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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从严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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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从严是全面规范和管理党员干部行为,优化工作的重要途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整理的纪检从严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纪检从严工作心得体会

“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作为一名县区纪委书记,我和基层众多纪检监察干部一起在实践中学、在实践中干,多年的一线工作,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深的热爱和感悟。

一、工作体会

(一)党委支持是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保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对纪委工作的支持与否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党委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纪委勇于担当,大胆履职尽责,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一要主动汇报,争取支持。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上级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达到认知共识,在工作目标上做到“同向”、在组织推动上做到“同力”。尤其是必须坚持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在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请示,既注重报告结果,也注重报告过程,主动争取党委支持,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才能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二要主动作为,赢得认可。纪委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意识,紧紧围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这个中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真正做到敢于履职、勤于履职、善于履职,让从严管党治党成为常态,为当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尽智出力,才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党委的肯定和支持。

(二)抓住“关键少数”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数量虽少,但责任重大,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和一个系统的党风政风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因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要强化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守住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线”,也要守住党的纪律规矩这条“底线”。二要强化担当意识。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扛起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三要突出惩治重点。结合《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增强警示震慑,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严查三类人,严把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心存侥幸者收手、违规违纪者止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注重效果是执纪审查工作的根本目的

惩是措施,治是根本,惩的目的在于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遵循党章,把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线索改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目的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既要严格依纪依法执纪审查,又要运用正确的政策和策略,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要注重政治效果。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部署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任务时着重强调,要“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根本问题就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执纪“快、准、狠”并非从严执纪的关键,关键在于坚定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握好执纪审查的“时”与“度”,精准执纪,不枉不纵,尤其要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贯穿线索摸排、立案审查、纪律处分全过程,充分体现严明纪律的要求和执纪审查的政治性。二要注重法纪效果。执纪审查要着眼全面从严,将所有党组织、党员干部都纳入纪律约束范畴,用严于法律的纪律和规矩来衡量日常行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违纪行为零容忍;要注重标本兼治,既要抓高压惩治、震慑常在,消减存量推进治标,又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遏制增量深化治本;要体现对党员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既不能对轻病下猛药,也不能对重病采取姑息疗法,甚至讳疾忌医,而要把“好同志”与“阶下囚”的中间地带改造成“带电”的缓冲区。三要注重社会效果。执纪审查要注重心治,通过治“心”、治“根”,唤醒党员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不断匡正和校准党员思想行为,无论是对党纪轻处分的“大多数”,还是对重处分的“少数”都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要在一定范围内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通报以案释纪,做到执纪审查与警示教育同步;要善于从所查案件中分析查找涉案单位存在和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清发案原因,查找制度管理方面的缺失和漏洞,督促涉案单位建章立制,做到执纪审查与完善制度同步。

(四)公正执纪是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操守

纪律是党的生命,执行纪律不偏不倚、不折不扣,对于维护纪律权威乃至党的权威至关重要。一要坚持原则公正执纪。党纪政纪是铁的纪律,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做到执纪一盘棋、量纪一把尺,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为关系所羁绊,不为人情所困扰,如此才能防止让“最严党纪”变成可紧可松的“橡皮筋”。二要依纪依规严格执纪。纪检工作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纪依规执纪是做好纪检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牢牢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在工作实践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必须以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为总遵循,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才能确保执纪监督问责严格依纪依规开展。

(五)锻造过硬队伍是干好纪检工作的坚实基础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这对纪检干部精神状态、作风养成、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必须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一要抓培训促能力。坚持采取请进来讲、跟班中带、走下去帮、派出去学等措施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建立学习例会制度,开展“一月一学一讲”活动,在干部中形成学练比用、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要抓考核促动力。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指标化”的思路,健全实绩考评和述责述廉制度,形成知责、明责、履责、考责的责任体系,构建“以实绩论干部,以考核促工作”的干事创业氛围,对实绩突出的纪检干部及时推荐任用,激发纪检干部的干劲和活力。三要抓监督传压力。要严字当头,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肃问责和查处纪检干部责任缺失、违纪违规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始终坚持高标准,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做到心中始终有底线,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不触道德红线和纪律底线,锻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

二、工作中的困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一些监督执纪的困难与困惑,希望集思广益,解除难题,为今后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机制有待深化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如何更好发挥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作用,是需要继续探索实践的课题。包括党章在内的一系列党内法规虽然赋予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更是明确指出要求:“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但从当前的工作实践来看,同级监督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者是被领导者,被监督者是领导者”,从而出现监督者受制于被监督者的现象,有悖于监督规律,致使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同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干部管理权限属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的监督权与干部管理权不一致,监督容易流于形式。

(二)派驻纪检组的履职能力有待强化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也是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但当前部分派驻纪检组仍然动力不足,存在缺乏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等问题。从新一轮机构改革来看,囿于编制、人员等因素,各县区部门普遍只设立纪检组长,“有将无兵”的现象也导致了监督乏力。因此,下一步,我们能否充分挖掘编制内部潜力,通过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精减层级,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切实强化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专职化,更好地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派驻工作机制不顺、权威不够、监督乏力、力量分散等突出问题,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亟待研究探索的课题。

(三)贪污贿赂类问题处理标准有待规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从执纪审查实践来看,主要表现在查处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类案件时,对因贪污受贿未达到司法立案标准、且不具备特定情节的问题,如何予以党政纪处理,同类案件移送标准怎么确定?各地对上述问题的处理存在差异,这一问题要引起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高度重视。

(四)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有待加强

“重处分、轻教育”是当前很多地方客观存在的现象,党员干部受处分后,绝大多数是与其他党员干部一样接受泛泛的教育,缺乏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单独回访教育,因而教育效果欠佳,难以促使他们真正从内心接受党政纪处分,感恩组织的挽救与关怀,难以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尤其是个别即将退休的党员领导干部受处分之后,对错误认识不足,存在抵触情绪,未能较好地达到法纪和社会效果,对于这种干部的回访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切实加强。

纪检从严工作心得体会

正在进行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反腐败统一领导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有利于解决腐败问题。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今年一月十九日,我和其他十九名同志一样,由检察院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工作。仿佛只是一个转身,昨天的我还是一名检察干警,今日却已脱下那套庄严而神圣的检察蓝,成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

曾经,我也和其他人一样,一直对纪检工作充满好奇,感到纪检工作神秘、神圣。当我真正成为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后,才深深地感受到这是一个与其他公务员一样,但又有着自己显著特点的群体。相比于检察机关只办理涉嫌犯罪的案件不同,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绝大多数案件只是一般的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大,种类繁,牵涉人员多,调查、取证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起早贪黑、加班加点都很正常。来到监察委的几个月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纪检监察人工作的辛劳和对事业的忠诚。纪检监察工作的大部分时间要么到外面取证,要么与调查对象谈话做笔录,要么撰写调查报告、整理卷宗。机械式的工作,非常单调,枯燥,但却让人感到充实。尤其是看到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经过不懈的努力让违纪违法人员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地忏悔,为国家,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时,作为办案人员的那种欣慰感无以言表,就是付出再大的辛苦、再多的努力都是值得的,都是有意义的。

古人云:欲正人者,先正己意;欲正己意,先正己身;欲正己身,先正己心。这在说明着一个道理:只有自己做好了,才能去管理别人,监督他人。纪检监察工作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如果监督者自己都不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又如何去监督别人,如何使被监督者信服?王岐山同志曾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别人首先要自己过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及时发现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监察委的几个月里,我深切地感受到,无论是委领导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对自己要求都非常严格。这是一个非常讲党性、讲原则的工作群体。

我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纪检工作还比较陌生,工作上还有很多东西值得向纪检的老同志们认真学习。但首先应该学习的是他们忠诚履职,勇于奉献的精神。古人说:“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只有努力的学习,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做好工作,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在考验磨砺中提高觉悟。作为新的纪检人,我也深知自身还有欠缺,还需努力。我知道前面的道路不一定平坦,可能有坎坷,有曲折,有荆棘,也会有峰峦,但是我坚信,纪检监察事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我们的团结努力,无论什么样的困难都能克服。有风雨,一定也有彩虹。在新的征途上,用勇于担当诠释对纪检监察事业的热爱,用执着坚守诠释对党的忠诚。在每一个普通的日子里做好自己的每一份工作,用激情浇铸事业,用热情对待工作。坚定信念,竭尽全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承担起重要的使命担当,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纪检从严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到纪检委工作快一年的时间了,转了纪检组、执纪监督室、巡察办三个部门,承办了几个较为简单的案件,撰写了几篇没有深度的文章,接触了工、农、官、商各色人等,结交了战友一般的同事、伙伴,终于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一些“模糊”的认识。之所以说模糊,是因为对于一些事情自己目前还没有经历,只能通过身边的人和事来思考,在心里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不能说完全的成熟,但对自己一年来在纪检委工作的所闻所见也有了一些想法。

原来在检察院工作过七年,因为喜欢法律,向往法律的公正平等的价值理念,我上大学时选择将法律作为专业。择业的时候,出于学以致用的考虑,我报考了检察院。而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自己又成为了纪检队伍中的一员。所以作为新纪检人一年来有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找驻在部门领导谈话,正气凛然,第一次和被反映人做笔录,斗智斗勇,第一次撰写调查报告,小心翼翼,第一次在巡察工作中寻找线索,日夜奋战……。同时,也使我对纪检工作有了新的认识,纪检工作面对的是广大党员和干部,这就更需要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铁面无私甘当“黑脸包公”,更需要我们忠于职守、勇于担当、清白做人、兢兢业业的工作,用我们的实际工作保障社会的风清气正。

刚来时,一位老纪检人教给我尽快熟悉纪检工作的方法,那就是坚持每天读《中国纪检监察报》,坚持学习。由于纪检人要处理的个案之间如同两片不同的树叶各有其特色,以及贪污贿赂案件的现实复杂性,所以一个案件办理的是否漂亮,都依赖于我们自身的素质,包括纪检人的理论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纪检人的知识既来源于书本,更来于实践。耕者越勤,其获越丰。加强学习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使命和一种需求,是我们纪检人提升全面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

记得第一次拿到室主任交给我的一个线索,要我认真看一下,这是一件在巡察中发现反映某政府部门宣传费支出与实际合同价格不符,以及采购大额办公用品不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等问题。仔细看完交办线索清单后,如何处置?函询还是初核?如何开展调查?调查的切入点在那里?以前在检察院工作中是有接触过,但纪委的办案程序与检察院完全不同,所以这些问题在我脑海中乱串,左思右想后还是没有头绪。这时,主任过来说要跟我研究一下这个线索情况,我明白,这是室主任在用实战的办法来教我如何正确开展纪检线索的查办。在主任的指导下,我撰写了调查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根据所反映的情况,到相关部门查找与调取有关的文件、材料。几天下来看着办公桌上厚厚的一摞文件材料,我才体会到纪检工作的艰辛。不懂案件涉及的政策就到处打电话咨询,不会办案程序就日夜研究执纪规则,此后,在办理了几个案件后,终于对党纪党规的适用有一个大概的认识,脑海中的案件办理流程也相对之前较为明晰,也有了自己的一点思考、分析、判断,尽管唏嘘自己和工作要求相距甚远,但依然会为自己点点滴滴的不断的进步感到舒心。时至今日,对于案件办理工作,依然会手忙脚乱,但却多了份从容。

刚到纪委时,读着在纪检监察战线上奋斗了多年的老纪检人在回忆自己的工作历程时脸上洋溢的骄傲,在自己亲自办案时看着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举报人亟需解决问题的神情,又有多少次接触到那些愤愤不平地举报者、控告者的身影,我才深深体会到了纪检监察工作不简单,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有那种永远不会过时的情怀——就是切切实实为党员干部、群众办事。

公平待人,做党员干部、群众的知心人。要做好纪检人,首先应认清自己,找准纪检人的定位,明确纪检人与党员干部、群众的关系。纪检人应将自己定位于一个公平公正的位置,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应平等地看待。这是纪检人办好案件的前提,这样当事人也才会放下心防,信赖组织,相信我们纪检干部,我们的执纪办案才有公信力。要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当事人,为他们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纪律、法律,阐明权利与义务,平等地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请求,避免产生先入为主的想法。将谦逊的待人态度与果敢的办案方法相结合。在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的同时,纪检人还应当从容不迫,在关键时候敢于做决定。尤其是对于刚接触纪检工作的新人来说,更要学会勇敢和自信。只有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敢于做决定,善于做决定,才能真正查明案件事实,取得一个让党员干部、举报人信服的结果。记得我拿到第一个线索时,想到要面对陌生的人,接触陌生的事物,一度紧张得睡不着觉。室里的同事鼓励我,我们办案就是为社会竖立公平正义的环境,只要摆正心态,尽自己所能凭着良心去做,就行了。

倾情办案,做党员干部、群众的贴心人。严谨办案,力争取得合纪合法又合理的结果。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党员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可能决定他人的一生。所以从案件的初核,到立案调查,再到撰写调查报告,直至审理,最后做出处理结果,到被反映人党支部宣读调查处理意见,每一个步骤、程序的做出都应当是纪检人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斟酌的结果,每一次处分的做出,都是纪检人用自己的心血铸就的结果。纪检人办理的大都是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这就要求纪检人在严格依法依纪办案的同时还应顾及到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从纪法理情各方面做当事人的工作,以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博爱淡泊,做党员干部、群众的暖心人。热爱纪检事业,将公平正义珍藏于心中。电影《夜宴》中有一句台词:“百般算计不如一颗纯洁的心。”纪检人这份职业亦是如此。纪检人虽是铁血的,更是悲悯的,他们有一颗胸怀天下、锄强扶弱的博爱之心。无论世事怎么变迁,都应当坚持最初的梦想,将为党员干部、群众解决困难、惩恶扬善作为自己职业的最终目的。由于现代社会纪检人需要处理的矛盾越来越复杂,当违纪违法的社会风气越来越严重时,当官员渎职干部受贿的社会黑暗一面被曝光时,当案件处理结果与某些当事人的想法不符时,纪检委、纪检人就可能被误解、被非议、被丑化。公道自在人心,只要问心无愧,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党徽,就无须在乎他人的看法。纪检人还应有一种不贪名利、不喜浮华的心境,只有内心宁静,知足无欲,生命才没有太多杂乱的负担,纪检人也才能包容更多有意义的东西。

从检察官转换成纪检人,也就是从一个工作岗位转换到另一个工作岗位,其实它们都不过是一种普通的职业,和其他工作一样都需要用心地经营。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们都是懵懵懂懂,换一个工作单位心态也一样,开始在新单位我们什么都没有,除了一颗拼搏的心和一股敢闯的信念,以及那份坚守公平正义的执着。在坚持真我本色的情况下,内心坚守为党员干部、群众解忧排难的决心,办案中坚持查明案件事实的态度,不断丰富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这样我们新纪检人就能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以上就是我作为一个新纪检人一年的工作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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