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是春秋时期依法治国的杰出政治家
子产(?—前522),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春秋时郑国著名的政治家。他出身贵族,是郑穆公的孙子,子国的儿子。因公子之子称公孙,所以又称公孙侨。小编在这里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
子产:春秋时期依法治国的杰出政治家
一、众怒难犯 专欲难成
子产学识广博,才能卓著,年轻时就显露出才华和见识。郑简公元年(前565年),他的父亲子国率领军队进犯楚国的附庸小国蔡国,获得大胜。郑国人张灯结彩地庆祝,子国更是居功自傲,兴奋异常。这时还是少年的子产却另有看法。他认为这样会得罪两个强大的邻国楚国和晋国,今后郑国就会难以安宁了。他父亲听了很生气,认为是孩童的胡说,然而事实证明子产的看法完全正确,还不到一年,晋国与楚国果然接连出兵郑国。
特别能表现子产才能的是他面对突发事件能果断应对。据《左传·襄公十年》记载,当年在郑国发生了政变。一批人闯入宫廷后,杀死了掌权的三个公子——子驷、子国和子耳,并且把国君郑简公绑架在北宫。
子产得知国君被绑架,父亲被杀害的消息后,十分愤怒。他尽管很年轻,但是没有沉溺于个人的悲痛和愤怒的情绪中,他镇定自若,果断地采取措施:“为门者,庀群司,闭府库,慎闭藏,完守备。”这意思是:派人把守门户,配齐官员,关闭仓库,慎重收藏,做好防守的各项准备。然后他才带领一些人赶到了北宫,与那批闯入的人进行战斗,这时有的大臣也带着人马赶来支援。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很快就平息了这场暴乱。年轻的子产在这场政变中,表现出了非凡的才能和处乱不惊的政治家风范。
在暴乱平定以后,贵族公子子孔乘机接管了子驷等人的权力(代国君执政)。他为了稳固地位,让群臣服从,就擅自制定盟约,要求官员遵行。他的这一做法遭到大臣们的激烈反对。
子孔恼怒异常,他决定用强硬的手段来压服,以此树立威信。这时子产赶来了,劝他赶快废除盟约,以缓和大家的情绪。子孔一听,就更生气了。
子产对子孔说:“众怒难犯,专欲难成。”这意思是说:众人的愤怒是难以触犯的,为了个人的私欲而伤害大家利益的事情是难以办成的。
子孔最终接受了意见,他当众烧毁了盟约,平息了人们的愤怒情绪。
可见子产虽然年轻,但很注重人们的情绪。他说的“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就是对子孔一意孤行的警告。这一警告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办什么事都应该要注意群众的情绪,重视群众的利益,不要与大众对立,不能只顾个人的私利。
子产的见识还表现在用人上,有一次,子产听说执政者子皮要派尹何去担任一个重要地方的县令,就专门去见子皮。他问子皮:“尹何太年轻,担任这职务行不行呢?”
子皮回答说:“没问题。尹何为人老实,我很喜欢他。他去做县令,不会背叛我。至于能不能管理好地方,那并不重要,让他干起来以后,再学习吧。”
子产却连连摇头说:“不行,您既然喜欢一个人,就总应当对他有利呀。现在您派他去主持一个县的工作,就好像让一个不会用刀的人,偏要他去宰杀牲口一样,反而会使他受伤的。您喜欢他,却让他受伤,那谁还希望得到您的喜爱呢?”
子皮听了,没有反驳。子产接着又说道:“我想,如果您家里有漂亮的锦缎,您决不会拿出来,随便让人去学剪裁的!担任职务的官员是庇护老百姓的,哪能随便委派人呢?这不是重视锦缎的程度超过了委派官员的工作么?我只听说过先经过学习培训再去从政的,还没有听说过先主持政务,再来学习从政的。您如果一定要这么做,那就必然会带来损害。这就如同打猎一样,熟悉射箭、驾车的,就能顺利地获得猎物;若是根本没驾过车、射过箭,哪能打猎呢?他心里只会害怕翻车被压,哪有心思去打猎呢?”
子产说得很诚恳,子皮听了以后,很受感动。他对子产说:“你说得好啊,你看得比我远,我听你的。”
子皮接受了子产的忠告,改派另外的有从政经验的人担任了县令。
这件事后来就形成了一个典故叫做“操刀伤锦”,它很好地说明了子产在用人方面的慎重,不能单凭自己的好恶和印象来选人,来提拔人。而应该用那些有实践经验,有从政本领,能为百姓办事的人。
也正因为在实践活动中子产表现出卓越的才能,所以在郑简公二十三年(前543年),执政的子皮就让子产代替自己来领导郑国。这样,子产就登上了郑国的政坛。
二、稳定大局 推行改革
子产执政的年代,正是“王纲解纽”“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他所生活的郑国,夹在两大强国晋国和楚国之间,战乱频频,纷争不断,国外受到大国的逼迫;而国内大族多而斗争激烈,国家常受到大族干政的威胁,真可谓“国小而逼,族大宠多”。子产当政时面临着内忧外患、危机重重的艰难局面。
在这种形势下,子产首先是稳定大局,然后推行改革。子产刚执政时,曾经派贵族伯石去为国家办一件事。没想到伯石竟然提出条件,要求先答应他以土地作为报偿才去。子产就同意了,他采取“以进为退”的方法,赐给他土地,以满足他的欲望,避免发生动乱。在暂时安抚了大族之后,他很快就在国内推行改革。改革的内容很多,主要的有三项:
第一项是“作封洫”,这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封”就是田界,“洫”就是水沟。“作封洫”的目的,就是清查田亩。当时井田制已经破坏,原来的公田不但被贵族占有,而且农民的私有田地,有的也被他们掠夺,广大人民非常不满。“作封洫”就是清查全国土地,划定田界,疏通沟渠。对多占土地的没收其多占的部分,对土地不足的补足一夫百亩的基本数字。在这同时,实行“庐井有伍”的制度,“庐井”即乡邑,“伍”即五家为伍。用这制度把居民组织起来。这项改革承认了土地私有权,并对私田按田亩数量征税,同时进行了水利渠道的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项改革是“作丘赋”,这是军事方面的改革。“丘”本是被征服部落的地区,那里的人地位低下,没有做甲士的资格,所以没有负担兵役与军备。鲁昭公四年(前538年),子产实行“作丘赋”的改革,以丘(一丘十六井,每井合九百亩)作为征收军赋的单位。这就是一丘出一定数量的军赋,丘中人各按所耕田亩的数量分摊。“作丘赋”对郑国具有重大的意义,它扩大了兵源,增加了军赋的收入,壮大了国家的军事力量。而对那里的人来说,虽然增加了些负担,但是土地私有权得到承认,而且取得了作甲士的资格,提高了地位。
第三项改革是“铸刑书”,这是法律方面的改革。子产把郑国改革后建立起来的新制度,用法律条文记录下来,并把它公布于众,让人们遵守。他是我国第一位将刑律公布于众的人。
此前,各国治理国家主要依靠“礼”“乐”,对罪与非罪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切权力都由贵族垄断。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兴力量反对旧权力,主张公开有关法律,以维护经商的自由、维护私人财产的权益。另外,从春秋开始已“礼崩乐坏”,社会秩序已非“礼治”所能奏效。子产面对现实,他意识必须寻求新的方法,即以法治国。这就是要用法律作为武器来治理国家。于是他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于前536年将修订后成文的法规公诸于世,这就是著名的“铸刑鼎”事件。
《左传·昭公六年》记载:“三月,郑人铸《刑书》。”就是说郑国人将《刑书》,也就是法律铸在铜鼎之上,昭告国人,把它作为国家的常法。可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颁布的成文法典,这一举措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体现了子产以法治国的方略。
以前,贵族在法律上是享有特权的,即“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律是秘密的,根本就不让平民百姓知道。这样,贵族当权者就可以为所欲为,不受刑法的约束。而对百姓的量刑也就由他们随意而定,无统一标准可言。过去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是法。子产铸刑书以后,法与非法的界限清晰可见,国家量刑定罪有了公开统一的标准,谁也不能再随意定刑。法律便真正成为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这样平民百姓跟贵族相对来说享受了同等的权利,他们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护,而贵族的一项重要特权便被取消了,因而具有历史进步的意义。
据《左传·昭公十六年》记载,那年郑国发生严重旱灾,便派屠击等三位大夫去祭祀桑山,他们没祈到雨,却擅自砍伐树木,毁坏了山林。子产得知后十分生气,他认为祭山本应该涵养山林,这样滥伐林木,必须治罪,于是下令剥夺了屠击等三人的官爵和封邑。打破了那种“刑不上大夫”的惯例。
子产推行这些改革措施,是冒着很大风险的。不仅上层贵族强烈抵制,一些平民百姓一时也不理解,各种反对之声不绝于耳。甚至晋国很有声望的官员叔向也因为“铸刑书”而写信责难子产。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各种流言和压力,子产态度非常坚定。《左传·昭公四年》记载,他大义凛然地说:“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并引用诗句说:“‘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他也写信答复叔向说:“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意思是:我没有才能,不能考虑到子孙后代,但我是为了拯救这个社会。正是这种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而置个人安危生死于度外的坚强意志,使子产坚定地推行各项改革,而毫不动摇。
子产虽然坚持改革,态度坚定,但并不一意孤行,听不得意见,他对反对的意见也很宽容,只要你说得对,他就采纳;你说得不对,他也绝对不以势压人,给以惩处。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当时郑国的乡间,有一种叫“乡校”的组织。它是乡村中的公共场所,人们也常常到那儿游玩和聚会。人们聚在一起,往往就议论起国家大事,评说当权者的得失,有的还提出一些批评意见。这就引起了一些官员的反感。在他们看来平民百姓怎么能随意评说政府,指责官员呢?
有一位叫然明的大夫便向子产反映情况,并建议说:“干脆把乡校废了吧!”
子产很是惊讶,脸色一下就变了,他说:“为什么呢?人们早晚没事的时候,到那里玩一玩,聚一聚,议论国家的政事,有什么不好呢?”他看了看然明,接着说:“他们不过是议论议论嘛!他们认为好的,所称赞的事情,我们就推行它;他们所厌恶的,我们就改掉它。(原文是‘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这是我们的老师呀,为什么要废掉乡校呢?我只听说过:用忠和善能减少人们的怨恨,没听说过作威作福能消除人们的怨恨啊!凭着权势禁止人们议论,就像防止河水泛滥一样,到头来大水一旦冲垮了堤坝,伤人就会更多,就没法挽救。那还不如开个小口子,让水慢慢地流走,所以不如平日听取他们的议论,并把它当成苦口的良药吧!”
三、政如农工 日夜思之
子产执政后工作勤奋,兢兢业业,在内政外交上都很谨慎,并且十分注意发挥人才的作用。譬如他在做出外交决策时,一般是先向熟悉各国情况的公孙挥征求意见,再同善于出谋划策的裨谌一起研究,同时在了解一些民意后,还要请善于判断的冯简子加以决断,最后再派擅长外交的游吉去办外交。在起草政策法令时,也是多次与专家研讨,听取民间反映后才出台。他总是很认真地办好每一件事。
有一次,他的继任者子太叔向他询问政事,子产就给他说:“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行无越思,如农之有畔,其过鲜矣。”这话的意思是:处理政事就好像干农活,白天黑夜都要思考。既要想着它的开始,又要想着取得什么结果。早晨晚上都按照想好了的去做,所做的不超过所想的,就好像田地有边界一样,这样过错就会少得多了。这里子产用了一个浅显的比喻,却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这就是执政如同种地,执政者就像那辛勤的农夫一样,要有周全的考虑,要按计划去行动。
到了晚年,有一次子产得了重病。他知道自己的病情难以好转,于是很诚恳地对继承人子太叔说:“我可能不久于人世了,我死之后,你必然执政。只有德行很高的人,才能用宽大的政策使百姓服从;德行稍差的人就不如采取严厉的政策。这就好比水火一样,火势猛烈,人们远远望见它就害怕,所以很少有人被烈火烧死;而水性显得柔弱,人们就常常轻视它,而在水中嬉戏,结果被水淹死的就比较多,所以实行宽大的政策就比较难。”
子产病了几个月后,就去世了,子太叔开始在郑国执政。他不忍心过于严厉,便采取了宽大的政策。他认为宽大的政策总比严厉的要好。没想到的是子太叔执政的时间不长,结果却大出所料。郑国的盗贼多了起来,而且还有不断发展的趋势,各个地方纷纷告急。
子太叔非常后悔,他对人说:“我要是早按照子产的话去做,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他决定马上改变政策,派兵围剿那些盗贼,情况才有所改变。
孔子听到这情况后,很有感慨地说:“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事以和。”这话的意思是说,政策要是太宽大了,人们就会轻视、怠慢,这样就必须用严厉的政策、措施来纠正。可是政策太严厉了,人们就有可能受到一些伤害,这样又需要实行宽大的政策。总之用宽大辅之以严厉,用严厉辅之以宽大,政事才能得到调和。孔子的赞叹正说明子产“宽猛相济”的治国方法是很讲究实际的,也是很符合辩证法的。
子产在郑国执政20多年,推行了全面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子产)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这些话的意思是:子产执政一年,游手好闲的人不再轻浮嬉戏,老年人不必手提肩扛着重物,儿童也不用下田耕种。两年以后,市场上买卖公平,不预定高价了。三年过去,人们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四年以后,农民下工不必把农具带回家了。五年以后,士人无需再服兵役,遇有丧事则自觉地举行丧礼。这形象地说明了子产的政绩。
据《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子产推行改革之时,一些人曾经很不理解,不仅反对,而且还咒骂过子产,当时就流传着一首歌瑶:“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
这歌的大意思是:计算我的家产而收财物税,丈量我的耕地而征收田亩税。谁要杀死子产,我来参加,我来帮助!
三年以后,郑国人又唱起了另一首歌:“ 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这歌的大意是:我有子女,是子产教育的;我有土地,是子产开辟的。子产死了,谁来继位?
子产去世的时候,郑国人悲痛异常。青壮年人痛哭失声,老年人像孩童一样地哭泣,他们都说:“子产离开我们走了,老百姓将来依靠谁啊!”大家都由衷地怀念他,赞颂他。
对子产,孔子是非常崇敬的。《论语·公冶长第五》中说:“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这段话的意思是:孔子评价子产说:“(子产)有四种君子的品德:他自己的行为谦逊庄重,事奉上级严肃而谨慎,他养护人民有恩惠,役使人民符合正义、符合情理。”
这段话是孔子对子产的评论,是赞扬他的为政之道和君子之风。子产在治理国家中能很好地处理对自己、对上级、对百姓的各种关系,使各种关系都很和谐。无怪乎清代历史学家王源赞颂他为“春秋第一人”
子产不仅是政治家,而且是思想家、改革家。他的政治活动,他的改革成果自然只属于郑国,只属于他那个时代,而他的创新精神,他以法治国的方略,他的关注民生的态度和惠民的政策就不只是影响于春秋时期,而且长期影响于后代。在我们坚持改革、依法治国的今天仍然很有着借鉴的意义。
文章来源:《文史天地》第208期
作者:伍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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