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优秀作品专栏>观后感>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1000字范文5篇

斯祺分享

  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影片中,虽然杠爷那一代人已经老去,无法肩负起依法;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下面是学习啦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之前在法社会学的课程上接触过这部影片,但是完整的观看这是第一次,影片叙述了在偏远山村堆堆坪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大致上可以概括为“村规”与“国法”的矛盾。其实我觉得影片中叙述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很多书和报上都曾出现过,相信现在一些地区还存在。

  这些事件中有两个引起我一些思考,一是山杠爷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乡种责任田,作风简单粗暴,农本意识极强,在处理种粮和创收的问题上缺乏眼光,农业无法容纳农村的劳动力作为村支书的他应该是明白的,与其让劳动力剩余为何不让他们出去闯一闯呢?二是摊派修水库,领导的个人意志体现的很强烈,虽然不可否认他的出发点都是好的,是为村民谋福利,但是如果他判断错了呢!相信他是对的,因为兴修水利是国家提倡的,他始终强调要服从上级,认为上级的眼光看得远,可是“大跃进”、大炼钢铁不也是上级的指示么!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村民有呼声他不是听取然后解决而是以强权压制异议。

  孙子告爷爷要弄明白到底老师和爷爷谁对,其实很多事情是无所谓对错的,要以当时当地的实际去看,我觉得可以这样去理解,老师代表的是法理型权威,而山杠爷代表的是传统伦理型权威和个人魅力型权威的结合。这两种权威模式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韦伯在区分时也并没有推崇哪一种权威模式。

  我认为法制建设非一日之功,西方成熟法律制度当然是个好东西,但是它不是孤立的,是建立在经历数个世纪而形成的普遍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基础之上的。正如现在很多人推崇西方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认为中国特别是中国的市场经济应该实行自由主义,我觉得市场经济的问题是应该让市场去解决,要发展市场经济自由主义似乎是必经之路,但是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是建立在私有化和成熟资本主义体系的基础上的,如果现在就把新自由主义搬到中国,我觉得无异于搭建“空中楼阁”难以实现预期的结果。

  影片中的孙子和教室中读书的孩子也在告诉我们,随着国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的逐步形成,依法治国定会成为现实,但是我觉得在一段时期内乡规民约还将会发挥其作用,它可以作为法律的补充,为和谐社会的创建作出贡献。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作文

  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落后的村落。虽然落后,但却是个模范村,原因正在于身为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的山杠爷,有自己的一套村规。这套村规是以孝敬老人、善待他人等道德规范来约束村里人的,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他不是强制性的,它只是让人们自觉遵守。而一旦村民违反村规,山杠爷就对违规村民采取了非法的惩罚措施。

  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不但被山杠爷当众打耳光,而且还被停止了党员登记;最严重是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强英,逼得强英吊死在山杠爷家门口。就山杠爷本身而言,他的初衷是好的,而他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条条理理,年年评模范,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却采取的行为却是触犯了法律法规。 山杠爷个人的悲剧究其根本,是由于地方普法不力,人民法律意识几乎为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尚未健全,要走的路还很长,尤其是还处在偏远地区的百姓,一时还无法摆脱旧封建道德观念的禁锢。像山杠爷一样有将“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这种想法的还大有人在。当时地方的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的并没有对这类人群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国家的法制普及在那里出现了断层。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殊不知山杠爷是采取了非法手段才治理出这么个“太平盛世”来的。由此可以看出,普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普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影片中,虽然杠爷那一代人已经老去,无法肩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但我们却看到了杠爷的孙子虎娃在学校里学习法律的基本常识!这让我们看到了,未来法制将会逐步的普及到整个中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正是因为有太多像山杠爷这样不知法懂法的人存在,我国的“依法治国”面临着现实中的迫切需要。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能够使我们的生活井然有序人们安居乐业是需要有一定的政策和法规来鞭策的。同因地制宜一样我们的执政党面对的是不同的人,人都是有思想的甚至是封建思想或者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不同的人有其不同的生活背景思想意识知识层面等等所以只政策也是有所差别的。不过归根结底就是四个字:依法治国!

  整部影片是围绕大家对于写匿名信人的猜测为主线的,引发出一段又一段具有典型意义的有关山杠爷治理偏远落后的农村堆堆坪的故事,当然这几个故事分别刻画出山杠爷的执著、先进性、很有领导谋虑的深层人物特点。同时亦体现了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极度匮乏以至于好心办坏事,从而为了烘托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的中心思想。

  过去在三座大山的剥削和压迫之下生活的人们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学习知识对于每个人而言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更何况所谓的自己的人权这种上升到精神的思想境界的东西。所以尽管人们的水深火热多么强烈都不晓得捍卫自己的、民族的、国家的尊严!赤手空拳翻身作主对于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中国而言并非难事,新中国的成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么?结果呢?人们忍辱负重甘心沦为亡国奴……当然随着中国革命的兴起人们逐渐学会了需要使用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不过由于毕竟对知识的匮乏、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导致人们不知道怎样去争取自己的权利!明白团结就是力量,谁欺负了我们的人我们一定要讲究公平需要以牙还牙,道理是这般,实际上又忘记了人命人权等等!这就是后遗症,为什么到迄今为止,法制尚健全的新中国立还有一些偏远的落后的地区需要有自己的蛮横的一条规矩来整治呢?其实我们客观地考虑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有没有选择出生的权利但是他有绝对有选择生存的权利,不管他的人品、学识、身体健健康是什么样的、怎么样过活都是人家的权利。

  是的,不可否认,人有狭隘、自私、不懂得善待他人等等种种的人性缺陷不过做错了事情,做为旁人我们是不是也有劝慰告诫的义务?因为所谓人字一撇一捺连接而成就是需要相互依赖才能够生存的呀!主观绕回来又由于人的种种不同之处造就了认识上做为上的差池,所以这个时候法律就出来主持公道了,父母管不了的孩子,老师教不成的学生,朋友说不动的损友,老总无奈的下属……我们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害谁让谁都过不好,只是世间还需要存在人为的道德公道尺度,对恶人以惩罚,还善人以清白。但是我们既然依靠法律就像我们的亲生父母一样我们就必须要学会相信他接受他没一个合理的决定,否则我们还需要他做什么呢?人活着讲求自由这无可厚非,但是至少要有一个规矩原则在里面,社会才不会乱套。你是个高级知识分子自制力很强不需要法律,纵然这样但是不是所有都如此吧!还是存在一些史上留下来的“游行”意识的,觉得对自己不好了就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所以就仰仗法律这块天平吧!只是学习知识国民有责,还需要全民配合和支持加之政府加大力度的宣传!

  不过尽管这依法治国也是必须的,然而从我个人而言也是需要因人而异的吧!否则怎么会从近年来我们参与法庭的时候都是听到法官威严地宣布“本法官认为……”,而且我们的新型法律条款针对不同的人就同一种类同一程度的刑事案件的最终的判决大小有异呢?我们是一个人治的国家,自然凡事以人性为先,不过由于人又都是自私的动物、矛盾的结合体所以说事先有这样一个条条框框是很必要的。

  像堆堆平这样偏远的落后农村在当代中国还是不乏少见的,就算这种政策尚少不过村子里的人们还是不少见的吧!对于那些缺乏觉悟的蛮横刁民是不是也只能以恶治恶呢?作为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没错,积极配合国家发展也没错,抵制歪风邪气更不错,只是这里面有个治理方法的问题!山杠爷要做的就是将腐朽的村风转变过来,毕竟由于知识的有限所以做事的方式激烈了点,想要的不过是那个大团圆的结果,所以我们不能否认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回想当年毛泽东、邓小平都是武将出身,自然在指点江上时英勇无比奋起杀敌,不怕留什么后遗症,可咱们需要争取的是人民自由、主权独立,就是说在新时期的建设上我们讲求的是在国家正统一切正常有序的情况下人们生活得安定团结,所以出身政治的第三代领导人事事需要讲究的就是国际后果了。不存在武将粗鲁文官少霸气的问题只是一个时期一个问题的突出性。第一代领导人不是探索出了一条救中国的道路吗?我们现在考虑的就是如何更好地发展国家。说这么多,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镇是不是也应该这样呢?现今是法制社会,所以要相信法律,而对于那些不懂法的人们我们必须给予广泛地宣传和耐心地剖析,作为领导带头人更应该如此,由此我想到了培养国家干部是不是也需要全面些呢?不要只求安定结果就忽略了过程,其实往往过程正是会影响结果带给我们的习惯。没有必要的非常的时期我们亦不需要行使非常手段。

  依法治国千秋万代,利国利党之本!我们势在必行!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我和大家一起观看了普法影片《被告山杠爷》。影片中山杠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村主任,在那个公安都很少去的太平的村子里,山杠爷一直很好的主持着大局。后来因为用游街的方式教育村里的一名叼妇而使其上吊自杀,被人检举揭发而被告。影片中我对于山杠爷的孙子这个角色思索了很久。自己的爷爷做的,和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完全不同。他问过他爷爷,得到的回答是: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那么村规就是国法。而似懂非懂的孙子直接写信给了《法制报》引出了下面的情节。

  看完这部影片,我感受良多:农村社会是一个 “熟人”社会,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村规是大家所认同的行政规范,而山杠爷那种方式,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合理的。只有他孙子认为那似乎是违法的,这反映出当代人们特别是在农村法制观念的淡薄。出了事情总是按照村约民规来解决。当然这同时也反映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制的不健全,导致这一法律所不能触及的事情只能用村约民规来解决的尴尬局面出现。这一局面,我相信会逐步得到改善。可是我不禁在想:堆堆村里一直所认同的权威去坐牢了,村名的脑海里隐约有了一个法治社会的概念。可是这样一来村民们就真的可以做到事事依法了吗?我想不会这样,堆堆村是一个离现代文明,离法律 很远的地方。一方面村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法律,同时村民们一直所信奉的权威被无情的打破。那么,还有什么力量继续维持着堆堆村和谐下去?堆堆村如何保持自己的善良?这是一个问题。

  法制是人们创造出的政治文明成果,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子,人人都应该依法办事,也就是说,要依法治国。这是当代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情理与法律的冲突。这又该如何处理呢?我想,立法者是不是应该更加深入民情,考虑到实际的民情呢?是不是应该考虑到去填补现代法律的空白呢?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而我们作为公民,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遵守维护法律。这是这部影片带给我们的启示。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看了《被告山杠爷》这部引人深思的电影,受益良多。

  山杠爷是一位典型的老实巴交的农民,却有着一颗对工作、对国家无比热诚的心。用认为自己是对的深的人心的方法来管理着堆堆平,他得到了堆堆平人的尊敬和爱戴,是说话算话的对天对地问心无愧的大好人。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问心无愧用于专门治理刁汉泼妇的手法却触犯了法律,但在该片中于堆堆平是于情于理,于堆堆平之外确实是犯法。这就促成了后来的公安同志为山杠爷求情并流泪的场面。

  在堆堆平中山杠爷是德高望重的老人,使该片中谁写匿名信成为了一个悬念,也为山杠爷和孙子虎娃在山上挖地时的对话做铺垫。孙子虎娃是由于好学才写的匿名信,究其原因在于他不知道到底是老师还是自己爷爷说法对,于是想弄个所以然。1995年拍的电影,是以一个落后却年年先进基本没有触犯法律的小山村为背景题材,以一个完全没有学过法律以理、以德服人的老人形象,诠释了在他治理下的小山村治安和邻里关系,并说他触犯法律的过程。在准备去接受审判的时候还不忘记叮嘱儿子儿媳不要忘记还儿媳动手术是欠下村民的钱并让孩子好好学习;让下一届村支书提出让村子走出落后困境的意见和看法;最后他去了小学堂,叮嘱老师要好好教孩子并给年久失修的学堂做一次“装修”。那场景、那话语着实让人对他多了几分崇敬、几分敬仰、几分凄凉、几分惋惜。是啊!一位让人敬重的村支书,让人不相信违法的村支书却犯法了。

  一位没有学过法律的老人家却把村里治理得井井有条,这算不算成功?在老人家的眼里大凡做错事的都是不道德都是不好的,所以要管管,于是就有了偷看私人信件、有人被囚禁、游街、最后使村里一泼妇不堪侮辱而上吊自杀。于情于理是给村里树立一个好的赡养老人的好形象好例子,让村民知道这是不道德的。却不知让自己触犯了法律。最后他在检查官面前带着哭腔加一点悲凉的问道“坐牢以后,我还拥有党籍吗?”一句多么感动人的话。他行使权利是都是以党的名义,但他发现做错的时候眼泪流了,那苍老的泪、那带着委屈与不甘的泪让堆堆平群众感到了心碎。记得每一次山杠爷说话,下面都是鸦雀无声,有一种帝王的不可触犯的威严,也许这就是古人说的者贤。

  道家说过贤人不一定都会识字,但是懂得万物间的变化理解人情世故,明白别人一辈子也参透不了的奥秘和真谛。这就是事事为人的山杠爷。影片中有一无赖去打酒时候被山杠爷遇见,接着被山杠爷制止了,从正面反映了山杠爷的威严与不可侵犯,侧面反映了当今时下农村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虽然山杠爷违法但是还是得到了堆堆平村民的理解与包容,一辆飞驰于山间小路的警车带走了山杠爷,但伴着车声的是缭绕于山间的“杠爷”的村民的呼喊。

  看完了这部有意义的影片,深深让我意识到要加强法律的认识,更加重视自身品德的修养。以山杠爷为榜样做一个值得人们去信任的人。


相关文章:

1.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2.长征观后感

    452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