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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话题随笔:版权条例落后宜理性对待

晓晴分享

  创新是推动进步发展的基石。新发明和创作,都是製作者呕心沥血之作。一个小產品、一段小歌曲、一个小发明,在别人眼中如星尘,微不足道,背后却是花了创作者无数不眠晚上换来的心血结晶。

  虽说法例往往落后於科技发展,但香港的版权条例,确确实实已落后於世界各地。没有与时并进的法例,社会实难以与世界接轨。记得早在十多年前,版权条例落实时,情况与现在《二零一四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如出一辙。当时,在学界也引起很大迴响,教育工作者担心影印给学生的参考资料会否涉及侵权,播放歌曲又会否被告等等。犹幸香港政府知识產权署就教学与版权製作了《与教学有关之常见的版权问题与答案》,為学界释除了疑虑。

  现今网络上各种二次创作,有如遍地开花。有不少以幽默手法道出各种社会现象,比淡而无味、平实的报道让人印象更為深刻。社会多元的创作需要保护,相信通过今次修例和讨论,能让更多人了解和尊重知识產权的重要性。同时,新修订条例扩阔了版权使用者的自由度,相信也能够保障使用者合理的使用权和创作权。

  尊重别人的心血结晶,是尊重自己的开始,同时亦是公民责任的一种。此外,知识產权贸易对推进经济有很大帮助,亦製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给予各项创新创作。现时的版权条例已落后十几年,有需要作出修订,紧贴国际标準,对香港整体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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