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抓鱼回忆美文:渔鱼
编者按:《渔鱼》写的是作者童年抓鱼的回忆。虽然如今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那些美好的片段依旧停留在我的脑海中。
不穿裤衩不知羞的稚龄,磕磕绊绊地走过来了。我穿了小裤衩,背着箢箕、小木桶,随着小伙伴儿翻过江堤,到内湖的湖沿港汊去弄鱼。几个小伙伴选好一片估计鱼虾多,且水域不深,适合围捕地形的湖汊子,以木桶掏泥筑成一道围埂子。第二步是合作用木桶将埂内的水奋力舀向湖中。渐渐地可见小鱼虾们浮头乱窜,水面只及脚肚了。大一点的伙伴一声呐喊:“撮。”我们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用箢箕对鱼虾们实施追捕。每一箕撮下去,提起沥干水,倒入木桶的鱼虾少则一二两,多则半斤。是渔人之利的驱动,还是身手敏捷?亦或二者兼而有之?每次的渔鱼之获,小小的我总是比大伙伴多些,有时候甚至要多出三分之一。
那种寸把两寸长的小鱼崽和二三十只加起来不足一两的小虾米是卖不出钱的。母亲将它们淘洗干净之后倒入开水锅中,烫后捞起摊晒成鱼干,当作菜肴时,抓两把入粗瓷碗,加腌辣椒,蒸在饭锅边。这鱼干咽饭,是我们家的大荤腥,兄弟姊妹摄取动物钙磷的主要来源。
因为我是这种鱼虾的捕获功臣,母亲特别恩准我上学时抓一把鱼虾干放入衣袋,当零食吃。课间摸出一条鱼或一只虾来慢慢品嚼,那太阳公公恩赐的太阳香,是无论那种人造香精都无法比肩的。那种美味,明太祖朱元璋是晓得的,他老人家喝过的“珍珠翡翠白玉汤”中的“珍珠”便是小鱼虾。每每有小朋友向我讨吃,甚至我的语文老师都放下师道尊严,到我家里要求馈赠。
当然不是每家小孩都去弄这种小东西,有些人家把孩子养得金贵,怕陷入泥淖淹死,而不准涉足此等下贱营生。对于衣着光鲜的同学向我乞吃这种佳品,我竟然产生了“仇富”心理。他们的铅笔还剩一大截就扔了;蛮新的作业本子,竟舍得撕下一页又一页擦鼻涕;橡皮擦子大半块蹦沟里去了,也不捞上来;衣服、鞋帽没有补丁,就又换新的;能够吃油条、吮糖弹……我呢,垃圾堆里捡烟盒纸,压平缝成本子做作文;拾回铅笔头,套上毛笔筒继续使用:衣服是新三年姐姐穿,旧三年妹妹穿,缝缝补补又三年才轮到我身上,比天然寺里老和尚的百衲衣缝缀的片片还要多,已经完全没有了姐姐穿时的女儿色。小心眼儿地这么一比较,就产生了原始商业意识——物质交换。一根铅笔抓一把鱼虾干,一个新本子换两把,半块皮擦一小撮……此后我不缺铅笔和练习本了。从此我下湖汊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整个暑假和秋季的星期天都泡在水里,人也练成了一只古灵精怪的“大鸬鹚”。
其时,我就读小学三年级,五年级的周秀锋是校花、那时代全镇第一小美女。少先队大队长自然非她莫属,学校唱歌由她打拍子,相当于现在的节目主持人。而且她出身“高贵显赫”,是我们那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区长家的千金。就是这么一位“白雪公主”,居然屈尊纡贵地正眼瞄着平时连眼角余光都不愿意扫一下的“黑鸬鹚”。拿出一个令我眼球都要脱眶的、奢侈得我活到十岁都没见过的红漆硬壳大本子说:“这个给你,换十大把鱼虾干。”还说雁林从我这里换的给她吃过,比她家里的红烧鱼好吃几十倍。那本子我一直携带着当工人、战士,直到参加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要求轻装上前线时,我才钉在木箱中寄回了故乡,再后来就不知所踪了。所幸,其时叫做荷尔蒙的害虫尚未孳生,否则,就有可能遗下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臭闻。
作者:袁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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