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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生育津贴怎么算

刘丽分享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2017年生育津贴政策,希望大家有用。

  2017年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生活津贴的期限为产假98天,难产假15天,晚育假30天,合计143天,按最低标准计算:2892÷30X143=13785.2元。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总计在16785.2元。

  生育津贴2017最新政策

  一、2017年生育津贴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2017年生育津贴报销范围。1、生育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4、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三、2017年生育津贴报销条件。1、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四、2017年男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条件。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生育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或计划生育手术费,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五、2017年生育津贴参保范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

  2017年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的流程

  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3)。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2、【社保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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