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讲规矩守纪律演讲稿(2)
(二)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严峻考验。主要体现在:
从世情看。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出现新变化,各种政治和经济力量分分合合、此起彼伏、纷争不止,各种不确定、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多,综合国力的竞争、地缘政治的博弈和围绕发展主动权、规则话语权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主、自由、人权等所谓“普世价值”对我国进行价值观输出,利用人权、民族、宗教、腐败等话题和一些突发性事件,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大肆渲染、歪曲和诋毁攻击社会主义制度。西方资本主义一些腐朽没落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乘机而入,同封建残余思想耦合,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价值追求和生活方式产生一定的冲击和腐蚀,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甚至蜕化变质。
从国情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一方面经济在快速发展、财富在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旧的利益格局不断打破,诉求日益多元,新的体制机制有待培育成熟。正是在这个过渡阶段,市场经济的缺陷与不足,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与缺位,在一些领域体制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都有可能失范放大。类似这些因素的多重叠加,使得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土壤依然大量存在。
从党情看。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威胁党的执政地位。
(三)推进湖南新一轮改革发展,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当前,湖南正处于加快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建成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既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尤其需要严明的纪律来“保驾护航”。
从经济发展的要求看,现在区域经济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发展环境的竞争。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缺少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循环,这对经济发展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只有纪律严明了,党员干部队伍风清气正了,全省上下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凝心聚力谋发展,同心同力搞建设。
从深化改革的要求看。新一轮深化改革是湖南面临的最大机遇,我们决不能输在新的历史起跑线上。特别是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需要冲破思想观念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无论是改革共识的凝聚,还是改革措施的推进,都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作为保障。同时,改革的深入推进期,往往是利益的深刻调整期,也是腐败的易发多发期,必须以强有力的纪律来约束各类主体行为,及时纠正违反改革纪律的行为。
从加强党建的要求看。目前我省党员队伍人数已达378.9万多人,基层党组织17.1万个,管好这么庞大的一支队伍很不容易。总的来看,我省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执行纪律是严的,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在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还不少;一些领域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中央第十巡视组对我省巡视的反馈意见,也反映了不少党风政风方面的问题,如党政机关办企业的问题,索拿卡要的问题,组织人事和编制领域“三超两乱”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形成有各种复杂因素和历史的累积,但党的纪律意识不强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必须把党的纪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四)深刻剖析反思衡阳破坏选举案,必须切实强化党纪法规意识。衡阳市发生的严重破坏人大代表选举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此案的发生、蔓延,尽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尤其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的,就是一些涉案人员罔顾党纪国法、肆无忌惮。面对如此大规模的、明目张胆的违法违纪行为,那么多党员干部置身其中,竟然没有一个敢于挺身而出、猛喝一声,反而随波逐流、推波助澜,毫无党性原则,毫无法纪意识,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保持“集体沉默”。
二、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党的纪律内涵丰富,涵盖了政治、组织、宣传、群众、经济、外事、保密、生活等各个方面,这在党章和党的一系列法规、文件中都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遵守党的纪律是全面的、无条件的,不能做选择题,各项纪律都要严格执行、严格遵守。这里,我重点谈一谈6个方面的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只有严明政治纪律,我们党才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甚至还有无视政治纪律的现象。有的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态度暧昧;有的信谣传谣,跟在一股自由主义思潮后面人云亦云,诋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歪曲党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有的地方和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上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口无遮拦、毫无顾忌,甚至专门挑那些中央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强调指出,“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严明政治纪律,首先就是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这里,同志们都不妨问问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你是否逐字逐句地学习通读了党章,对党章规定的各章节、各条款内容是否了然于胸、牢记在心?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是否经常拿出党章来重温重温、对照对照?即便是看了、学了,是否真正按党章要求去做了?通过这样的反躬自问、反省对照,目的就是要让每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明政治纪律,最根本的就是要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坚定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就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了“五个不允许”的明确要求,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应当时刻警醒自己,在平时工作和日常言行中,是否严格做到了这五条?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既然是党的人,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就应该听党的话、跟党走,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一切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自觉地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客观地说,现实中一些同志在这方面还是有差距的。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把组织放在眼里的有之;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唯恐天下不乱的有之;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拿原则当交易、作人情的有之;遇事拈轻怕重、挑三拣四,与组织谈条件、讲筹码的也有之,等等,这些都是组织观念、组织意识、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关键要把握好几个方面:一是严格遵守“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政治生活准则。“四个服从”说起来容易,但能不能真正做到,确实是对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性强不强的重要考验和检验。比如,在个人服从组织问题上,党的纪律明确规定,对党组织的决定,如果认为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毫无保留地执行,贯彻落实好组织意图,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可偏偏有极个别的同志,老子天下第一,凌驾组织之上,成天怨天尤人、牢骚满腹,怀才不遇、自以为是。在这些人的行事风格中,只有对组织的过分要求,似乎组织欠他的,而忘了对组织的义务和服从,忘了对纪律和制度的敬畏,忘了对组织和人民的感恩,忘了对社会的奉献和作为。有的则把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党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等同起来,变服从组织为服从个人,信奉庸俗哲学,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把党内纯洁的同志关系搞成小团体利益,有的甚至搞成哥们义气、个人尽忠、人身依附,哪里还有半点个人服从组织的影子?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既要讲民主,又要讲集中,不搞“一言堂”,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要善于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做到总揽而不包揽,学会“弹钢琴”,发挥好班子的整体功能,把一班人拢在一起,团结凝聚干事。领导班子成员对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抓好落实,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能一遇到困难矛盾就绕着走,左转右避、上推下卸。班子成员之间要防止意气之争,对有些事情要放得下,相互包容,豁达大度,补台而不拆台,你落下的我主动捡起来,你不足的我主动补上去,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这是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内最起码的规矩。这方面讲得非常深刻,他说,“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大量的事实也证明,一个党员干部老是天马行空、独来独往,迟早是要出问题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决不能瞒报虚报。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更不能糊弄和欺骗组织。四是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我们党的干部政策历来强调要搞五湖四海,坚决反对搞宗派主义、条条块块。我多次讲过,任何一个干部,不管你水平再高、能力再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党的领导,一定是一事无成。我们都是党的人,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位置上,就是要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去干事业。如果热衷于“划圈子”、“搞关系”等非组织活动,那怎么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往前走呢?对拉帮结派等歪风邪气,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勇于坚持真理,敢于作坚决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