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精选范文
底线是做人的基石,是处世的最起码准则。学习啦小编为你分享了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精选范文,希望能够帮到你。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精选范文篇1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指明了方向。
《条例》于1997年试行,经过修订后于2003年颁布实施,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突出问题是:纪法不分,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对政治纪律规定不突出、不具体,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而严肃的责任追究;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覆盖全体党员。修订《条例》要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尊崇党章,细化纪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 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 “负面清单”。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原《条例》最突出问题就是纪法不分,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精选范文篇2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坚持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结合、高线底线呼应,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科学理念,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牢牢把握依规治党、德法相依的深刻内涵,以严与实的精神推动职责归位和执纪问责。
一是提升道德境界。纪律不是万能的。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立规惩恶,更要立德向善,让道德自律成为制度他律的重要补充。道德是内心的纪律,纪律是成文的道德,纪律只有运行在道德认同的轨道上,才能得到自觉遵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确立“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道德高标准,给出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擎起信仰的火炬、补足精神的钙质,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艰苦朴素、吃苦在前,用好手中权力,培育良好家风,塑造廉洁形象,向《准则》确立的高标准迈进;必须不断改造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做好党员拒腐防变的“主观工作”,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挺起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是增强纪律意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能不能守住这条底线,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考验。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领悟,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心中要有数、界限要分明;必须坚持慎始慎独慎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纪,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永远守好第一道防线,就像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讲的那样,“即使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也不做任何坏事”,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强化履职担责。贯彻《准则》和《条例》,首先要明确谁负责、谁监督、谁执行,这就需要我们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当前,重点是以《准则》和《条例》为遵循,逐级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列明责任清单,确保责任明确不漏项、贯彻执行有保障。
四是坚持严抓严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监督什么、如何执纪提供了一把标尺。必须把严的标准融入到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之中,安装党风廉政建设的 “电子眼”,发挥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推进党务厂务公开,公布重大事项和权力清单,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监督对象有重点、廉政风险可防控。必须坚持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地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小毛病轻处分,大问题重处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
知易行难,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高于普通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和影响力,切实管好身边的同志和亲属,将守纪律讲规矩贯穿工作始终。这样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践行《准则》《条例》就会在企业内部蔚然成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就能真正落到实处。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精选范文篇3
近日,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划出四条底线,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整理的最新消息内容,快来查阅了解吧。
一、法律底线
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要不折不扣贯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要在法律之下行使权力。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权力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要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他强调:“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
要学法懂法,维护法律权威。党员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指出:“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
二、纪律底线
党规党纪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也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同时,所有党员干部还必须明白,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更高,这是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2015年10月12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党内规矩既包含成文的规定,也包含一些未成文的党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习惯做法。2015年 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三、政策底线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理论、意志、主张在治党治国、执政理政上的具体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旦确立,服从和执行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行动的准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
守好政策底线,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首先要学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做事的原则和方向。指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这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要做的基本准备,也是很重要的政治素养。不掌握这些,你根据什么制定决策、解决问题呀?”其次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以局部或个人利益来决定取舍,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变通执行。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
守好政策底线,党员干部要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持高度一致,维护政令畅通。在中央政治局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指出:“必须有很强的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思想上保持一致,就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上保持一致,就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贯彻、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不仅要吃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需要把中央精神转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转化到推动具体工作部门、工作单位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中去,为破解发展难点、解决发展难题提供依据。行动上保持一致,就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四、道德底线
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来说,不仅有明确的法律底线、纪律底线和政策底线,而且还有人民群众心中的道德底线也必须坚守。由数千年中华文明积淀而成的一般性社会公德的就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的道德修养应在社会公德的一般性要求之上,应该成为普通大众的道德标杆。
“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中华民族崇德尚道。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为官先修身,律人先律己”,德乃官之本,为官先修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员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说:“道德问题是做人的首要的基本问题。古人说: ‘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大量情况表明,道德情操与生活情趣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许多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大多是从操守不严、品行不端、道德败坏开始的。” 2014年5月,在河南考察时指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用好选人用人考德这根杠杆,引导党员干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党员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最基本、最朴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线。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强调:“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还要有官德,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指出:“所谓官德,也就是从政道德,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 2016年3月4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时提出新型政商关系,对官德进行了具体化和深化。他强调:“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明底线、守底线是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的必修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所以,看完文章之后作为党员的亲们知道怎么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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