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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福尔摩斯》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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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尔摩斯》这本书充满了惊险色彩,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人觉得很有悬念。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大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1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知道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大量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这让我知道,只要坚持不懈,就会达到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来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接着福尔摩斯又问起了威尔逊的伙计——文森特,当听说文森特只要一半工资时,他确实疑惑。威尔逊对这位伙计感到很满意似的,唯一不满的就是他喜欢照相

  和去地下室。为什么那么多红头发的人不找,偏找威尔逊?为什么要提供这么奇怪的工作?为什么红发会才维持了两个月就消失了······一切都很奇怪······

  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去听了音乐会。一路上,福尔摩斯边走路边用手杖敲打地面,发出声音。这好像是我小时候敲墙看墙是实心还是空心是一样的道理吧。后来,他又去拜访了文森特,对他观察了一番回家了。看着福尔摩斯对这这整件案子了如指掌的样子,华生一点也摸不着头需。福尔摩斯用手杖敲地面,发出的声音,很容易就知道地面是空的,难道有人在地里挖地道?挖地道做什么呢?他去拜访文森特,注意他腿下的部分,是不是怀疑文森特挖地道呢?挖地道这种事一个人做是否太艰难了一些,是不是有同伙?

  华生回来之后,看见了几个不相干的人,银行家,pol.ice,难道跟这件案子有关联?华生依照福尔摩斯嘱咐,带上了手枪。

  他们一同来到了银行家的银行的地下室。被告知他们所出的地方有三万枚法国金币时,都惊奇不已。没等一会,一盏灯后露出文森特的脸,他把自己同伙也拉了上了来,脚刚着地便发现了福尔摩斯他们。很快文森特他们被逮捕了。

  最后,这件案子就这样接了尾。

  最后一案,我就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自己的生命,他与自己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读完福尔摩斯写给华生的信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福尔摩斯的无私心理,之前我觉得他只是侦探技术好了些,他的缺点简直说不清:自大,对人忽冷忽热,性格孤僻,吸食可卡因······现在又伟大的要命,好感动!

  福尔摩斯的伟大,不外乎他的善于观察,也因为他善动脑,有无畏的探索精神和冒险精神。在那个没有监控和dna检测仪的时代,侦探这种工作也确实令人佩服。他们靠脑子和一颗正义的心来寻找案件的关键,从而,他们在群众心里,是正义与勇气的化身。

  福尔摩斯读后感3

  当一名勇敢机智的侦探是我的梦想,恐怖悬疑的侦探小说是我的最爱。炎热的暑假,正好可以圆我的侦探梦了。整个暑假我一遍遍地翻看《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培养了我的逻辑思维能力,提升了我的胆量,帮助我发现并改正了自己的毛病,同时还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

  福尔摩斯他是一个名侦探,他努力打击罪犯,捉拿罪犯,维护着社会的和平,不但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更重要是为我们这个不平静的社会带来安宁,他是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与卫道士。

  “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福尔摩斯读后感4

  他是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人,一个永不言弃,重情重义的人。

  他幽默有趣,但又沉稳严肃。他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这本书充满了惊险色彩,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人觉得很有悬念。惊险、刺激、危险,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这本书了,总之,就是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这本书分为好几部分,其中《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等四部分最为精彩:

  《血字的研究》讲述的是迷信专制的摩门教和荒淫罪恶的多妻制是如何摧残了一对年轻人的纯真爱情,而无辜的受害者又是如何不惜一切报仇雪恨的故事。年轻美丽的姑娘露茜和英俊高大的小伙子侯波就是无辜的受害者,因为罪恶的多妻制,迫使露茜嫁给了另一个人,最终,含恨而死,而侯波不甘心爱人就这样离去,发誓报仇雪恨,可是最后,侯波却在监狱里因病发而死。看到这里,我也不甘心一对年轻人就这样硬生生的被摩门教拆散,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呢?身负罪恶的人最终也以生命为代价受到了惩罚。我想,要是露茜能看到这一切的话,她一定不希望侯波为她而冒险,有谁会想自己的爱人去送死呢?她会希望他过平静的生活。

  《四签名》讲述的是一个夜晚,摩斯坦上校神秘失踪,他的女儿在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匿名邮包,里面是一颗硕大的珍珠。而今年,她收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在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的帮助下,摩斯坦小姐与神秘人会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神秘人在留下了一个线索后就突然死亡,这条线索令福尔摩斯决心找出危险而又不可预测的真相......

  这个故事真实地体现了财富欲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与虚无,在印度士兵叛乱的历史背景下,这一主题通过人们对宝藏的拼死追逐、疯狂复仇来加以表现,意义极为深刻。我认为最最难破的案子还是《冒险史》中的《五个橘核》,它的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结构环环相扣,构思巧妙,展现了恐怖组织3K党对逃亡者及其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

  在破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与华生不畏艰险,与狡猾的罪犯正面交锋,最后罪犯意外死亡。故事的结局有些令我意外,但这也能把福尔摩斯的探案天赋和卓越才华表现得淋漓尽致。最后一个故事《归来记》,这个故事内容有些简单,是一位水手和一位贵妇的故事,水手和贵妇在船上相遇,两人成了朋友,但后来水手喜欢上了贵妇,也得知贵妇的丈夫是个粗暴、蛮横、经常酗酒并且还毒打仆人和妻子,水手气愤不已,和贵妇的丈夫打了起来,无意中把人打死了,于是贵妇和水手布置了一个谋杀案现场,福尔摩斯侦破案件后,放走了水手,那位贵妇也跟着他走了。这本书讲述的不只是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它还在告诉着人们,要尊重人性、反对邪教组织、倡导科学、追求文明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我看到院子里种的树的顶端微微摇晃时,翠绿的叶像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一般,已变得枯黄憔悴,缓缓落下,我望着洁净的天空,细看云朵慢慢变化,闭上眼睛,我感觉到了风,雨落了下来,落在了我的额前,同时也滋润着我亲手栽下的仙人掌。树摇叶落,雨下,这一切就像案件水落石出一样,微风轻拂着我的脸庞,使我感受到了她的温暖。

  我想,当事情真相大白后,福尔摩斯一定也感受到了微风的温暖,让他轻松了不少。将零碎的现象拼接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被揭晓。我抬起头,微笑着看着天空,相信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就像仙人掌一样坚强,即使被乌云遮挡起来,但光芒还是能够冲破屏障。

  未来的天,一定会想蓝宝石一样清澈晶莹。不为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希望。因为,我绝不会忽视希望,也决不会辜负希望。

  福尔摩斯读后感5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六英尺多高,身材非常削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智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三个篇章。其中一共有二十七个小章。再看《铜山毛榉案》时,里面的内容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这些离奇的情节,充满画面感的文字,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福尔摩斯机智的侦破了许多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太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独特的思考,遇到困难保持冷静。我想这些都是平常人身上不会出现的。

  可能就是这与众不同和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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