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概念不同、使用对象不同、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优缺点不同等等, 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基础。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概念不同: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使用对象不同:
我国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为原则入账,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出。
收付实现制则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入账,已实际现金的收到和支付为衡量标准。
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
权责发生制按照收入已经实现和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和本期费用。
优缺点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操作方便,缺点是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收付实现制是什么意思
收付实现制是指按照实际收付款项的时间来计算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并在证明现金支出符合性控制合规方面具有独特的功效。在这种制度下,只有当款项实际收到或支付后,相应的收益或费用才能被计算在内。这个制度的操作简单,易于理解,数据处理成本相对较低。
与权责发生制不同,收付实现制的核心是以款项实际收到或支付的时间作为计算标准。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收入处理。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权责发生制是会计的什么原则
权责发生制是会计的一般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称为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是指以实质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收付实现制的原则
收入实现原则是指企业产生的收入应选择哪一时点作为确认的日期,以判断企业的归属期间,这是会计分期假设的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要求定期计算收益,明确收入实现的会计期间,即收入应在“何时”或“如何”实现。显然,企业收入的确定必须明确收入的内容和实现收入的标志或条件。
严格来说,企业收入主要是指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入,即经营收入。此外,还包括出售积压存货、固定资产作价转让等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收入。企业收入的实现主要是指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