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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高一800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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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读书,有时间又有书读,这是幸福;没有时间读书,有时间又没书读,这是苦恼。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后感高一800字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高一800字1

主导我的生活

每个人,小时候都有自己的梦,有人可能忘记了,有的人还在苦苦追求,冷静的想想,其实梦与现实也不是怎么大嘛,我看啊,只在于心。

小的时候,我看过一部电影,很自然的我忽悠忽悠的笑了,我就是这样的人,从此我也要主导我的生活。每一天,我都喜欢别人听我讲无厘头人的笑话,我坚信我就是90后的周星驰。但是,渐渐的我发现了自然规律,我真是个天才,原来有我个性的同时也要遵守自然规律,不然的话。我逃课了,害老师伤心,妈担心,爸爸放心:“没事,调皮的孩子比书生好。”

后来有缘看了《亮剑》之后,真是惊醒梦中人啊,我完全明白了,亮剑里面的主人公李云龙所率领的独立团,所向披靡。他的章法,领导是这样评论的:“如果说男人,你小子有骨气,有血性,如果说军人,特别是指挥官,你小子狗屁都不如。”其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当遇到强大的对手的时候敢于亮剑,多次打出中国军人的威风。18集,命令是撤退的,因为敌我兵力上基本是2比1,这如果是老师的乖孩子可能就走了,李云龙判断如果撤退将会更被动。下死命令在这里与日寇决一死战,这已经不是他第1次抗命了,没有李云龙这样的人,中国的成语故事里就没有“以少胜多,以一敌百的例子了。

李云龙就是生活的主导,但也得听领导的命令,最主要的是他站在全局的利益上想问题,简单的说就是对大家都有益的抗命,那一仗,李云龙随意出击的打法使敌人炮弹威力大减,独立团就像狼一般凶猛的坏孩子,吹起冲锋号,依靠着有利地形,鬼子拼刺刀不是有一手吗,遇到独立团的大刀队,也只能落个全军覆没了。

经典,就是要靠这种人打出来的,做生活的主导,做良心的主导,做有原则的人,只要是正义的都应该站出来,亮出90后的威风,梦实现可以代表成功,但成功绝不代表梦,热爱生活,热爱老婆,这样已经很成功了。

读后感高一800字2

《母亲的羽衣》

周末的闲暇之余,读到了张晓风的《母亲的羽衣》疑问,本文写得非常优美,但却使我感到有些惭愧!

小时候的女儿曾经逼问着作者她是不是仙女变的,可作者几经犹豫后,还是否认了自己曾经是仙女。其实,如果我没有读到这篇文章,也许我永远都无法体味到母亲曾经的辉煌!原来,每一个母亲都是由仙女变来的。是的,天下的母亲都是平凡不起眼的一块砧板,是那样柔顺地接纳了无数尖锐的割伤却默无一语的砧板!每一位母亲在从前都是披着羽衣的公主,在父母的宠爱下,爷爷奶奶的摇篮中成长!而直到有一天,她们成为一名母亲时,便藏起了那件羽衣,换上了人间的粗布,的确,她好像不能飞翔了,她把那件羽衣藏在了内心深处……而我,却怎么也无法想象,每天都在为我而忙碌的母亲,曾经披有一件多么华丽的羽衣,好像在我的记忆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为我和父亲忙碌,而在丰富的佳肴面前,她却永远不为之心动,总是把的,最有营养价值的东西留给我吃,她说吃了脑袋瓜会聪明,她会留给父亲吃,因为母亲说他在外面奔波太累了,要支撑起这个家……而她却从未想过自己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而母亲的饭碗里,永远只留着上顿的剩饭,有时候烧成粥,曾经不懂事的我经常天真地问母亲,剩饭好吃吗,可她却总是笑脸以对。呵,她在家里永远是个吃剩饭的角色,嘿,这点与作者倒有点共鸣呢!我想,或许全天下的母亲都是这样吧,可以为自己的孩子牺牲自己!

而我更无法想象,曾经那个披着让人羡慕的羽衣的公主,现在却可以为了孩子每天起早摸黑:一大早起来我还没睡醒就听到厨房传来炒蛋的声音,习惯告诉我,一定是母亲在为我准备早饭了,我躲在墙角仔细观察着母亲的一举一动,厨房的油烟很大,呛着母亲了,她时不时地咳嗽着,心里总有丝说不出的难过与深深的内疚……·无意间,看到了母亲的手背都裂开了皮,好像血随时都要流出来一样,哎,在这大冬天的清楚,又每天坚持着,手怎么不裂呢?想想真的是愧对于母亲,为我做了那么多,有时候却觉得她为我付出的是应该的,也许是习惯了吧。在冬天下雨时给我送伞,就这样一直风里来,雨里去,最后由于感冒病倒了;有时放学回家晚了,即便在寒风凛冽的冬天,都能在家门口看到一战为我点亮的灯和一个憔悴又步履蹒跚的身影熟悉地徘徊着,那便是母亲……

看完这篇文章,对天下每一位母亲肃然起敬的感觉油然而生,而我们,却为母亲做的少之甚少,真是无地自容!

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多为母亲做一些事,多为母亲减去一些负担,帮助母亲重新找回那件羽衣吧!

读后感高一800字3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ZUI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彿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ZUI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读后感高一800字4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ZUI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ZUI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ZUI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ZUI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读后感高一800字5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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