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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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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福尔摩斯》读后感1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在有限的时间里,福尔摩斯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四个签名的阴谋,揭穿了红发会,阻止了深藏在它背后的银行抢劫案……这一切都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胆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真的太令人着迷,我跟别人不一样哦!别人着迷的是探案情节,而我着迷的则是福尔摩斯的正义和他“探案不仅为破案,更多则是为快乐”的想法。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福尔摩斯,一个灵魂般的人物,以其严密的推理、无所畏惧的魄力和随机应变的头脑,永远闪耀在人们的心中。

福尔摩斯总是不慕名利的。每次结案之后,总会被一些警长抢了功劳,但福尔摩斯却并不怨恨,反而同他们保持了非常紧密的关系。

福尔摩斯的断案,是为大众服务的。每次案子的对象:有平民、有富人、有官员……不论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福尔摩斯都竭尽全力地去处理。

福尔摩斯的断案,从来不是单枪匹马,而是与他最信任的朋友一起去面对和破除黑暗的风暴,而这些不可少的助手,则是福尔摩斯能够成功的重要保障。

福尔摩斯每次都凌驾于死亡的威胁,用无比灿烂的正义之光,去与社会最污浊的黑暗势力斗争,消除社会的罪恶,净化社会的风气,为社会的安定与繁荣奠定基础,作出了卓越贡献。

这便是福尔摩斯,一个神灵般的人物。他虽然有着许多缺陷,但也有着许多神奇的特质。福尔摩斯,一座平凡而伟大的丰碑,矗立于世界的顶峰!

《福尔摩斯》读后感2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读后感3

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4本《福尔摩斯探案与思维故事》图书。

一篇篇精彩的探案故事:喵博士是一只自称“喵尔摩斯”的聪明小猫。在一封神秘来信的指引下,他来到伦敦的贝克街221B号,竟然穿越回19世纪,见到了福尔摩斯本人!然而,下一个瞬间,福尔摩斯又突然消失了!谁是神秘寄信人?怎样再次见到福尔摩斯?躲在暗处的黑衣人又有什么阴谋?喵博士必须运用丰富的数学知识和高超的思维能力,捕捉蛛丝马迹,侦破谜案……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嫌疑人的父亲被杀死在河边,因为有目击者称在死者死前不久看到他和嫌疑人一起。种种迹象都将矛头指向嫌疑人。于是嫌疑人的父亲的好朋友的女儿来委托福尔摩斯查出真凶。最终还给嫌疑人清白,而凶手的身份和杀人动机也浮出水面。查尔斯·麦卡锡先生死了,线索指向他的儿子小麦卡锡,但最后歇洛克·福尔摩斯查明小麦卡锡的恋人特纳小姐的父亲老特纳才是真正的凶手。老特纳当年是个强盗,查尔斯·麦卡锡是知情人,并一再讹诈老特纳。查尔斯·麦卡锡为获得特纳家的财产,要他的儿子和特纳小姐结婚。老特纳于是杀了查尔斯·麦卡锡,并在不久后病逝。

喵博士在破案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每个难题都有独特的思维方式,下面配有“小提示”,最后还有“答案”。

我觉得书中破解数学题的思路和破案的思路非常类似,都是从一堆错综复杂的线索中,找出蛛丝马迹,最后解开谜团。如果我们把解数学题的思路往破案上面靠,我们就会逐渐体会到数学带给我们的乐趣。我觉得跟着喵博士侦破一件件谜案的过程,就是学习、运用数学知识,提升思维能力的过程。这样学数学,妙趣横生!

所以,我想把这基本书推荐给大家,让我们快来动动脑筋,运用数学知识,跟喵博士一起闯关!

《福尔摩斯》读后感5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6

利用暑假时间,我又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每读一遍我都会有不同的体会。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小说 ,它常使我想起曾经看过的动画片----柯南。柯南就想书中的福尔摩斯一样,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们都具备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仗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他们都是神探,是使犯罪人员闻风丧胆的克星。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1859--1930),他是英国最富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但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动被销蚀,始终经久不衰,它是文学长河中一颗闪闪发光的明星,一个永不退色的彩虹。

我很欣赏福尔摩斯超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例如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时根据华生的医者风度及皮肤颜色及行动的灵活性判断出华生刚从热带而来并且受过伤并且是名医生从而判断出华生刚从阿富汗回来,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其实这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我们而言准确快速的判断而作出结论却是很难的,所以我曾经超羡慕福尔摩斯那一乎常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 有许多的精彩故事。我最喜欢的则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这两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先看完的。这两个故事更加体现出福尔摩斯的判案能力与专业警察而比更加有过之无不及,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力推理能力及判案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他一直经久不衰,它内含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千万读者。

它值得你一读!

《福尔摩斯》读后感7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著名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福尔摩斯凭借他那世界独一无二的职业——咨询侦探,接到各种各样奇怪的案件。许多官方侦探和侦探在遇到困难时就来找他,而他则设法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路线上。他的工作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大到凶杀案,小到偷窃案,虽然有时也会偶然遇到离奇的案子,但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虽然每一个案件的解决都破费周折,但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多种知识,有十分重视调查研究,而且对待案子极其热情,这使他具有不凡的本领。正如福尔摩斯所说,如果你手头上以掌握了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那么,要是你解释不了第一千零一个案子就怪了。由于作者对社会的了解,使福尔摩斯的主顾形形色色,接到的案子各种各样,最重要的是神探的破案手法和案子的结局各不相同,每一个故事都极好地反映了英国社会的现实问题。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正义与高尚的象征,在我心中,柯南书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正义与高尚的象征。

这本书十分详细地讲述了“我”(华生)最负盛名的传奇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一个个看似一点儿头绪也没有,还容易把人引入歧途的案子,福尔摩斯却将现场的蛛丝马迹都找了出来,一次次成功破案。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位警官每次都把功劳抢走,但福尔摩斯却毫不介意,只是为了享受其中的乐趣。

我爱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因为我被他的睿智、冷静等优秀的品质所折服,更佩服他的淡泊名利、为维护正义而努力与愿为正义献身的高尚品格。在除掉莫里亚蒂时福尔摩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缔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的生命旅程到今天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的视死如归了,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样的结局更令我心满意足的了。”福尔摩斯就是凭着这样的精神,誓死也要与罪犯斗争到底。他们俩在山谷中,开始了搏斗。最后扭打在了一块儿,一起摔进山谷里。读到这儿,我真为福尔摩斯的死而惋惜。不过后来我从书中得知,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亡,而是沿着山石爬了上来,并成功再一次与华生见面。

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可以在福尔摩斯身上找到很多值得他思考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并不因为它依附在一个通俗故事里虚构的人物身上而有所失色。事实上,你会发现它比那些掩盖在浩瀚名著和理论书籍里晦涩的真理更容易理解和体会。我记得当我站在伦敦那个著名的贝克街221号房间里,翻阅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的时候,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它来自于瑞士一个15岁的小男孩。在信的结尾,他写道: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你带给了我生活的道理。而有谁不是这样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里面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毒品(服用毒品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就是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的读后感,这本书,它不仅有助于我们青少年能够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我们还能养成很好的习惯,去善于观察!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搞笑,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搞笑《福尔摩斯探案》,但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资料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之后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

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貌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我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我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我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盼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沉着冷静学识丰富有名的大侦探。他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寓所里面,他喜欢拉小提琴,演奏的声音很美妙。而且拳击,射击水平都很高超。

其中最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过于常人的观察分析能力。在开场的第一幕中,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在握手的时候,福尔摩斯一下就看出华生去过阿富汗。华生对此迷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说他是中医,福尔摩斯观察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皮肤却是黑白分明,这并不是他的肤色,他的皮肤被战火灼伤过,这个回答让华生目瞪口呆。

还有一幕也很精彩:蓝宝石案中蓝宝石不见了,蓝宝石价值可是很贵的。福尔摩斯看到信息后,马上认真的分析了起来。福尔摩斯在警局里看到一只大鹅,他一看大鹅脚上有个卡片,心想卡片上面肯定有指纹,根据这个线索于是福尔摩斯找到了鹅的主人,从而找到了真正的凶手。凶手交代了真相,凶手把宝石藏在了鹅的肚子里,最后找到了蓝宝石。

读了福尔斯探案集这本书,最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警察,而是个平凡而普通的人。但他却用自己的行动和智慧活成了自己的精彩,为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奉献自己的聪明机智。一个小小的线索,就能让凶手无处躲藏。我想福尔摩斯是正义使者吧!我没有读这本书之前,回想上幼儿园时妈妈给我讲过包青天的断案故事,现在我上三年级了,可以自己阅读书了。感觉还是自己阅读更能理解书中主人公。我也想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人,为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奉献自己的一份小小力量。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我在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品质。我最喜欢福尔摩斯的一句名言:“排除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也是事实”。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福尔摩斯这个人,同学们和我一起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小说中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因此他自幼熟悉凡尔奈的画作,所以这些设定好的家庭和个人经历都是为了说明福尔摩斯为什么能了解两代以前的社会风俗,适应乡间生活,而且为什么不放过任何法国案件。这本小说记载了柯南道尔先生塑造是最成功的文学形象——歇洛克·福尔摩斯侦破的60个案件。其中《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篇为长篇探案。这本书情节起伏,内容生动,而且是近百年来世界上最畅销的书之一。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到福尔摩斯太聪明了!

我在读的时候就像我走进了书中,和福尔摩斯先生一起侦察、破案。福尔摩斯在调查每件案子的时候都是那么细致,那么认真。他每次都能从一些细节来得到有利的线索,哪怕是一个烟蒂,一个脚印。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在看了案法现场后就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形、特征等。相比之下,我太苯了。他看到的我也看到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可是,之后他就理出了案情的头绪,而我却一无所知。所以,一个人只要留心身边的细节,总能从中获得点什么。福尔摩斯不仅聪明,还很伟大!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的大无畏行为真让人钦佩!

《最后一案》里,福尔摩斯和“犯罪界的拿破伦”莫里亚蒂教授正面交锋了!

莫里亚蒂是伦敦高级犯罪集团的幕后黑手。福尔摩斯为了社会的利益要把莫里亚蒂除掉。他和莫里亚蒂谈话中说道:“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看啊!

多么有力量的一句话啊!

多么伟大的一句话啊!

为了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福尔摩斯就心甘情愿结束他的侦探生涯。如此伟大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钦佩吗?最后,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了……但是,由于读者的强烈要求,作者又让福尔摩斯神奇般得复活了……福尔摩斯的聪明,福尔摩斯的伟大永远让人们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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