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记忆文章:初恋
1.
还是那间教室,我们仿佛又回到了读书的时候。
我承认我暗恋过她。
宿舍每晚熄灯之后,大家都会讨论,谁谁喜欢谁谁的话题,相当无聊。
我觉得说只有女人才八卦,是错误的。男人也是,男人八卦起来,更尖刻,更不要脸。貌似我们又应该理解这种行为,为什么?
男人跟男人一起,不讨论女人讨论什么?同样,女人们一起,除了讨论男人,也没什么好值得讨论的了。
怪我,是我太矜持。
我偷偷喜欢一个女孩子,还不兴舍友们拿出来讨论么?
宿舍里的那个大个子,老是嘲笑我,他说:“你看看你那出息,你咋会喜欢她?”
就是,我怎么会喜欢她呢,她长得又不好看,齐耳的短发还偏要扎个马尾的造型,马尾又不像马尾,像兔子尾;鼻子小,鼻孔外漏不说,还有这么两颗大门牙外漏着,跟个兔子似的。说话都跑风。等等,还有她的穿着,特别的中性化,跟个假小子一样。
不过中性化的穿着,我是可以理解的。换句话说,我相当的感同身受,因为我也是其中的一员。
我穿着偏女性化,不过这都是有原因的。
比如我家穷,买不起新衣服,我上面有没有哥哥之类的,只有一个姐姐,所以我的衣服都是老大穿过之后改小,这样再轮到我穿就变得不伦不类了。
她也是,她前边没有姐姐,倒是有两个哥哥,所以,她的穿着就显得中性了。
好些次,我真想跟她提个建议,就是我俩换换衣服穿,这样我就会显得阳刚,她也会变得小鸟依人。
可是我不好意思。我估计她也有自己的自尊。
她很内向,我也是,但我的内心很火热,不知道她。
我俩前后桌。她在前面,每次上课我都会看着她兔尾上的蝴蝶结走神。
而更多时候,我因为睡觉流口水,被左右的同桌把脑袋像个玩具一样掰过来掰过去的时候,她都会极不可思议的看着我。
当然,我没在她的眼神里看到厌恶,虽然我特别害羞跟不自在。
需要说明的是,老师排座时候太扯了。她喜欢让男女插花坐,这种座次用老师的说法就是,防治男生调皮,还防治男生之间互相拉帮结派。
其实,她不晓得两个男生之间坐着的这个女生也挺遭罪的,比如常常会受到欺负。而两个女生中间的这个男生也不排除成为受气包,我就是。
每次午觉趴在桌子上睡觉时候,我的口水都会洇透一本书,脑袋侧着,黏黏的口水顺着嘴角就下来了。
这时候我的同桌女生就会像发现新大陆了一般:“呀,好脏!”
跟着,她会呲牙咧嘴的伸出她的纤纤玉手受累把我脑袋搬向另一边。
怎奈另一边,是另外一个女生。另一个女生看见我满脸沾着的口水痕迹,表情更加夸张,“啊…啊…啊…这么脏,我要告诉老师去。”有时,两个女生还会因为我演变出来口水大战。她们以为都是因为对方,自己受到了打搅。
而我,常常会在她们的折腾中极不情愿的醒来。
班里的人因为她俩的大肆渲染,都知道我是“口水”大王。老师排座很头疼,第二学期再开始排座,班里的每个女生都一副仇视我的表情。
“小白兔”除外。
她似笑非笑的表情,让我觉得她拥有蒙娜丽莎的温暖,又像是自由女神像一样的奔放。
为排我座次无比头疼班主任老师问我:“你想和谁同桌呢?”
我没吭声,眼睛却不由自主的看了看“小白兔”。这下可捅了蚂蜂窝了,班里的人都以为我喜欢上了小白兔。特别是我们宿舍的大个子。
由他杜撰出来的故事,越来越偏离事实走向了。大个子跟别人说我跟小白兔俩人趁午觉时候偷偷在课桌下亲嘴。还说小白兔还拿她的作业给我抄。
我说,去你妈的,我还跟你妈亲嘴呢。
结果那次我被大个子结结实实的揍了一顿。我的眼睛乌了,我的鼻子紫了,最重要,我的两片嘴唇像两根叠在一起的热狗一样。
回到教室里,每个人都在笑。我羞于见小白兔,除了要听讲,不得不抬起头捂着嘴巴以外,大部分时候我都埋着头,像犯了错误的小孩子一样。
其实,我是害羞。我很怕在小白兔面前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特别是我当时的滑稽样,是任何一个人都会忍不住笑出声的。
午觉的时候,我仍然流口水。只不过因为嘴疼,不能侧着睡了。我只好一直趴着,可是喘气又困难,所以不得不下巴悬空。这样我的口水就会流到地面上。
又是一次中午。睡醒了,正要抬起头,却发现桌底下多了一个空的墨水瓶。墨水瓶是空的,里面盛满了我的口水。
谁呢?这么无聊?我心想。
我看看小白兔,她若无其事的。再看看其它人,都是如此。
我打定了主意想知道是谁干的,就这样我装作什么也不晓得,默默地把墨水瓶踢到桌子腿位置那里去了。第二天中午,我仍旧俯身假寐。为了吸引始作俑者尽快现身,午睡前我特意嘴里含一口水,眯起眼睛流假口水……
正当如此。小白兔果然开始行动了。
只见她变戏法似的从桌兜里掏出一个墨水瓶,飞快的放在了地上,并且不断用脚对应我口水流下来的位置。
然后,我忽然抬起头来看着她,却把她吓了一跳。
这时候,只见她脸涨的通红,极不自在的表情开始在她脸上游走。我写纸条给她,问她为什么要这样?
我以为小白兔也像别人一样嫌弃我呢。如果真是这样,我会特别受伤的。那么我以为的蒙娜丽莎该有多么虚伪。
她看了我的纸条,又回我一张,她说:“是怕我尴尬,所以才…”尴尬的尴不会写,她用拼音标注的gan 。
有意思。就这样,我俩算是正式开始建交了。更有意思的是,她知道我的脸肿了是为什么原因。
原来大个子就是她一个村的。经常要抄她的作业,她不给。而我,恰如其分的成了大个子逮着机会泄愤的一个对象。
不过,小白兔对我的印象,倒是挺好的。特别是她看我这么勇敢的反抗大个子,是持鼓励的态度的。
而我,心里也一阵窃喜。我想,大个子纯粹山大无柴。就好比近水楼台却没得到月亮一般。而我轻而易举就跟小白兔如胶似漆。
就这样大个子还偏偏说,“口水,你怎么会喜欢小白兔呢?”太可笑了…
跟大个子一样,小白兔也不会让我轻易的抄她作业的。她说:“这才刚刚小升初,你这么不努力,中考咋办?”
小白兔说的没错。
我这么不努力,是没有前途的。看看这身女性化的衣服,更没有理由不好好学习。
可是小白兔呢?
我的小白兔,是最好的小白兔。
初中之后小白兔就去了县里最好的一所高中。我们的友谊从那时起就彻底的结束了。事实上,我们的友谊很早就结束了。初三分班以后,我跟小白兔就很少见了。那时候小白兔越发的漂亮起来,人又比之前矜持许多。老远我俩看见,只能点头致意,而我明白,这已经是很奢侈的行为。
这时,小白兔中性化的衣服也已经褪去,每学期的成绩榜单上依旧能看到她的名字。这对我来说,是很不错的慰藉。因为我们的名字常常能挨在一起。这,已经足够了。
有句歌词写的真好,“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让你保持离我心脏最近的距离…”
是的,那时候我只有好好学习,才能离她更近了。或许有一天,只要我们有幸做校友,彼此精神的相隔总是不会太远。
很幸运那时候我睡觉已经不怎么流口水了,而且我知道,即便我流也没人会像小白兔一样放一个墨水瓶在我的脚下嘞。
考研之后,我回母校的时间变少了,想起她的时间更少。我忙着跟我的高中同学聚会,大学同学聚会,
小白兔也是。小白兔去了北方的一所大学。专业,小教。
她家太穷,她父母的意愿是将来让她做个教师。教师在我们当地并不是一个特别吃香的职业,但会是一个最稳定的职业。
对于女孩子,些样的结局就是最好的了。
况且,她前边两个哥哥,后边还有一个弟弟,这对于她父母来说,压力是巨大的…
2.
小白兔正式上班时候,我还在读书。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小白兔我俩对换,她绝对更加的不负众望,人生要更加的出彩。
我再见小白兔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她不会用QQ,更加不会用微信,她短暂的失败婚姻造就的限制远不是她本身的聪慧能够压制住的。
男人酗酒,小孩也调皮。她凶小孩的话精简成了两个字:兔子!
如果她要喊小孩儿回来,就会大声嚷:兔子!滚回来!
兔子是个很家常的词,但从她嘴里出来已经远远失去了高贵的气质。原来日子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但这不能怨她,更加不能怨我的小白兔。
她现在的婚姻,是上一段婚姻的延续。怎么说呢?
她离婚,又复婚了。
男人发誓不再酗酒,但二次婚姻复原之后,没多久又变回从前的模样。她对我说,男人呀,是狗。狗改不了吃屎,这是肯定的。
我笑笑,不置可否。
我在想,她是变了,不懂照顾听者的感受了。要是以前她肯定不会这样的。以前她会怕我流口水尴尬,会放一个墨水瓶在我的脚下。
而现在,他不会因为我同样作为一个男人,可能听到她说出这么没有水平的话。
我想,这都是生活给予的,环境给予的,她的男人,孩子的父亲给予的。
那年冬天,我请她在镇上吃驴肉火烧。她拉着最小的儿子来做挡箭牌。要不然她老公铁定不放她单独出来。她这样同我说的时候,眼神已不在清澈,我不知道她的话是真是假。
她最小的儿子,两岁不到,像蜂蛹一样的鼻涕进进出出,比我当年的口水还要壮观。
我说:“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她说:“安口。小名,安口水,我取的。”
我没说话,我又想起了过去了的那些年。同时,我感觉有很多莫名的情绪在酝酿。接着,我失控似的抓起她的手,久久说不出话来。
饭店隔壁就是我们当年读书的学校,隔着的一条马路,宽不盈丈。
现在,这所当年的学校还保留着历史的原貌,只不过早已经物是人非。
现在学校成了一所高小。所谓的高小,是村小一、二、三年级以后就又来到这里深造三年,然后才小升初。也就是说四、五、六年级统一在高小读。我跟小白兔都觉得多此一举。
小白兔跟我说:“这种制度已经施行很多年了。她们房庄小学三年级以后的学生,都在这里……”
我没说话。
高小的学生已经放寒假回去了。留守的只有一个看大门的老人,他看起来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我向他说明来意之后,他极不耐烦的摆摆手示意我请便。然后我就进去了。
呵,这就是我的母校。
小白兔抱着孩子在后面大声的嚷嚷:“兔子,熊鼻子咋又出来了?”话音才落,她又小声的对我说:“走呗,有啥好看的。桌椅板凳都换完了都。”
我说:“来都来了,看看呗。”
“初二一班,对吧?”我问她。
她说:“对。第二排左竖第四,第五就是咱们俩…”
还是那间教室,我们仿佛又回到了读书的时候。二排五座的地板上已经找不见当年口水流下的痕迹。还有那些伴随我很久的墨水瓶子,也不知道躺在哪个角落里去了。或是像剪碎的时光一般,已经湮灭?
而当我再一次凝视五座的桌面上时,上面一排娟秀的字体一下子映入眼帘:
“张小毛,我爱你!落笔:庞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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