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3篇
黑夜过后,总能看见最美的太阳,冬日已去,期待春暖花开,中国加油!武汉加油!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2020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3篇,希望你喜欢。
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篇一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_作出批示并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题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做好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以下为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汇报材料:
一、压实工作责任,履职必严、失职必究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成立专班统筹组织协调。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在手上,把人力物力精力聚焦到疫情防控上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强化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履职必严、失职必究。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没有丝毫侥幸心理,不躲躲闪闪、退避三舍。直面问题,扑下身子,狠抓落实,不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工作落实,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建立疫情监测“三道防线”,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我局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重点医疗机构实施体温检测预警。做好发热人员管控,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体温检测,在各离汉通道采取严格筛查检测措施,对发热人员进行登记、排查和留观。全面启动社区防控工作,由居委会(村委会)建立社区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加强入户排查和登记,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要提醒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
确定3家定点医院,配足诊疗力量。按照诊疗规范,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定点医院迅速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诊断试剂等医疗救治准备。一旦出现确诊病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同时,加强对医护人员的防护,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和医护人员感染。提高对重症病例识别、诊断及救治能力,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
四、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跟踪管理,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切实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准备,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要求,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大可疑病例排查力度,做好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判定、调查和追踪工作,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落实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坚持就地就近医治,落实属地管理,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和扩散蔓延。
五、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变化情况,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为乙类法定传染病,并参照甲类管理。应急响应期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12320热线电话,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加强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公布全省疫情信息及防控工作情况,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消除社会恐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七、严肃工作纪律,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政令畅通,回应群众关切。卫健系统党员干部要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进一步严明防控工作纪律,强化监督责任,对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失察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地区、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临近春节,人员流动频繁,又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我局将发挥防汛工作一样的战斗作风,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篇二
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29日发《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暂行办法提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实施管控。疫情防控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武汉市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市委市政府有关单位为成员。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控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武汉市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控工作;武汉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在疫情报告方面,暂行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属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和疫情发展最新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
社区(村民委员会)应当全面排查辖区发热人员,并登记造册,将统计排查情况及时如实报告本区防控指挥部指定的部门。区防控指挥部应当迅速配齐必要设备,组织队伍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军队、武警、企业、学校等单位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应当按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应当登记并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劝导患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鼓励公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监督,发现有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
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政府办公室、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求助电话,所有电话24小时值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在预防与监测方面,暂行办法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研究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对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科学研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
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机场、车站、码头、超市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检测认定发烧或者不予配合的,应当阻止其进入。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等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废弃的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物品和医疗废弃物。
在医疗救治方面,暂行办法规定,要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将确诊病人集中安排在定点医院救治。
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应当按规定采取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分类管理等医疗措施。
各指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收治可疑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对收治的确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门公布的诊疗方案进行治疗。
市防控指挥部指定具有防护条件、符合收治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要求的医院,或通过新建、改建具备上述条件的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并指定有条件的医院作为后备医院,做好随时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准备。
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由市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和管理,医疗机构和人员应当服从市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对医疗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分配,畅通运输渠道,理顺分配机制,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充足,优先满足医疗救治需要。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定点医疗机构24小时接诊,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检尽检。
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在医疗机构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在接受医疗救治时,不得侮辱、伤害医务人员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侮辱、伤害医务人员或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在社会面防控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市防控指挥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根据需要实施下列措施并公告:
(一)禁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撞钟、庙会、敬香祈福等民俗活动,展览、展销和人才招聘等;
(二)暂停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浴室、体育场馆等场所营业;
(三)关闭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博场馆,暂停开放动物园、风景区等场所;
(四)停止培训机构(含托幼机构)开展线下服务;
(五)禁止所有农(集)贸市场、超市等各类经营场所销售活禽,暂停宠物商店(医院)营业;
(六)禁止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
(七)要求所有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八)其他紧急措施。
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和停课等措施并公告。
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实施交通管制并公告。
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
鼓励公众减少出行,取消聚餐、聚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各类超市、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严格消毒,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对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对农贸市场实施关闭。
社区、学校、企业和相关单位应当组织开展老年人群、返校师生及返岗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工作。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除病媒孳生地。发动社会力量群防群控,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当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宣传,提高公众防治意识。
禁止交易、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发布销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广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与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关的违法行为,有权依法举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死亡后,尸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立即消毒、火化。
在保障措施方面,暂行办法提出,市、区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调集人员和征用医疗机构、医疗用品、交通工具、房屋等物资和场所,相关人员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资金,落实患者救治政策。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组织做好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等医疗用品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保障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鼓励本地相关企业积极生产,保障物资供应。
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市、区防控指挥部应当做好医护人员、参与防控工作的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妥善安排外地来汉支援的医疗人员和其他防控人员的交通、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公布接受捐赠的电话和渠道,负责捐赠物资和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并对捐赠物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公布。
鼓励志愿者积极参加防控工作,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做好防护措施和后勤保障。
所有志愿者应当服从市、区指挥部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为公众提供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鼓励有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和人员参与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有关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应当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研究工作,组织技术攻关,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篇三
2020年春夏之交,是现实人都难以忘怀的春夏之交,当春天刚刚来临,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美、英打击伊朗的战场上,在塞拉底河畔枪声,帕比伦河的硝烟弥漫还没胡散尽的时候,又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爆发了,“新冠疫情”这个嗜血成性的恶魔吞噬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在神州大地肆虐,这场战争的主战场在中国,在gz85,从而gz85人民打响了一场异常危险、异常艰苦的抗击“新冠疫情”、捍卫生命的人民战争,经过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策群力,共战疫魔,已经取得了这场战争的决定性胜利。我们_区司法局的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市人民一起,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历经阻击、攻坚、歼灭,三个战役,取得了抗击新冠疫情和职能发挥双胜利。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为切实加强我局防治“新冠疫情”工作的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1月_日及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挂帅、各科室主要领导组成的预防新冠疫情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预防新冠疫情型肺炎工作办公室。并当即制定下发了《_区司法局关于积极开展预防新冠疫情型肺炎工作的意见》。
局为此工作召开多次局务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报当前“新冠疫情”疫情发展形势;召开多次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精心部署各项防治措施,总结制度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召开了多次消毒员和报告统计员会,严格落实各科室处的每日消毒工作和每日各项数据的统计报告工作。印发了《司法局防控新冠疫情工作意见》、两次修订印发了《局防控新冠疫情办公室工作措施》等多项防控新冠疫情文件。通过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迅速建立起了三级预防体制,即“新冠疫情”领导小组总指挥协调、“新冠疫情”办公室总部署,各科室处消毒员和统计报告员、门卫值班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为打赢这场防治“新冠疫情”的战役,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严防死守、措施到位
局党委高度重视预防“新冠疫情”工作,局防治“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局长张某同志,亲自主抓这场抗击“新冠疫情”战役,在历经三个月三个阶段的战斗中,我局不断总结完善防控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并始终做到6个到位:
职责任务明确到位:局防控新冠疫情工作一开始,就十分明确的用文件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及各项工作程序,要求全体人员各负其责、各守其位、齐心协力,共抗“新冠疫情”,形成一套在局防控“新冠疫情”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工作流程,从而为局防控工作取得最后的胜利提供了制度保障。
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为了不断完善局防控措施,两次专门修订防控“新冠疫情”措施,为适应疫情发展的需要,构建了健全的领导体制网、畅通的信息网、严密的防治、扎实的宣传网,通过坚持以下五项制度,为局防治新冠疫情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坚持日报、日查制度。从1月_日起局“新冠疫情”防治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每天早8点对各科室处及律师所进行卫生防疫情况检查,对科室处所的卫生打扫情况,机关人员健康状况、体温数据及其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并登记;各基层司法所每日16点前向办公室报告当日人员到岗情况,本人健康状况、家人健康状况,所在镇(办事处)疫情发展情况,出入人员情况等;机关各科室处及两个律师所每晚5点钟前向局预防“新冠疫情”工作办公室汇报当天本科室人员外出活动情况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及来人走后的消毒情况。局防治“新冠疫情”办公室坚持每日向区政府和东关管区报告当日防疫情况。
2、坚持每日消毒制度。机关配备专兼职消毒员12名,各科室要坚持每晚打扫办公室,不留死角;每日晚上下班前,各科室处的消毒员要关窗闭户使用84消毒液分别对各自办公室房间和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局机关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及会议室和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专设的综合接待当事人办公室等重点办公室,于下班前由局保洁人员和指定的消毒员使用过氧乙酸进行细致消毒。要求机关工作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串科室,并做到勤洗手、办公室勤通风。
3、坚持工作人员外出请示、汇报制度。要求凡机关人员外出活动(包括开会、出区、出市),不论是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必须向局预防“新冠疫情”办公室报告。要求设有极特殊事项,一律停止外出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旅游等活动一律停止。
4、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实行严格控制制度。在机关门卫室设两名专职人员与门卫一起,负责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监控工作。要求对一切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详细登记后,再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到综合办公地点办公,截止到7月15日,已对528名外来办公人员进行了来访登记和体温测试登记,对6名体温超过37度的可疑来访人员拒绝让其进入机关大院,在保证机关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有效地保护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5、坚持实施车辆监管制度。了防止因使用车辆造成“新冠疫情”病毒交叉感染,实行了由办公室统一派发用车制度,要求局机关车辆和司法所车辆在疫情期间,不允许外单位人员乘坐,有特殊情况的,乘坐后必须立即进行消毒,做到勤清洗勤通风。
指导检查监督到位:局设立了专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工作小组。要求在防疫期间,各科室处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治办公室公布的各项非常措施,及时认真完成办公室安排的各项防疫措施,如因各科室处、各司法所出现防疫措施不利,漏报、瞒报情况而出现疫情的,严格追究科室处所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各项措施能够不断完善,防控网络严密有序。
资金落实投入到位:为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抵抗“新冠疫情”病毒的免疫力,为机关全体在职人员、基层司法助理员、离退休老干部、临时工购买了321副中草药,购买了药皂50块,口罩100个,110支体温计。为加强消毒工作,购买了消毒液、消毒用喷壶、乳胶手套、消毒巾等,为加强各司法所与机关之间、各所与各所之间的信息沟通,购买了22台传真机。同时,为印刷《防疫法》等宣传资料进行笔墨纸张、悬挂横幅、装备宣传车、防暴警车等投入30000余元。截止到7月15日,我局因购买防控“新冠疫情”物资和相关投入的资金共81679.42元。
宣传教育认识到位:局党委高度重视预防“新冠疫情”工作,通过多次会议宣讲、大量材料宣传,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新冠疫情型肺炎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新冠疫情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切从大局出发。
局“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部署“新冠疫情”宣传工作。在接到_区卫生防疫站和区委宣传部的防治新冠疫情型肺炎的宣传材料后,立即安排大量印刷,第一时间向全局各科室、基层司法所、相关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及离退休人员发放,安排团支部每周一次板报宣传“新冠疫情”防治知识,宣传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确保“新冠疫情”预防知识深入人心,使全体机关干部能够了解新冠疫情病理,减轻大家的恐怖心理,做到及时预防、科学预防、依法开展防治。
信息传递报告到位:坚持日报、日查制度。对机关干部职工及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到岗情况、有无发病情况、疑似情况等进行每日登记,异常情况要跟踪调查。并每天制作“_区司法局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将前一天机关、基层人员的到岗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报到局领导,现已制作50期。
三、战斗堡垒、党员先锋
在这场特殊的无硝烟的战争中,局党委沉着应战、各支部勇挑重担,党员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也用勇敢和信心显示了跟党走的坚定决心。
局党委沉着冷静、仔细分析形势发展,果断决策,及时召开大会做全局人员战前动员,制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防控措施,并不断根据形势发展完善调整。在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全局人员始终坚守岗位,做到了正确宣传不误导,坚定信心不恐慌,高度警惕不麻痹,积极工作不退缩,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心态和坚定的信心。
各党支部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办公室党支部(兼局防控“新冠疫情”办公室),在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贾广元同志的带领下,每名党员个个请战、率先垂范、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纷纷站出来积极主动承担起局各项防控措施的制定、完善、落实、执行、监督工作。出色完成了党委交给的艰巨任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三个代表”,在“新冠疫情”战役中,机关5名共青团员在“新冠疫情”疫情高峰时期,踊跃报名参加了团区委组织的“抗击新冠疫情青年志愿者”。机关有40多名党员及群众,志愿申请为局“新冠疫情”疑似病人担任备勤人员。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关键时刻站了出来,平常时期能否看得出来的高尚品质,哪里有危险,哪里有党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抗击“新冠疫情”战役中得到了充分展现。最危险的工作、最繁重的工作岗位上都可以看到党员的身影。是党员同志第一个站出请战参加为“新冠疫情”疑似患者服务后备人员预备队,是党员同志殚精竭虑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程序,是党员同志带头早来晚走,兢兢业业的干好每一项工作。党员的形象带动了团员青年,为了切实做好局“新冠疫情”物资保障工作,办公室同志四处出击及时采购了大量的防治“新冠疫情”物资。在“新冠疫情”防控物品急缺的日子里,他们经常要奔波多处才能买到“新冠疫情”防控急需的药品、消毒液和防护用品,回到局里他们也经常是顾不上休息,迅速将药品、消毒液、防护用品等发放到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各基层司法所和局退休人员手中。他们的辛勤工作,为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团员郑文建、职工汪立霞等同志忙碌的印刷、装订、分发,从最初几百张的消毒指南,上千张的“新冠疫情”预防知识宣传品,到6000张的“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材料和大量的局应对“新冠疫情”疫情的紧急措施文件,一页页一张张的“新冠疫情”文件和宣传品在第一时间发住全体干部手中,通过局新冠疫情法制宣传车发往f132区各个社区的群众手中。他们争分夺秒,加班加点的工作,因为他们深知,在这一张张轻飘飘的纸张中,印着成千上万沉甸甸的健康乃至生命的希望!青年张杰同志,守在全局最繁忙的防控新冠疫情工作联络电话边上,也成了全局每天说话最多,纪录最多的人。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大量的信息到这里汇集,局最快最新的防控措施从这里传达。每日机关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健康调查情况、来访人员情况、出区人员登记备案情况、每日消毒情况等等信息都在这里收集记录、分析汇总,而后向局领导和政法委按时汇报。这里被称为局防控“新冠疫情”工作的信息中心是当之无愧的。
四、齐头并进、夺取双赢
在抗击新冠疫情的战役中,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竭尽所能,一手抓防治“新冠疫情”,一手抓职能发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业绩。
为充分的发挥法制宣传在依法防治“新冠疫情”中的职能作用,维护“新冠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区集中宣传《关于对新冠疫情型肺炎疫情重点区域采取隔离控制措施的通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在4月底新冠疫情高峰期,局组织车辆和宣传科人员冒着风险迅速快捷地将司法部、市局印制下发的防治“新冠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宣传手册、挂图、录音带等近万份资料送到了全区各大委、镇(街道办事处)。同时,积极与区广播电台、电视台、“_周刊”三个部门合作,开设了依法防治新冠疫情型肺炎基本知识专题栏目。局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到_定点医院、南邵“新冠疫情”垃圾焚烧场、殡仪馆等单位周边的农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各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宣传。通过宣传和咨询,及时化解了群众对新冠疫情的恐惧心理,提高了全区广大居民依法防治、科学防治“新冠疫情”的法律意识。根据统计,区司法行政系统在防治“新冠疫情”期间共出动车1000多台次,直接组织印刷及发送各种宣传资料25万多份(册)、组织大规模定点宣传17场、制作发放录音带800盘、集中出动宣传车宣传20天,为保证与各镇(办事处)司法所的畅通,配备传真机22台,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发挥了重要的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基层司法所和各级调解委员会坚持把防治“新冠疫情”和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一起抓,专项排查与“新冠疫情”相关的纠纷苗头425件,为维护“新冠疫情”时期的社会稳定,万众一心抗“新冠疫情”并取得阶段性胜利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在“新冠疫情”疫情期间,在区工会等5大社团中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17个镇(办事处)按计划全部挂牌成立了法援工作站。在“新冠疫情”期间为群众解答涉及“新冠疫情”法律咨询421人次。专门抽调了昌兴所的4名律师,在“新冠疫情”期间参与“148”专线咨询解答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中已有561人得到妥善安置,安置率99.1%,实现了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目标。疫情其间公证处在抓好自身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采取深入农村和家庭暂办证的做法,第二季度办理公证238件,接待公证咨询500多人次。在庆祝“七·一”建党_周年暨总结“抗击新冠疫情胜利”的活动中,区司法局系统有13个科室、司法所被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支部,有3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员或先进个人,分别受到区和区有关部门及本局的表彰。王等7名同志加入了党组织。
“新冠疫情”这个肆虐多时的疯魔已渐渐远去,但抗击新冠疫情的日日夜夜和那些勇敢抗击“新冠疫情”的战士必将永远铭刻在历史的长卷中,铭刻在每一个党员群众的心中。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将永远铭记这段万众一心、共抗新冠疫情的历史。经过全局人员共同拼搏、顽强战斗,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及其家人在这场历经两个半月的战斗中都健康平安,无一人感染上“新冠疫情”病毒,实现零感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业务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实践“三个代表”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效果。总结经验是:通过抗击“新冠疫情”战役,使我们队伍历经磨练后愈挫愈强了;鼎力协作的团队精神树立;临危不惧,坚守岗位职业精神发扬了;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指挥若定的表率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总结出了一套经验;各项制度,特别是公共卫生防疫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去总结、去发扬,巩固“抗非”战果,继承发扬精神,为全面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三个首选之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