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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5篇

巧绵分享

  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

  福尔摩斯读后感1

  上学路上我问爸爸,“狄仁杰”爸爸脱口而出。“爸爸,你怎么知道这道题的答案呢?”爸爸说:“因为我小时候喜欢读书,像《狄仁杰传奇》,《福尔摩斯探案集》都是我最喜爱的书。“我也喜欢,不愧是你儿子吧!”我赶紧接口道。“我们同学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吸引我,能给我买本吗?”爸爸爽快地说:“ok,下午就给我儿子买”,我听了心里就像吃了糖果一样甜。

  下午快到放学时,我已无心听讲了,心里老惦记着我的新书。下课铃一响,我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奔向爸爸的办公室。一进门就看见爸爸的桌子上放着一本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赶快扔下书包,冲到我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面前,只见这本书的封面是我最喜欢的蓝白色,下面蓝色条带中写着书名,中间白色条带上是福尔摩斯的肖像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那标志性的东西——大烟斗。只见他歪着脑袋,叼着大烟斗,皱着眉,眯着眼,抱着胳膊,做沉思状,原来他正在思考案情呢。

  我小心翼翼得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九章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斯运用智慧一些离奇古怪的迷案,我被书深深吸引,一直要回家了,还舍不得放下。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亮我们人生的道路。让我们和书交朋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在我们家中,老妈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福尔摩斯”。而我是一名名副其实、“作案”累累的“惯犯”。

  在家中,我和老妈绝对是一邪一正,水火不相容。我自以为狡猾多端,虑事缜密,凡事三思而后行。但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我的屡屡恶行,都被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老妈慧眼识破,逮个正着。“嗨!瑜亮同生一个时代,历史又重演了。”学完课文《草船借箭》,我感慨万千。这天,妈妈在一楼卖东西,只我自己一人在楼上。何不看会儿电视?我悄悄打开电视,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很快,便沉浸在精彩的剧情中,把妈妈嘱咐我上来做作业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突然,“噔”——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临危不惊,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电视前,“啪”的一声,摁了开关,转身来到书桌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装模作样地看起书来。

  此时,“福尔摩斯”已来到现场。我偷偷地瞥了她一眼,发现她正用严厉的目光注视着我,我赶紧低下头。只见她来到电视跟前,摸了摸电视屁股,便提审起“犯罪嫌疑人”来,一个劲地问我刚才在干什么。我也不是省油的灯,便使出杀手锏——赖皮,一口咬定正在看课本,其他的什么事也没干。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老谋深算的妈妈丢下一枚重型炮弹:“明明是看电视,电视机后面还热乎着呢。你没看,那谁看?是不是楼上还有人!”姜还是老的辣,为避免再加上个窝藏罪犯的罪名,我只得老实招供,乖乖坦白,求得宽大处理。晚饭后,我在楼下妈妈开的商店闲逛。我看中了柜台上的红外线,便趁妈妈不注意,顺手牵羊拿下来,三下五除二撕开包装纸,爱不释手地玩起来。这家伙还真是个好东西,一摁按钮,立刻喷出各种图案的“火焰”。太过瘾了,我便想占为己有。我匆匆地收拾了现场,把红外线掖在胳肢窝下,跑到了楼上。我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哪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切,早被火眼金睛的老妈发现了。也怪我得意忘形,忘了乐极生悲这句话,来到楼上就玩起红外线来。

  结果被尾随而来的老妈逮了个正着,“人赃俱获”,我只得认罪“伏法”。真不幸,我的一些绝顶聪明的花招、独一无二的创意,没有不被妈妈一一的。我贪玩少写了三遍英语单词,老妈一打电话询问老师就露出破绽;偶尔一次逃学上游戏厅,也在老妈的“严刑逼供”加“甜言蜜语”双重夹击下,坦白交代,彻底投降,写出深刻的“悔过书”;甚至连修改试卷上的分数这样的“弥天大谎”,也被老妈的火眼金睛识破,乖乖地束手就擒;还有……不过,回老家时,爷爷奶奶说我比上次去时懂事多了。在学校里,老师和同学们说我上课认真听讲了,作业完成了,成绩也提高了。期末时,我再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细细想来,这应该是“福尔摩斯”的功劳。家有“福尔摩斯”,好福气!家有“福尔摩斯”,缘分呐!

  福尔摩斯读后感3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4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这套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分四大本,就因为这套书,让我明白细节成就未来。

  这套书是以华生的视角来写的,华生是第一人称。描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调查身边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以及他那无人能比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的地质学特别厉害,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是伦敦哪个位置的泥土,因为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细心观察,每一个案件都会发现到那些并不引人注意的细节,所以他才有了如此强的探案能力。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福尔摩斯更加崇拜,他也告诉了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它就能使你成就美好的未来。我的爸爸就是一个好例子。别人说话时他从不插嘴,一直注意观察说话者的神情动态,思考那人讲述的内容,所有细节他都注意到,并学习了……久而久之,一个个别人没在意的小细节记在脑海中,并注意把各个细节做好。他还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因此,爸爸无论做什么事都十分妥当,领导称赞,同事佩服,家人叫好。

  “没有抓住一个细节,你就可能错过一个成功。”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细节总是与成功挂勾的,我们只要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细节,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完美的细节代表着永不懈怠的处世风格,是一个人积极,实干、优秀的象征。细节像一把戒尺,量出一个人成绩的高低,细节可以改变生活,成就未来。细节虽然不引人注意,但我们要注重,还要把它做好,它可以让我们成功。

  中国的辉煌离不开一个个细节,我们的成绩能离开一个个小细节吗?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决心要做一个关注细节,认真做事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作者亚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它主要讲在阿富汗当军医的华生因伤来到伦敦,然后和歇洛克·福尔摩斯共同租房时发生的故事。这本书总共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三个案件。

  其中《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案子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在英格兰乡下流传着一个古老的家族与一只充满灵异的猎犬之间的宿命传说,而凶手利用这个传说企图夺取遗产,福尔摩斯则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能力解开了这个谜。

  书中每个案件都反映出生活当中一些问题。《血字的研究》故事背景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与婚姻制度造成的悲剧;《四签名》的主题是讲人的财富欲的罪恶与虚无;《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更把人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手段,写得淋漓尽致。但是,无论作案者有多么狡猾,多么狠毒,都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学识把一个个作案者绳之以法。

  读完这本书,我对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充满了敬佩之情。他运用知识、经验和逻辑方法破案的本领都是值得我认真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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