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学习心得
网络,这块充满着神秘色彩与诱惑力的被彩纸包着的糖果。但其实里面蕴含了很多危险的东西,故我们要加强网络安全相关的知识。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信息安全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信息安全学习心得(篇1)
通过保密教育,使我更深刻理解了加强信息的重要性。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全国信息化建设中,把信息安全提上了战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小时候我们看《鸡毛信》中的少年想尽办法把情报送达,《红灯记》中的李玉和一家为了保护游击队的密电码,更是前仆后继的走革命道路。
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向我们证明了保守机密,维护民族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如今,通讯发达之神速令人惊叹,真可谓:一机在手可知天下之事。
随着电脑入住百姓家庭,网络世界向人们打开了互通有无,共享彼此信息的便利条件,这就意味着涉及计算机中的信息对所有用户都是公开的,显示器的辐射最强,稍加改装的普通电视机,在30米内就可以接收到正在工作的计算机显示屏上的信号。
有关情报传递的途径已今非昔比,一些窃密分子仍然可以通过运用“黑客”程序等各种技术手段,窃取网络内计算机系统的秘密信息。
信息安全学习心得(篇2)
潘总在给我们作的两个小时讲座过程中通过详细地讲解使我们大致了解到网络信息安全的含义:网络信息安全是一个关系国家安全和主权、社会稳定、民族文化继承和发扬的重要问题;其重要性,正随着全球信息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重要;网络信息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也正是潘总的详细讲解是我们了解到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他还详细的讲到了云计算和云安全:但一到云,这件事情就比较麻烦了,云的墙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你也不知道门在什么地方。所以这时候传统的内外之分就不是那么靠谱了,什么是内什么外是件说不清楚的事;也许我们现在需要找找另一种思维模式;谈云,就想跟自然界的云做对比,这种计算模式一开始起名字确实非常好。并提到云安全计划是网络时代信息安全的最新体现,它融合了并行处理、网格计算、未知病毒行为判断等新兴技术和概念,通过网状的大量客户端对网络中软件行为的异常监测,获取互联网中木马、恶意程序的最新信息,传送到Server端进行自动分析和处理,再把病毒和木马的解决方案分发到每一个客户端。他的这些生动讲解使我们对“云”这个概念有了一个初步印象。更为重要的是他还使我们了解了在上网过程中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听完潘总的讲座后,我想为了很好的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在自己电脑上安装能够实时更新的杀毒软件。最好是性能比较高的杀毒软件,诸如卡巴斯基、瑞星之类的,虽然这类软件会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但考虑到我们电脑可能受到的潜在威胁,这些钱花的也是值得的。有了杀毒软件之后一定要定期进行杀毒,而且上网时一定要保证杀毒软件的开启状态,有些人在玩游戏或者使用大型软件的时候为了避免占用内存而把杀毒软件关闭,如果不能及时开启我们电脑还是可能受到威胁的。如果时间允许我认为还可以在安全模式下进行查杀处理,这样有效杀出病毒的几率会大大提高。有了杀毒软件也不能肆无忌惮的上网,最好能够上一些有一定声誉、安全性高的网站。第二在安装从网上下载下来的软件时一定要一步步看清楚各个选项。现在很多软件为了自身盈利的需要而夹杂了流氓软件,流氓软件安装之后又是极不容易卸载的。这些流氓软件可能会修改你的浏览器主页,定期打开某一网页等等,造成了我们使用电脑时的极大不便,这些软件还会记录下我们上网偏好,随时向我们发垃圾广告。所以下载安装软件一定要慎重。第三慎用U盘、移动硬盘之类的存储设备。某些破坏性的病毒可能导致移动存储设备损坏。我们在使用U盘之类的存储设备时也要小心谨慎,打开U盘时尽量不要双击打开,这样很可能会激活存在于里面的木马,使用打开前最好能够先杀一遍毒,甚至我们可以专门去网上搜取U盘木马专杀来预防电脑再次被感染。第四尽量不要在互联网上公布个人信息。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不要公布自己任何详细的信息,以防被不良分子利用。另外在网上不要随意公布自己的邮箱,因为邮箱是一个十分便利的切入口来搜取你的个人信息,我们在各个网站注册时一般都会被要求留下邮箱,这样在这个过程中或多或少我们都会偷漏一些个人信息,如果通过搜取邮箱的方法获得你在各个网站上公布的个人信息经过综合整理很可能是自己更多的信息被公布出来。更多的我们考虑的自身安全问题,公布照片不仅是我们信息安全得不到保护,甚至现实中我们人身安全也可能因为一张照片而受到威胁。
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我想,作为一名学生,在我们学习信息安全相关知识的同时还一定要在上网时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信息安全学习心得(篇3)
4月24日,学校安排我到北京步同信息培训基地进行实训。本次培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举办,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仅仅为期五天,但是我受益匪浅,这次实训,让我对网络工程及信息安全有了更深的理解,并通过考核取得了信息安全网络工程师资格。对于本次培训,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1、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本次培训主要任务是学会分布式网络的设计与应用,网络互连技术,以及网络应用中如何保证信息的安全,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深我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老师通过沟通了解,有针对性的教我们一些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培训过程中,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让我们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2、内容丰富,案例真实且实用。
张晓峰老师从中石化、中海油、核电、政府信息中心、安全部网络警察等真实案例出发,对信息安全从合规化建设入手到影响信息安全的诸多因素进行了深入解析。同时,张老师利用NetMeeting展示和WINDOWS20__虚拟环境进行学员间的攻防演练的授课形式也得到了学员的认可。
3、培训具有生产实用价值。
信息安全培训是成本最低、最有效利用现有技术和资源的、效果最快最显著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通过本次CISP培训,使我对工作中的信息安全整个领域有所了解,对产后学校信息安全的布置和设置有的放矢,能够减少不必要的投入浪费并对网络的良好运行起到应有的作用。
谈到心得,就不得不提学校对于信息化建设的重视,几年来学校不断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和数字化校园建设取得了公认的成效。学校也非常重视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深造的机会,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学到的东西充实到工作实践中去,指导工作使培训能真正体现它的价值。
信息安全学习心得(篇4)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建立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条例》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涉及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网络安全所所长刘权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随着信息化的快速普及和发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作为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战略资源的地位日益凸显,为国家机构、各行业正常运转提供必需的支撑和服务,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是社会持续运转的重要保障。
《条例》明确了监督管理体制,规定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条例》明确运营者责任义务,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或网络安全威胁、规范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活动等作了规定。
刘权表示,《条例》对运营者的要求更为明确和具体,便于运营者贯彻落实;同时运营者的安全责任也更加清晰,并确定到具体担责人,督促运营者主要负责人真正推动《条例》执行。下一步运营者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高度重视安全保护工作,合规做好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同时根据要求,做好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奇安信集团安全专家杨波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下一步运营者需加大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保障力度。一是保障相关资金落实,加强网络安全建设资金的集约化管理与使用,平衡分配网络安全建设投资。二是壮大网络安全队伍,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网络安全组织体系,健全网络安全从业资质要求和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强化面向效果的安全考核,建立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和安全项目监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安全能力建设提供决策支持。四是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树立科学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常态化开展全员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培训。
信息安全学习心得(篇5)
国务院高度重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网络攻击威胁事件频发。制定出台《条例》,建立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和保护工作原则目标。《条例》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二是明确了监督管理体制。《条例》规定,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机制。《条例》明确了认定工作的组织方式和认定程序,依照行业认定规则,国家汇总并动态调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结果,确保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纳入保护范围。
四是明确运营者责任义务。《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或网络安全威胁、规范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活动等作了规定。
五是明确了保障和促进措施。《条例》对制定行业安全保护规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制度、明确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组织安全检查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等作了规定。
六是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未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等情况,明确了处罚、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措施。对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其安全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