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原创作品专栏>生活课堂>

关于教师课文解读的问答

玉凤分享

  答青年语文教师十问(6)

  不要证明教师自己的解读

  问:

  听有些名师的课,我发现一个现象,有的老师对文本的解读的确算得上是“独特”“个性”,有的甚至算得上惊世骇俗,石破天惊。可是,我也很疑惑。那些解读是老师在认真钻研之下的一些个人见解,不是学生的,也不是学生在老师的“教”之下而学会自己解读的,距离学生很远很远,老师在上课来证明自己解读的正确性。这样的做法好吗?

  答:

  这种情况,确实我也看到过。一节课,就是老师带着自己的解读来“教学”,教学过程就是让学生在“证明”老师的解读如何独树一帜,与众不同。教师的解读有了充分预设,把自己的解读强加给学生,只不过穿新鞋走老路,形式上有所变化,是传统教学“满堂灌”的变式而已。比如,有教师把某个文本解读为某一个“主题”,然后,整个这节课就是带着学生一起为达到自己的解读而卖力地证明,不达目标不罢休,实在是费力不讨好,甚至会令人厌烦。

  这是一种“假教学”。

  教师主动进行文本解读,是上好语文课的前提。我认为,教学情境中的文本解读,必须要关注到文本和学情两个方面,这就是所谓的“教学解读”。

  我们知道,文本具有原生价值和教学价值。前者是作品与生而来的,为所有读者而准备的,通行于文学理论研究与富有文学素养的读者中(不排除学生中少数具有较高文学素养者,但毕竟是个例)。而文本的教学价值,则是在教学情境之下、也就是新课标所强调“学习运用语言文字”的一个“工具”,是为学生的,是为学语文的,适用于教学。教师把文艺理论视域下的文本解读不经转化而直接搬到课堂中来,显然是好东西放错了地方——如果,教师的解读也是好东西的话。

  任何解读都与读者的文化素质、生活阅历、理论修养、阅读视野等方面有直接联系。一般而言,教师闻道在先,阅读面、知识面、生活阅历都比学生有优势,解读文本也会有一定的优势,这也是教学之所以存在的前提,否则,就不需要教师的教了。加之,教师在上课,尤其是公开课之前,会做大量的备课,借助于自己已有的阅读经验、他人的解读文字,或者有自己的解读技巧,从而会形成自己的想法,原本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请注意,这些想法,是基于教师个人的,也许高屋建瓴,也许有深度,也许独具慧眼,也许见他人之未见。别忘了,我们是在上语文课,是在教学生学语文,而不是把学生当作百家讲坛的观众和听众,笑一笑,鼓鼓掌,“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学生阅读时就没有这么奢侈了,且不说有老师上课根本就不给学生读书时间,课文仅仅是扫描一下,就马上带着学生一路狂奔,绝尘而去,飞到文本以外去“拓展延伸”了。就算是给学生读书,可能就只是上课前几分钟才粗略浏览一下文章,或者在上课时,随着老师的“教”而慢慢地走进文本。更兼有的文章篇幅比较长,读一遍文章还需要很长时间,有的文章诘屈聱牙,说不定还要陌生的字词、难以理解的语句需要解决。学生在短短几分钟内“裸读”,文本的陌生,阅读方法的阙如,旁征博引、拓展延伸的虚无,学习自然是踯躅蹒跚,走马观花,跌跌撞撞,冒冒失失,深一脚浅一脚。如此状态下,学生想读通读懂,想有个人的解读,实在是缘木求鱼。这就是我们要关注的学情。

  忽略了文本和学情两个要素,所有的教学解读,都是无中生有,空穴来风。此时,老师的解读,再舌绽莲花,吐沫横飞,也不过是教师个人的独舞和炫技。

  我们上课,不是为了把教师的解读,变个花样塞给学生,以展示教师个人才华,而是要带着学生走进文本,去学习阅读。要教给学生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教师的标新立异,振振有词,固然可能会博人眼球,但换来的可能是学生的懵懵懂懂,不知所云;热热闹闹的背后,落下一地鸡毛。

  尤其是,把老师的个人解读强加给学生,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个性化的解读,不可避免的带有片面性,甚至老师也会有误读。有人曾说“所有的解读,都是误读”。话虽刻薄,不无道理。再说了,同样水平的人面对同样的问题,往往也会见仁见智的,甚至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因而,语文教学时,不要轻易地把自己的解读强加给学生,不能钳制学生的思维,正如新课标中所强调的那样,“不以教师的解读代替学生的解读”。应该在尽可能多占有素材的前提下,选择适合学生的解读,尤其是那些已经得到公认的一致的说法,与学生分享,或者,积极创设氛围、条件,为学生通过自己的解读得到自己的认知提供必要的支撑,读出自己——即使不完美也是有价值的。一些偏激尖刻的说法、观点,只言片语的感慨,剑走偏锋的见解,“语不惊人死不休”,是否能登堂入室,要谨慎对待,切勿以奇谈怪论、插科打诨来满足学生的猎奇心理。

  尽管有些老师看上去能“弯下腰倾听学生”,貌似有些“对话”,其实还是预设过强的“主题先行”,是温柔的强暴。学生只能在老师的所谓的“启发诱导”之下,亦步亦趋地走一步再走一步。请君入瓮,大概如此。

  从教师的“解读”变成学生的“解读”,才是语文课应有之义。王荣生教授说,语文教师的使命在于“学生不喜欢的要使他喜欢,学生不懂的要使他懂,学生读不好的要使他读好”,对我们应有启发意义。

  我所说的“不要证明教师自己的解读”,并非说教师不能把自己的解读呈现给学生。教师完全可以一个读者的身份,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与学生一起来交流碰撞,但永远不要越俎代庖、欲盖弥彰。也就是说,教师的说法,是“仅此一说”而已。

  李镇西老师拿“食物喂养”比喻课堂教学的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填鸭式”,教师觉得食物对学生有营养,于是,便不择手段地满堂灌,唯恐学生吃不饱,而全然不顾学生是否有食欲,也不管学生是否消化不良;当然,也有“高明”的教师,他会将食物先咀嚼得很细碎,然后一点一点地喂学生。第二种是“诱导式”或叫“启发式”,教师不是直接将食物灌输给学生,而是把食物摆在学生面前,然后以各种美妙的语言让学生明白眼前的食物是多么富有营养,激发其食欲,使他们垂涎三尺,最后争先恐后地自己动手来取食物,再狼吞虎咽地吃下去。第三种是“共享式”或叫“分享式”,面对美味食物,师生共同进餐,一道品尝;而且一边吃一边聊各自的感受,共同分享大快朵颐的乐趣。在共享的过程中,教师当然会以自己的行为感染带动学生,但更多的,是和学生平等地享用,同时又平等地交流:他不强迫学生和自己保持同一口味,允许学生对各种佳肴做出自己的评价。在愉快的共享中,师生都得到满足,都获得营养。在他看来,以上三种“进餐”方式,分别形象地代表了课堂教学中三种师生关系模式:教师绝对权威而学生绝对服从;教师在行动上似乎并不专制但思想上却分明是学生的主宰;师生平等和谐,教师在保持其教育责任的同时又尊重学生,围绕学习和学生设计,把教的过程变成学生学的过程,和学生一起进步。

  分享,比灌输更重要。

  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文作者:梁增红

  公众号:梁增红

    386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