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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论》第二十四篇:大惑论(二)

陈响分享

  ‖SW34-D0501→Q0501‖→‖LS80—Q0601‖SW34-D0501帝曰:人之【肉苛】者,虽近衣絮,犹尚苛也,是谓何疾?

  黄帝问:有人肌肉严重麻木,即使贴近棉衣,还是麻木不仁,这是何疾?

  Q0501岐伯曰:【荣气虚,卫气实也】。荣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荣卫俱虚,则【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与志不相有,曰死】。

  岐伯说:营气虚,卫气实也。营气虚少就会麻木不仁;卫气虚少就四肢废用;营气卫气都虚少,就会麻木不仁且四肢废用,肌肉依然如故,人之身形和肾志不相拥,类似植物人。

  LS80——《大惑论第八十》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LS80-D0501→Q0501、D0701→Q0901‖→‖SW34—D0701‖(已迁至《逆调论》)

  D0101尝:曾经。

  D0101上:

  1、《内经注评》作“玄”。

  2、《内经校释》、姚春鹏注本、《灵枢集注》、《素问悬解》卷七《大惑论》均作“上”,从之。

  D0101清、冷之台:

  1、《灵枢集注》注:“清冷之台,东苑之台名也。”

  2、清者,清凉也;冷者,寒冷也;《说文》:“台,观四方而高者。”清冷之台,即清凉、寒冷之高台。

  D0101匍匐:《内经校释》注:“伏行的样子;即手足并行,身体贴近地面。”

  D0101惑:

  1、《灵枢集注》注:“惑,眩乱也。”

  2、《大惑论》LS80-Q0107“故神精乱而不转,卒然见非常处,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即为本解。

  D0102异:据《玉篇》:“异,怪也”、《广韵》:“异,奇也。”可知:异,即奇怪、异常。因后文有“怪”,为避重文,译作异常。

  D0102怪:《说文》:“怪,奇也。”

  D0102独瞑独视:

  1、 姚春鹏注:“或闭目,或睁眼。”

  2、 瞑,闭眼。独瞑独视,时而闭眼时而睁眼。

  D0102独转独眩:

  1、《内经注评》校注:“《太素》‘搏’作‘转’,即头晕。”

  2、《内经校释》作“转”,并校注:“原作‘博’,据《太素》卷二十七七邪改,与后‘目系急则目系以转。’义合。周学海亦曰:‘博’义难通,当是‘转’之讹也。”

  3、从《太素》、《内经注评》、《内经校释》作“独转独瞑”。转,独指脑转。独转独瞑,即时而脑转时而目眩。

  D0103后:多义字,取继续、持续意。

  D0103卒然自止:

  1、《内经注评》、《全本黄帝内经》、《灵枢悬解》、《录枢集注》均作“卒然而上”,

  2、姚春鹏注本作“卒然而止。”

  3、《内经校释》作“卒然自止”,并校注:“原作上,据《甲乙》卷十二第四及《太素》卷二十七七邪、《千金》卷六第一、《普济方》卷第七十一改。”

  4、从《太素》、《甲乙》及《内经校释》作“卒然自止”,即突然又自行消失。

  Q0101精:眼睛之精,即视力。

  Q0102窠:

  1、黄元御注:“精之窠为眼,精之窠穴,并两眼之窍,而为眼也。”

  2、窠,ke1,《说文》:“窠,空也。一曰鸟巢也。空名曰窠,树上曰巢。”巢穴。此指五脏之精在眼部之巢穴。

  Q0102黑眼:黄元御注:“筋之精为黑眼,肝主筋,黑眼者,瞳子外之黑睛也。”

  Q0102血之精,为络:

  1、《内经校释》注:“络,指目眦内血络,也叫血轮。”

  2、《类经》十八卷第八十一注:“络,脉络也。血脉之精主于心,心色赤,故眦络之色皆赤。”

  3、黄元御注:“血之精为络,心主脉而藏血。络者,白精之红丝也。”

  Q0102约束:

  1、 黄元御注:“肌肉之精为约束,脾主肌肉,目之上下网也,约束目外。”

  2、 控制。

  Q0102撷:

  1、《内经注评》注:“包裹之意。”

  2、撷,xie2,采、摘,取挟持意。

  Q0105邪中其精:

  1、《内经校释》注:“《甲乙》卷十二第四、《太素》卷二十七七邪及《千金》卷六上第一‘邪’后有‘中’字。《千金》‘精’作‘睛’。”

  2、《灵枢悬解》卷七《大惑论》作“邪中其精。”从之。

  Q0105不相比:

  1、《灵枢集注》注:“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为邪所中,则不相比密,而精散也。精散则视岐而见两物矣。”

  2、据《周礼.夏宫》:“使小国事大国,大国比小国。”可知:比,即亲近、接近,取匹配意。不相比,言两眼视力不匹配,故有重影或岐视。

  Q0106营:

  1、《骨经校释》:“寓居的意思。”

  2、《说文》:“营,帀居也。”段玉裁注:“帀居,谓围绕而居。”

  Q0107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

  1、《内经校释》译:“眼的瞳子属肾,黑眼属肝,二者都是阴脏的精气所生;白眼属肺,赤脉属心,二者都是阳脏的精气所在。”

  2、经言“法于阴”、“法于阳”,当指效法天地之阴阳。阴者,黑夜也;阳者,白昼也。

  Q0107传:

  1、《内经校释》作“揣”,并校曰:“原作‘传’,据《甲乙》卷十二第四及《千金》卷六上第一改。刘衡如谓:‘意者初本为‘抟’,音义通‘团’字或‘揣’。’”

  2、传者,传递、传导也。如《孟子.公孙丑上》:“速置由而传命”、《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传以示美人及左右。”

  Q0107精明:据《脉要精微论》SW17-Q0103“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别白黑、审短长。以长为短,以白为黑,如是则清衰也。”可知:精明,即视力清晰;反之,即视力减退。

  Q0108目者,心使也:眼睛,是心之使者。义同《解精微论》SW81—D0302→D0303“夫心者,五脏之专精也;目者,其窍也。”

  D0201东苑:

  1、《内经校释》注:“《太素》卷二十七七邪注:‘清冷之台在东苑。’”

  2、据《说文》:“苑,所以养禽兽囿也”、《三苍》:“养牛马林木曰苑”、《百度百科》云:“古代养禽兽、种植林木的地方,多指帝王的花园。”可知:苑,通园,此指黄帝明堂东苑。

  Q0201感:《灵枢悬解》卷七《大惑论》、《内经校释》均作“感”,《内经校释》校曰:“原作‘惑’,据周本、日刻本、张注本、《太素》卷二十七七邪及《千金》卷六上第一改。”从之。

  Q0201神移乃复:精神转移就复正常。此《移精变气论》之要,宜参。

  Q0202间、甚:

  1、《太素》卷二十七《七邪》注:“间,轻也。”

  2、间者,轻微也;甚者,严重也。

  Q0401寒:

  1、《灵枢悬解》卷七《大惑论》、《内经校释》均作“塞”,《内经校释》校曰:“原作‘寒’,据《甲乙》卷十二第一改。丹波元简:‘胃脘寒故不嗜食之句,岂有胃热而胃脘寒之理乎?当以《甲乙经》塞字为正。盖胃热则善饥,胃脘塞故不嗜食。’”

  2、人卫影印《灵枢.大惑论》作“寒”,从之。胃因有热而“消谷”,“谷消则善饥”。而今“胃气逆上”,胃之热气异常上移,导致胃脘少热而多寒,胃体收缩,胃容变小,故而不嗜进食。故原作“寒”,其理正矣。

  D0601病目:《甲乙》卷十二第三作“目闭”,与岐伯之答相合,其无不可。

  Q0601目闭:

  1、《内经校释》注:“本节与上节所述,《寒热》篇中曾有说明:‘阴跷阳跷,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内眦,阳气盛则瞋目,阴气盛则瞑目。’可参阅。”

  2、据《邪客》LS71—B0106“今厥气客于五脏六腑,则卫气独卫其外,行于阳,不得入于阴;行于阳,则阳气盛;阳气盛,则阳跷陷,不得入于阴,阴虚,故目不瞑”、《寒热病》LS21—C0802“足太阳……阳气盛,则瞋目;阴气盛,则瞑目。”可知:目闭,意即目闭而不能视物,以应帝问。

  SW34——《逆调论篇第三十四》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SW34-D0501→Q0501‖→‖LS80—Q0601‖迁移说明:

  1、 本问答与《逆调论》主题不属,前后文意不属,窜简,当迁出;

  2、 《类经》置于疾病类十五卷四十五《寒热病、骨痹、肉苛》,并注:“‘不仁’,不知痛痒寒热也。‘不用’,不能举动也。”

  3、 《内经校释》按:“肉苛病,似属严重的肌肉麻木不仁和肢体不用的疾病。由于卫气不能‘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营气不能泌津化血以营四肢,所以肌肉和四肢完全失去了知觉和运动。”

  4、 《甲乙》置于卷十二第三,接于《大惑论》LS80-D0601→Q0601之后,皇甫谧对两部关系之处置甚明,从之;

  5、 帝问伯答,实言人之感觉功能丧失,故有严重麻木而无知觉,此与脑之意识密切相关,并入本论,与《大惑论》主题相符,义理相通。

  D0501肉苛:

  1、《素问悬解》卷六《逆调论》注:“肉苛,顽木无觉也。”

  2、《内经校释》按:“肉苛病,似属严重的肌肉麻木不仁和肢体不用的疾病。由于卫气不能‘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营气不能泌津化血以营四肢,所以肌肉和四肢完全失去了知觉和运动。”

  3、《内经评文》注:“苛,麻木也。”

  4、《素问吴注》注:“苛,麻木不仁也。”

  5、据《尔雅.释言第二》:“康,苛也。”郭注:“谓苛刻。”可知:苛,取苛刻、严重之意。肉苛,即肌体严重麻木。

  Q0501荣气虚,卫气实也:

  1、《黄帝内经.素问白话解》云:“原文‘卫气实’之‘实’,疑是‘虚’字之误,在下文只提到卫气之虚,并未提及卫气实。”

  2、丹波元简云:“营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营卫俱虚则不仁不用。则此七字不相冒,恐是衍文。”

  3、圣意不明,不译待考。

  Q0501不仁且不用:

  1、《内经校释》引《类经》注:“不仁,不知痛痒寒热也。不用,不能举动也。”

  2、《素问直解》注:“虚则不仁,申明营气不仁,不知痛痒也;卫气虚则不用,不用,不能转舒也。”

  Q0501人身与志不相有,曰死:

  1、《素问直解》注:“若人身与志不相有,则形志相离,故死。此言营卫逆调,则为肉苛也。”

  2、身者,人之身形也;志者,肾之神也。不相有,不相拥,两相分离也,肾志分离即神亡。帝问“何疾”,伯言曰死。人无知觉,肌肉如故,似死犹活,此即“尸厥”,类似当下所谓之植物人。全句即人的身形与肾志不相拥,类似谓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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