢读霍金的《时间简史》和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喜欢读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喜欢读小说评论远胜于喜欢读小说,尤其是西方角度的视野和方法论,常常沉迷于其中的逻辑推理和层层内证,博而不杂,野而专精,他们怎么可以那么牛逼?
爱感性。先纠正一点,感性未必就是伤春悲秋、黛玉葬花,未必就是临水而叹逝者如斯夫,我所以为的感性,是直觉,是第六感,是白日梦,是本能思维。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第六感比女人感觉到男人出轨还要准,可以不证即得,不算即明,脑子不发力就能准确无误地捕获转瞬即逝的灵光一现,靠体验洞察世界。这就像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不谈逻辑,不用数学,任何问题都先用预感找答案,因为他认为若要用理论解释世界,首先就要知道世界是怎样的。
我的右脑远胜左脑,所以数理化差,直觉能力好。右脑里藏着“本能的五感”,控制着自律神经与宇宙波动共振,是潜意识和第六感的大本营,听音辨色,闻味知肉,阅人察心,对世界的内里逻辑有一种出于本能的“共感”。跟科斯一样,对所有事情我也几乎都以感性开路,所以方向感好,视野宏阔,有高屋建瓴的俯视感,能以感性外求诸人,同时也能内求于己,惟愿以此建立起对世事的洞明和对人情的练达。
爱理性地感性。有一年去香港,跟还在港科大读博士的陈波涛兄坐在清水湾的海岸边纵论感性和理性,研究水利学的他跟出身多媒体的我最后得出了一样的结论:理性是感性的方法论,最高的境界一定是感性——理性地感性。譬如被一个苹果砸出科学头脑的牛顿,最后找第一推动力找到了上帝那里,爱因斯坦想相对论也不是推导求证,而是在科学理性地拍脑袋,拍得灵光一现,想出了智能方程式E=mc²。
再譬如小说,我始终认为人类最高境界的读物一定不是散文,不是杂文,不是论文,也不是历史,更不是感动得你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心灵鸡汤,而是小说。最好的小说,并不在过程中卖弄感性、卖弄泪水,一定是慢慢理性、科学求证,最后给你一个浮生若大梦般的感性,摩擦和找G点都是理性,高潮才是感性。你看看《红楼梦》和《追忆逝水年华》,多少世间事、世间情都密密麻麻、层层铺排,有条不紊地前进,这理性便是桥,是路,只有最后一叹才是山巅,才能一览众山。
【本文作者: 林东林(微信公众号: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