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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第三集个人心得体会10篇精选_《聚焦脱贫》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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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贫攻坚战中,有些领导干部贪污之风甚重,究其原因就是思想意识缺失,那你知道《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都有那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国家监察》第三集个人心得体会10篇精选_《聚焦脱贫》观后感。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国家监察》第三集个人心得体会10篇精选_《聚焦脱贫》观后感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1

  冯新柱案是陕西反腐路上的一场战役,也是脱贫攻坚路上摘除的一个毒瘤。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应做到如下:

  (一)坚持“干字当头”,带头履职尽责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冯新柱案为反面教材,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干字当头”,务实重行,自觉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发挥表率作用,切实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严守政治纪律,永葆党员本色

  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纪意识,严格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各项规定转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真正做到清、慎、勤。

  (三)强化责任担当,助力脱贫攻坚

  针对冯新柱案件所暴露的脱贫攻坚领域的问题,要以案促改,强化责任担当。身为党员干部,要带着深厚感情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坚持“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将各项扶贫政策熟记于心,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真正扑下身子、认真调研、狠抓落实、奋发有为,把精准脱贫工作做到实处、取得实效。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2

  “国之兴也,视民如赤子;其亡也,以民为草芥。”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为之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紧紧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4个问题作出了明确要求,从自上而下政策的贯彻落实、遍地开花,到各个问题的逐一击破、补齐短板,体现了我党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担当作为。贫苦人口的大规模递减彰显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巨大成效,多少穷乡僻壤被拔了“穷根”,换了“新颜”,过上了以前想也不敢想的日子,创造了人类减贫史的奇迹。而今,行百里者半九十,伟大的事业需要矢志不渝的精神,因此,扶贫攻坚要调到“一鼓作气”的频道。

  坚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啃硬骨要一鼓作气。成大事最惧半途而废,按照时间安排表,到2020年须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前已到了攻城拔寨的关键时刻,如何让这场奋战已久的“脱贫攻坚”战斗一鼓作气、大获全胜,文章指出,最要紧的是防止松懈、防止滑坡。这就需要广大帮扶干部摒弃甩包袱、歇歇脚的想法,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问题,要聚焦剩下的“贫中之贫”“硬中之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干事劲头,坚决拿下脱贫攻坚战的“娄山关”“腊子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更加精细的措施,继续下大力气完成工作从“纸上”到“地下”的扎实转变,重点解决好贫困群众关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医疗保障等问题,此外还要加强扶智扶志,阻断贫困的代际相传,不仅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帮助贫困群众把“贫困帽”换成“小康帽”。

  坚持打赢扶贫攻坚战,强化问责要一股作气。我们看到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仍然发现了不少突出问题,这说明我们的党员干部在扶贫攻坚战中还存在着“虚情假意”“浑水摸鱼”的人员,要对这类人员进行盘点、追究问责,对不配合、不重视,甚至是拖后腿、欺上瞒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假把式”扶贫在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病毒查杀”,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浅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要以眼睛里揉不进沙子的态度,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以“零容忍”的姿态坚决“亮剑”,避免扶贫资金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

  执着终成大事,鼓劲必创佳绩。实现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需要凝聚更多的共识和力量,我们不仅要团结协作将“脱贫”这首全民合唱唱好、唱响,还需要唱完整、唱得有力量,让“脱贫”之音在神州大地响彻。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3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是一切腐败问题的源头。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操守,廉洁自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对领导干部来说,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领导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不放纵、不逾矩。而检验干部是否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则是从言行中的点滴小事中体现出来的。

  无需讳言,总有干部心存侥幸,企图钻过法律漏洞,不管是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还是参与赌博、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又或者是贪污受贿、私分冒领扶贫款,都是有损国家声誉、人民利益的大事,更有甚者以公正、廉洁、清正自诩,却在实际行动中越纪律“红线”,但凡这种干违法乱纪之事的干部必然缺乏自律意识、党性修养,也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勿为了一己私利坏了规矩,忘了纪律,而成为时下反腐大潮中的反面典型。“律己”绝不仅仅只是口号,它需要各位干部切切实实付诸实践,唯有如此,才能筑牢法治外墙,阻挡各种钱权诱惑入侵,从而守住自身清正廉洁之气。

  除此之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违纪干部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4

  梳理近年来中央纪委和各省市的扶贫领域专题公开曝光,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主要集中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款物等;优亲厚友,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刁难群众、违规收取费用;弄虚作假、篡改名单,搞虚假“脱贫”;监管不力、失职失责,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

  通报反映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都是脱贫攻坚路上的“绊脚石”,严重啃食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党中央“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忠实履职的使命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发力,强化监督,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问责,对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严肃问责。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抓常抓长、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既紧盯重要领域或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也瞄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5

  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党委政府凝心聚力,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同时也离不开监督执纪问责、廉洁阳光扶贫的强力保障。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实现廉洁扶贫,对扶贫资金实行最严格的监管。

  一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加强监督,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要严格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要强化问责,把责任一级一级压实。

  二是要全面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确保廉洁扶贫。落实好主体责任,核心是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党风廉政建设纳人脱贫攻坚总体布局去谋划和部署;落实好监督责任,关键要加强对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监管,形成省市县乡村上下联动和相关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的监督机制,把监督覆盖到脱贫攻坚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三是要标本兼治,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纪律和法治“两条防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庸政懒政怠政慢政等行为严肃处理、坚决问责;同时,建立完善党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实施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坚决从严惩处。

  力抓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建立一支既勇于干事创业,又切实廉洁干净的干部队伍,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更精准、更到位,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凝聚和带领全省人民在脱贫攻坚的征程中,向着全面小康的彼岸,攻坚克难,砥砺前行!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6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政策措施,通过精准扶贫使得贫困人口每年减少了1000多万,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把扶贫提高到新的战略高度,并对扶贫攻坚提出了新思想、新目标和新征程。

  当前脱贫攻坚工是我国的头等大事,是最大的政治任务,任何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脱贫攻坚工作,必须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以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更细致的工作举措,坚决打好这场输不起的脱贫攻坚战,坚定走好脱贫攻坚路。

  讲政治,顾大局。扛好政治责任,把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明的政治纪律,是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重要保证。落实政治任务,尤其要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将上级精神转化为我们的具体行动,确保各项扶贫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确保政令畅通。当前,部分地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政令不通问题。一些地方该落实的不及时落实,责任出现空转虚化,导致脱贫攻坚工作出现偏差。因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领导干部务必要履行好扶贫攻坚突击队队长职责,落实四个亲自。坚决把脱贫攻

  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作为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来执行,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事的现象。

  扛责任,强担当。压紧压实责任,做到有责任有担当。决胜脱贫攻坚,是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所有领导干部责无旁贷,必须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点上,切实担负起分内之责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一是深入基层,把身子沉下去,把事情搞清楚,不能浮光掠影、走马观花。二是讲究策略,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务求实效。三是督办问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工作成效好的进行表扬,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毫不含糊。

  严纪律,正作风。脱贫攻坚能否决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干部的作风,一定要聚焦重点,克服漂浮作风,沉下身去,静下心来,不分心、不走心、不折腾,静心谋划,抓紧抓实,在脱贫攻坚工作上下真功夫硬功夫,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重点查处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坚决、不到位,以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对待脱贫攻坚工作等行为,特别是对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强占掠夺等问题认真查办,查处一案,形成震慑一方,坚决杜绝扶贫项目资金上打歪主意,动手脚的行为。

  硬督查,实问责。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黄金棍下出好人。因而制度的生命在在于执行,一分部署,九分执行。严格脱贫攻坚督查制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动真格、真正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要对扶贫攻坚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应强化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严肃驻村工作纪律,并对纪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给予问责;要对驻村帮扶措施不力、走读现象、挂名式〃帮扶严肃处理。查问题,寻出路。找准问题比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更为关键。认识问题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认识有多高决定工作成效有多高。凡是脱贫攻坚工作做得好的地方,都是认识上去了;凡是认识不高的地方,工作严重滞后。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不仅要发挥工作队帮扶作用,更重要的是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增强贫困村的造血功能。要通过搞新时期农民远动讲习所形势,彻底改变贫困户等靠要落后观点。要用道理去说服群众,用真情去感召群众,用耐心工作等待群众思想变通,不存争议。为什么叫我们干部,是因为干部具体接受磨练。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7

  法律乃治国之重器也,良法则是善治之前提。有法可依是治国之根本,也是实现依法治贫的根本办法,是开展法制扶贫的前提条件。要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规模浩大的硬仗,就必须要立法先行,让法制扶贫在这场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引领和助力决胜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在一起脱贫致富的关键时刻学法、懂法、用法,也能让法侓普及到全社会。

  发挥预警职能,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办案为工作职责,严厉打击一切犯罪行为、依法惩治贪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和盗抢、、赌博等危害农村环境的和贫困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妥善解决好家庭婚姻矛盾、子女赡养、子女抚养、村镇邻里纠纷等问题,这些都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难题。

  建立健全机制,促进长治久安。建立健全党员干警联系贫困户工作档案台账,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进而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坚持实行精准扶贫责任制,充分调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让更多的党员干警参与到定点扶贫工作中来,定期或不定期加强与困难群众的联系,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做到扶贫到村,帮扶到户;落实帮扶痕迹管理制度,按户建立帮扶工作记录及台账,加强对台账的动态管理,完善好帮扶工作日志;健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策”的工作方案,还要做好每户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脱贫意愿的情况分析,制定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及贫困户的帮扶计划。

  突出法治帮扶,强化司法服务。基层派出所应选派干警驻村做好帮扶,驻村干部和一对一帮扶干部要定期进行入户走访,及时了解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司法需求,从稳定增加收入、改善居住环境等方面科学制定脱贫计划,形成帮扶长效机制,保证扶贫工作胜利进行开展;畅通绿色渠道,积极探索涉贫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强化司法救助保障。

  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决将脱贫攻坚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结合“走基层”“双报到”等载体,要及时深入基层群众开展“扶贫日”、“法律七进”等具有特色的“法治扶贫”活动,充分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依照我国的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营造农村良好法治环境。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

  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对口帮扶不到位等问题的严格制止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必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待。做好此项工作,我们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个战线,共同起跑,不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确保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并严格规定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帮扶项目与资金管理使用、遏制不良工作作风的发展。最后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让来百姓真脱贫,让帮扶精准对口,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项事关贫困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任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全完成的任务,但也不能马虎懈怠,更不允许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直是我党正风肃纪,打赢脱贫攻坚的一项长期工作,要保持严肃、正规的实干精神,风清气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9

  目前扶贫攻坚进入了关键时期,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成为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为了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基层干部都努力奋战在扶贫一线,兢兢业业,劳心费力。但是仍有少数基层扶贫干部火中取栗,大发“战争横财”,且吃香难看,手法低俗,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和后果。

  这类大发横财的“投机者”们损害的不仅仅是弱势群体的救命钱,也不仅仅是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更将万千基层扶贫干部多年的努力毁于一旦,因此,杜绝“蝇腐”的重要性绝不亚于“打虎”,“蝇腐”成群,其害如“虎”!要彻底杜绝这些现象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基层单位方面,需要时常开展廉政教育,树立正确的服务和廉洁意识,要明确群众事无小事,群众问题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方面,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民主监督,积极举报;内部监督方面,需要相关纪检委员做好监督督促工作,对于触碰底线者,绝不姑息,只有让基层干部自身不想贪,不敢贪,才能彻底遏制腐败贪污的恶习。

  2020年即将来到,面对着“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面对着顶风作案的“蝇腐者”们,我们要打好这场脱贫攻坚之战,就必须要从根本上杜绝“蝇腐”,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的朗朗乾坤。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心得体会10

  (一)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冯新柱并不是第一个违纪的陕西官员,诸如祝作利、魏民州、孙清云等 “其身不正”的官员落马,频频为广大党员干部敲醒警钟。那么,针对冯新柱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展开整改,筑牢思想、制度、作风的篱笆就成为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当下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痛定思痛,才能警醒未来。冯新柱对脱贫攻坚消极应对,对亲友提拔给予帮助,长期接受私营企业宴请,铜川卖官,破坏政治生态,亲清不分……受到严惩,咎由自取。我们要深刻汲取冯新柱案教训,不断修复政治生态,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生机和活力。

  (三)要从强本心、提戒心、倡公心、树恒心上下功夫。即强本心: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纪意识,严格自律;提戒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倡公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谋福利;树恒心:以案促改,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冯新柱案表现出来的问题触目惊心,我坚决拥护组织对他的处理。对照他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深刻反思,自己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一是学习深度广度拓展的不够,有时仅满足于抓重点、抓精髓。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二是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的标准学习不够深入全面,掌握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熟练。三是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总是以工作忙、任务重、没时间学为由,不能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四是存在抓思想不如抓工作具体、抓修养不如抓行动直接的主观思维,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二)理想信念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我局党委班子集体虽然结合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最新上级会议及政策法规精神,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典著作学习较少;个人自学中存在实用主义,往往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开展工作需要什么,就针对性开展学习,致使理论学习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没能与时俱进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导致个人在“四个自信”上不够坚定。二是党性修养严度不够。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放松了持续改造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自觉性,虽然在行动上能够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在思想上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不能时时刻刻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缺乏为共产主义理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境界,党性修养与党的事业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治认识高度不够。主要是对新时期党面临的“四大危验”“四大考验”认识不深,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和斗争性,如对网上的一些不良社会思潮,没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没有旗帜鲜明地作坚决斗争。

  (三)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缺乏对《党章》《准则》《条例》的系统研学,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没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时认为自已只要在思想行动上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就行了,忽略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模范践行。二是坚持民主不够坚决。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足,全局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履行好民主参谋、协助决策的作用,在党委会议上,只关心自已分管的领域,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主动,不充分,发表意见“随大流”,多数时“没意见”,没有充分发挥民主块策制度作用。三是执行制度不够严格。一些时候由于工作紧急,没有严格执行落请示报告制度;平时工作中,对于个人重大项的变动疏于及时请示报告

  (四)工作作风方面。一是缺少韧劲。没有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虽然能够从自身作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严格执行上级各项纪律规定,但是对于一些“隐性”问题存在抵触不够坚决、制止不够有力的观象,如有时碍于情面,有被动应付现象。二是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还没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习惯在机关、在办公室被动接待众,主动下基屋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解忧的偏少,对特别难以解决的人和事,有时思想上有嫌麻烦的倾向;仍然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只重视自己分管领域,对没有联系的领域关心不够。三是缺乏“沉底调研”的行动。习惯于电话了解,了解面上情况;下基层调研只注重掌握自已想要了解的情况,走访普通群众少,没能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

  (五)担当作为方面。一是勇争一流意识不强。有时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时侯,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工作任务,满足于应付上级要求,不能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二是攻坚克难勇气不够。有时面对改革发展任务,不敢啃“硬骨头”,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胆气,对有的历史遗留问题绕道走,不敢越“雷池”半步,缺少大刀阔斧、奋力开拒的精神头,如在谋划与新型发展理念不相符的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上还不够主动。三是开拓创新办法不多。对新政策、新问题的研究不够,常常认为自己在基层工作多年,已经轻车熟路,习惯于凭经验做事。

  (六)组织生活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还不能充分认识到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将组织生活作为例行公事,重形式上的参与,未能思想上“融入”;在参加指导基层组织生活时打折扣、降标准,常常因工作原因缺席,不能作好表率。二是开展各类组织生活形式还有待创新。

  四、产生问题原因剖析

  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时,主观能动性不足,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总觉得自己是老党员,不会去碰“高压线”,结果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这种思想如不及时纠正,很容易造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后果。

  二是理想信念有所减退。认为受党教育多年,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基本能满足工作所需,思想上存在着“无用感”“满足感”等不良倾向。在学习和工作冲突时,经常学习服从于任务,导致学习“欠账”越攒越多。特别是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现自己与先辈先进的差距越拉越远,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还没有上升为一种理性自觉、一种持久坚守、一种沉着定力,在精神上及时“补钙”不够,造成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螺丝松动。

  三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认为自己出生农村,又长期在基层工作,经常与群众打交道,对群众有一种特殊情怀。但随着职务的转变,特别是回到县上上班之后,坐办公室时间多了,开会时间多了,慢慢淡忘了党的宗旨、淡忘了公仆身份。尽管也经常下去走走,但有时怕跟企业走得近被“说闲话”,与帮扶企业“心贴心”交流少了,缺乏“换位思考”,对企业的困难未能做到感同身受,没有很好地帮企业“扶一把”“送一程”,这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相违背,归根还是没有解决好“三个谁”问题。

  四是组织纪律有所松懈。作为党委成员,对待党内政治生活还是不够严肃,科学民主决策没有很好地落到实处,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劲头。没有充分意识到政治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政治规矩是“高悬的铁戒尺”,存在“独善其身”思想,认为只要自己在大事大非问题上能坚守原则,不染不正之风,不为不法之事,主动当好表率,干部就会跟着学。但对抓好干部廉洁时紧时松,改作风、提效能的力度还不够大。

  五、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十九大会议重要意义和主要精神。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宪法》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省委工作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整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充分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

  三是充分认识“以案促改”工作是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四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始终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用全会精神统揽全局,严格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努力成为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

  一是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强化核心意识,更加坚定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自己分管工作中去。

  二要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要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职尽责。作为副职,要从全局出发,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切实抓好分管工作。

  三是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执行规定动作,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学以致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四要做改进作风的表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反对“四风”,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仆意识,勤于思考,积极创新,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三)是以案促改,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大调研,促转型、助发展”活动,认真开展规上工业企业专题调研走访活动,主动上门服务,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是在全县企业界人士中开展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商营商环境,积极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诚信守法经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夯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从全领域、品牌化、规范化、责任制四个方面,发挥工信工作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和较好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最后,我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对我提出批评意见。对大家的批评,我一定高度重视、虚心接受、认真采纳,坚决改正,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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