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三百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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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三百字读后感篇1
这几天一档文化类综艺《一本好书》出现在大众眼前,因为《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朗读者》《见字如面》等节目的热播,文化类综艺似乎迎来了新的春天。这在过度繁荣的明星真人秀之间,明显是一股清流。第一期带来的《月亮与六便士》这本经典之作便一举拿下了9.3的高分,这样以全新的形式去诠释书内的经典,更让观众觉得耳目一新,但事实上,一本好书重读多少遍都会有不一样的体验。
初读《月亮与六便士》,可能很多人会看得云里雾里,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主要性格形象也让人捉摸不透。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无非是两个原因,一个来自读者,一个来自作者本身,只要搞清楚这两方面的疑问,就不难理解它为何可以称之为经典。
读者的疑问我想大多来自作品,在开始阅读之前没有深入的了解其背景。其实毛姆所写的这个故事,并非完全是虚构的,书中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他对著名法国画家高更的生平、作品的痴迷。是的,斯特里克兰的原型便是高更,他们的一生高度相似,生前及其落魄,死后备受推崇,书中斯特里克兰最后留下的画作也是对高更的作品《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的高度还原,这些经过毛姆的艺术加工,演绎成了斯特里克兰扣人心弦、跌宕起伏的一生。
而且作者毛姆采取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这种阅读中的带入,使得读者并不能从一开始就很好地进入角色感同身受,但在大致了解了高更这位作家的生平之后,就会对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有了初步的认识。
而对于作者毛姆,他并没有对读者交代了斯特里克兰所有的心里变化及其背后的原因,这样就把所有的悬念让读者自己体悟。比如毛姆没有说明斯特里克兰为什么突然放弃工作去当画家,这也让读者觉得非常突兀奇怪,但他完全可将他内心的苦楚和绝望表现出来,这就是艺术的巧妙之处。读后感·在大多数读者眼里,斯特里克兰就是从优渥的环境中寻求自我,抛弃妻子背叛朋友,是一个不折不扣自私的人,毛姆没有为他描述半句这时候的心理活动,因为这个转变,懂的人自然懂,他虽生活在繁华的都市,却比独居沙漠还孤单,若是讲出来甚至会有些刻意哗众取宠。这样的留白方式可能阅读前期会给读者带来一定的阅读障碍,但阅读到最后,真正的谈到自我,回归自我,从最后的画作被作者毛姆一把火付之一炬,斯特里克兰的纯粹在此跃然纸上。
这是被无数人推烂的经典之作,也是作者与读者跨越百年的心灵交流,尤其是在如今这个混杂的世界,为了生存而生存,却忘却了本来的面孔,斯特里克兰是文明社会里道德理法规范下的怪物,最终在“塔希提”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灵魂归宿,他虽然是一个可恶的人,但同样伟大,因为一个人最大的成功,便是按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月亮与六便士三百字读后感篇2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月亮与六便士三百字读后感篇3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
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 好像每年年底的时候才静的下心读书,这可真是有点糟糕呢。 读之前其实听过很多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探讨,大家都在说关于理想与现实的选择。但其实我在读的过程中,看到的更多的关于人性的探讨。以前没有读过毛姆的书所以不是很了解他的写作特点。但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矛盾。毛姆写人真的很厉害,寥寥几笔就活灵活现。斯朱兰,德克,人性的矛盾在他们身上体现的非常充分。斯朱兰极具绘画天赋,极具个性,直率洒脱——作为旁观者也许你会这么认为。但你若是与之亲近,而你只是我这般的俗人,你大概会觉得他自私冷漠不识趣,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抛家弃子,对德克的好忘恩负义。德克也同样如此,是的,作者笔下的他虽然绘画才能一般但是眼光独到,他很早或者说是最早发现斯朱兰是天才,同时他又很惜才,对斯朱兰照顾有加。可是德克的善良和同理心由于缺乏底线,让人忍不住看不起。从不同的侧面来看他们,他们的每一面好像都是人性的极端,当这些在同一个人身上体现出来,你会感到矛盾,但是很真实。天才与自私,善良与软弱,多希望不是这样的组合呀,可是偏偏人性就是复杂。而越是个性分明的人越体现出这种复杂。斯朱兰笔下的其他人物,比如斯朱兰夫人,布蓝琪以及大溪地的那些女人们,毛姆几笔就写出了她们的特点,有很多书友觉得是毛姆对女性有偏见。对此我保留我的意见,毕竟我不曾了解过毛姆和他的时代背景,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写作需要,是为了突出斯朱兰的人物特点。 书中关于斯朱兰作品的描写我有点get不到,我实在是艺术素养太低,见识太少,想象力又匮乏。希望自己以后多多增长见识多多接受艺术作品的熏陶,也许那个时候再来读这段会有不一样的感悟。书中大溪地的描写确确实实的让我羡慕了,仿佛桃花源一般,与我一直所幻想的地方几乎没有差别。大溪地于斯朱兰是归宿,不知我的归宿在哪里。更不知是否能够找到,是否有足够的个性去寻找。 可斯朱兰的后半生活的太纯粹了。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刘瑜曾如此评价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以高更为原型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为了艺术,放弃了优渥的生活,用画笔绘画出光辉灿烂的生命。 有人嘲笑他的痴,但我却佩服那追月的勇气。在这个喧嚣的年代,鲜有人像思特里克兰德一样有追逐心灵的超远的勇气,那种追逐诗与远方的勇气。 诗与远方从来都不应该是我们为了眼前的苟且而该舍弃的。王尔德曾呐喊“我不想谋生,我想要生活。”故不论是在玫瑰庄园还是在阴暗监狱,他都不曾沉沦与苟且,他用那心底的美好写下一篇又一篇令人沉醉的故事,铸就了更深刻的灵魂。 亦如那埋头于黄金小巷22号的卡夫卡,其父亲是一名有名的商人,而卡夫卡却放弃了那可以给他带来优越生活的职业,以孤独作伴,以梦为马。《变形记》《城堡》……在这孕育而成,给孤独的送去慰藉。让人即使在物欲时代,也能在意这精神上的锤炼。 但让人为了诗和远方放弃眼前的苟且,又是多么的异想天开,是多么的不真实。可如果放不下,为什么不二者兼得,在这充满物欲的年代,“诗意地栖居”。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这是某个秋日的雨后,王摩诘登高远望,浅吟此句,心境定是闲适幽静的,暂离了书案,尽管物质上并不富足,但他依然从空明的秋景中找到了精神的闲暇,得到灵魂的超脱。无独有偶,苏子被贬黄州,生活过得十分拮据,但他也未囚于这拮据生活,仍在明月夜里与友人漫步亭中,赏月弄影。由此可见,精神的闲适是不同于物质的闲适,当灵魂足够富足、丰厚,即使物质匮乏了,奔波于生活,人依旧可以觅得精神的栖息地。 荷尔德林的话仍然萦绕在我的耳畔:“人充满劳绩,但还诗意地栖居于这块大地之上。”所谓 “诗意的栖居” 不就是享受精神之闲暇吗? 同样,“我就要走了,去往茵尼斯弗利岛,筑起泥巴房”,一座湖岛,一间泥房,九排豆垄,一个蜂巢,伴着云雀的拍翅声,叶芝于心中茵尼斯弗利岛获得了灵魂的滋养,享受着精神的闲暇。 当世人都汲汲于对功名利禄的追求,何不选择在心中建起这样一座岛,追寻宁静淡泊之境,并于其中体味闲暇之趣,走向生命的自由与舒展。 在物欲时代,诗意栖居。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每一个人都被囚禁于铁塔,个人的思想永远独立而不受侵犯。于是我们以语言,以符号,以艺术呐喊理智的美妙,而我们的灵魂是不同的,因此也只能踽踽独行。与他人指尖相触,却永不心灵相通——世俗成了纯洁的罪人,仿佛就如这个独立而又别致的灵魂,永远保持着对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与人之凡俗的不屑与蔑视。可他是痛苦的,他挣扎于精神至高的自我与躯体的欢愉间无法解脱。 安逸有序的幸福并不被他的血液所接纳,查尔斯对于嶙峋怪石与急流险滩的渴望发自于精神,来源于艺术。旁人避之不及的旅程他甘之如饴,惮怕并未如黑暗般笼罩他的灵魂,他的向往是桀骜不驯,是不平凡——他在不惜一切地追寻壮美伟大之物。 所谓清高自傲,所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所谓遗世独立。这些在语文习题中写得厌了的词句,却是正因确有其事而确有其词的。 他属于火山口,他属于天空。 查尔斯保持着对自己绝对的骄傲,而又对最终的那个“存在”保持着他“愚诚”的渴望,就如水滴融入大海,一粒火星欣喜如狂地没入烈火随后化为灰烬,跟熔岩喷薄,触摸天空,最终与世界的根源,与他的精神本我融为一体。 生命始于虚无,并注定归于虚无。它或许是一种信仰上的存在,一种真理,本质,如同世界起源那样简单而又复杂的存在。它是值得一个敏感细腻的灵魂为之倾倒、崇敬、沉醉、迷恋的存在——于是查尔斯在生命的终点为它殉道,为他一生的狂热与追求殉道。 如同文中之“我”所说,他就像一位永不止步的朝圣者,不停地在寻找一处心中的圣地,寻找高深莫测的涅槃。可人却是群居动物,就算怎么样走到边缘的地带,依是分离不了的,因此“我”所感到的对他无法抗拒的同情,或肃穆而悲,抑或轻佻而讽,都蕴含其浓厚而复杂的情感。因为其如飞蛾扑火,但他知道自己会体无完肤,却也义无反顾地剖心泣血,化为火焰。 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他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骄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避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而那个自我或许便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野性灵魂。 藏在静谧冰河六千里贫瘠土地下的心脏满腔炽热,要将积雪融化。 愿你追上命运这匹马,不舍爱与自由! 重温了一遍威廉。萨姆塞特。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在早之前就看过一遍,但觉得感悟没有那么深。第一次读只注重故事情节,这一次更注重人物的塑造与形象。书中的人物跃然纸上,生动饱满,各有性格,也把人物性格的两面性与复杂性写的有理有条,人的成长脉络清晰可见…… 这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最后会一无所有得。“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可是,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 他——查尔斯,一个股票经纪人,生活还算富裕,有妻子和儿女。但当他选择了梦想,抑或说,他是被梦想击中了。他便会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奔赴巴黎,远赴太平洋,流落荒岛,倾其所有,即使到最后的贫困潦倒,患麻风而死也从不后悔,他都只为梦想而活。15年之内,这个看起来极其普通的中年人,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也许,我们一开始都觉得他好可怜,当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的时候,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因为,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但当他提起画笔时,他就像一个君王,君临天下!无法想象,这时他会是多么地自豪! 我们都说要给自己的人生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抛弃了妻子,抛弃了儿子和女儿。每读到这确实觉得,他有些残忍——为了那遥远的月亮,连身边的美好也可以置之不理,嗤之以鼻。这或许就是人性的复杂性。 是的,读完这本书,我从一开始对查尔斯的不屑、愤怒与同情,转而觉得他也是很执着、很伟大。在他生命的尽头创作了那幅巨作:气势宏大,感光敏锐,热情奔放,然而其中也带着一种可怕,令人感到恐惧的元素。其中的人物似乎拥有造出他们的泥土的特质,与此同时也具有某种神性。让你看见人赤裸的原始本能,而你感到害怕,因为你看见了你自己。有时艺术就是这么神奇,通过一幅画,可以看清人性的善恶真丑。 他说,他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要挣扎。是啊,当被梦想击中,唯有追寻自己的内心,踏过千山万水,才能找到心灵的栖息地。如同掉进水里的人,无论你游得好与不好,你就必须游过去,不然就会死亡。而作为读者的我也读出了很多感悟,查尔斯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尘世,他却抬头只看见了月亮。而作为凡尘一芥子的我们呢,是否有勇气大胆的不顾一切地追逐那月亮而可以忽视了那赖以生存的条件。在当今时代,这或许很难吧!并不以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跌跌撞撞地逐月,而在没有任何经济基础能力的情况下。梦想是要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的,并为之锲而不舍,孜孜以求!要知道,查尔斯在离家前,他是上了一年的画画班的,这就为他创作艺术打下了基础。这便是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都说,有梦想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去坚持这梦想。但查尔斯做到了,他几乎放弃了所有,唯独没有放弃梦想。他从不抱怨命运的不公,也不曾丧失追逐的勇气,最后他确实做到了,他成了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即使这是他离世之后。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好事多磨,通往成功的路,荆棘丛生,滔天大浪,我们走过去会遍体鳞伤,要过关斩将,即便倒下也要活得漂亮,只为自己的精彩! 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而梦想呢,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剂调味料,愿你我都可以看得见六便士,也可以看得见那清辉如水的月亮。我们要热爱生活与追逐梦想一同并行,一如说生活并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愿明月清风与你我相伴,爱与美好与你我长存! 窗外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是个晴天。也算不上多么晴朗,但比起昨天来,绝对是个大晴天,春光明媚,绿意盎然。 只是,今天是清明节。不能对别人说节日快乐的,需要在心里,至少在心里寄托一下对逝去的人的哀思。 拉上窗帘,室内光线依旧充足。 睡不着了,干脆就不睡了。坐起来,倚在墙上,拿起那本《月亮与六便士》来读。 对于这本书,新书,按说应该有兴趣,可是前面大部分都读不下去,通常是,读着读者就失迷了眼睛,失迷了脑子,等着那些虚幻的文字,不知道在想什么。 媳妇告诉我,要读一读这本书。况且属于经典著作,读,一定要读下去。我倒要看看,这本书好在什么地方。 仅看着封面,不让人讨厌,且对我有一定的吸引了。 可是为什么里面的文字,我总是读不下去呢。 弃之不读,我不忍心。读,必须读。 往后走。想当初,谈对象的时候曾对喜欢的姑娘说,试一下,给我们相处一个机会,也说不准能碰撞出火花呢。 事实是如此。 越往后读,兴趣越足。并且在内心激起了涟漪。 慢慢地,十章,二十章,三十章;慢慢地,拿起了笔,做起了在书上标画的营生。 艺术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东西。这是书里的一句话。 我笑着对骂我一早起来也不做早饭的媳妇说:我是艺术家。 哈哈,我做的可是艺术的事情哦,我也曾经长发飘飘过。今天,一整天,我要去演出的。 别人认不认我不管,哈哈,在我心里,我是艺术家的。 依旧是迷迷糊糊读完的,也只是大致地对本书有个了解。 月亮,六便士。 理想,现实。 艺术,生活。 毛姆在书中对人性的复杂有着深刻的解析与描述。 斯特里克兰那份对艺术的理想追求的坚毅,以及他那种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与议论,摈弃远离文明社会,只追求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寻求灵魂的解脱,他的这种坚毅追求确实让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间烟火,残酷冷心,为了自己内心的追求而几乎伤害每一个人,包括善待他的人,这实在难以让人喜欢。他的坚毅与那种‘绝世而独立’(未必合适,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择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学习借鉴一些也需丢弃一些。 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做人的方式,没有谁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没有谁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对的,是好的。好与坏的界限不过也是人类从原始状态到现在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才出现的可以约束人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因为从出生便开始往我们的脑子里灌输,所以当有人的行为偏离了我们的这个道德标准时,我们便难以接受,认为这就是不好的,不对的,事实上我们无法说清对与错。所谓的对错不过只是建立在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上。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标准,那我们怎么才能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 这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人,无法有像斯特里克兰这种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正因为有七情六欲、善恶美丑、喜怒哀乐,有现实的追求,才能称之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兰那般,那这世上也同样会缺少别样的精彩? 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兰那般孤独独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谓的“俗人”。我想每个出现在世间的人,都一定都会有他存在的意义吧。 又是一个懒散的早晨,打开窗,清晨的丝丝凉意在这个夏天显得特别珍贵,我静静地靠在窗边,随手拿起床边的《月亮与六便士》,借着晨起的阳光,看了起来。 故事的主人公——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原来是和我一样的平凡人,只是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在故事里,月亮是梦想与信仰,六便士是安逸与舒坦,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而他的眼里却只有月亮。我为斯特里克兰欢呼!贫穷的纠缠,病魔的折磨他毫不在意,只是后悔从来没有光顾过他的意识。当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就像一幢房子,马上就要结顶了,结果他却说“我要重新造”,从而在别人怀疑、嘲笑、不理解的目光中,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我表示无限敬佩。 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俗世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的震撼了我。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呀。 生活中也许我们能够忍受奋斗时候的艰苦,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但是我们却不一定能够忍受安定之后的重新开始,很多人的生活,一旦被打破就会一蹶不振,但是,像斯特里克兰那样,主动打破,追逐梦想,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我最喜欢书里的这段话:“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每一个人都有梦想,似乎在很多时候都变成了幻想,或者最后梦想也被现实打败了,但是,在这本书中,我发现,每一个人,每一个梦想,在追逐中是最闪亮的,梦想之所以美好,是因为追逐让我们拥有了更多。 阳光透进来了,我伸了伸腰,又是一个元气满满的早晨,从今天开始,从此刻开始,我也要打破平静,追逐我的梦想,寻找我最闪亮的光。月亮与六便士三百字读后感篇4
月亮与六便士三百字读后感篇5
月亮与六便士三百字读后感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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