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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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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时讲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爱护自己生命,那么你想知道道路交通安全的讲座需要说些什么内容?。今天学习啦小编向你推荐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稿篇【1】

  内容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xx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会)通过后,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8号主席令发布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20xx年4月28日由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有8 章124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有8章115 条。

  5、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7、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8、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

  9、我国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10、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1、《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交通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12、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3、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14、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应停在停止线以外。

  15、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6、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17、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18、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1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国家标准。

  20、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21、指示标志是用以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颜色为兰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22、警告标志是用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

  23、禁令标志是用以禁止和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24.指路标志的颜色,一般道路为兰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25.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三类。

  26.白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割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27.黄色虚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分割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28.中心黄色双实线是禁止超车线。表示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29.停车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减速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虚线和一个白色倒三角形。

  30.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

  31.在划有中心黄色虚线标线的道路上,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32.在划有黄色虚实线的道路上准许虚线一侧的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3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34.《道路交通安全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35.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36.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37.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38.机动车行驶中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

  39.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40.一年内有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2.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43.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并且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其最高行驶速度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4.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45.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46.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47.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48.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49.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应当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50.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稿篇【2】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平湖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4周岁以下的学生骑电动车。放学一定要及时回家。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

  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稿篇【3】

  为了使学生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红山区第八小学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入校开展了生动的安全知识教育专题讲座活动。

  9月9日,东城派出所梁冰副所长首先从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加讲起。根据未成年人身上存在的不良行为的种类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以此告诫全体学生要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习惯,拒绝诱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预防违法犯罪。此外,为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在讲授过程中,还采用趣味问答、举例等互动的形式,讲述了什么行为是不良行为、未成年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应该怎么自我保护或举报,使所有听讲学生积极地参与到了讲座中来,把枯燥、生硬的法律知识生动的展现在同学们面前。

  9月12日,赤峰市交警支队红山大队的刘美玲警官,介绍“礼让斑马线,文明你我他”活动内容,组织学生观看典型的道路安全案例,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仔细为学生们强调过马路应注意的细节,并纠正小学生在参与交通过程中常犯的几种错误。

  张兴强警官为学生们讲解道路交通标示,分发了交通安全知识书籍和宣传单,要求学生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自

  身为宣传源,积极向家人和亲戚朋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参与交通,为创造畅通、和谐的交通秩序做贡献。

  这两次讲座是学校安全教育的具体举措之一,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第八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为“平安校园”的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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