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4篇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试金石。严以用权,既是干部立身之本,又是为政之道。本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干部的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仅供参考。
干部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一:
在**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对领导干部提出“严以用权”的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我认为对领导干部来说,最关键的是“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 坚持依法用权,做到心中有戒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以来,从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严守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为此,一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重点针对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三要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对于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引导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四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对干部在廉洁、作风和效能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予以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及时提醒和监督,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干预,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五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六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
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心中有责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好干部焦裕禄、杨善洲几十年里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让子女占公家一点便宜,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焦裕禄、杨善洲能做到“三个从没有”,就因为他们把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当成了终生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像焦裕禄、杨善洲那样牢固确立正确权力观,秉公用权。
用好手中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尽职尽责,最根本的是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上过关。作为领导干部,要弄清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党和人民的考验面前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同志那样,心里想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如果空话套话连篇,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弄虚作假、浮夸虚报,甚至民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台上讲勤政廉政,台下搞不正之风,那就会丧失领导资格,就会使手中的权力变味、变质,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是十分危险的。
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干部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二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是为民用权权力观的根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公”字最重要,“责”字记心间,“特”字要摒弃。权力如流水,在沟渠河道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将会淹田毁屋,损害巨大。为防止权力之水泛滥,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用权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领导干部要坚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责任意识,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特权是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严以用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一些,严防“牛栏关猫”,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要强化权力公开运行,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培养防止权力滥用的正能量。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实现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干部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三:
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对中国共产党权力观的高度概括,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和必须作出回答的永恒命题。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笔者认为,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深刻思考和践行以下“四要”是最为重要的。
一、严以用权,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深刻指出,要严以用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宪法也明确了权力的属性,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些都很明白地告诉我们,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天然拥有,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它姓“公”不姓“私”,必须用于公。作为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必须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弄不清楚、不明白,就会在用权上犯糊涂,就会把权力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最终稀里糊涂地走上人民的对立面。 有一位落马的地级市委书记在忏悔书中写了这样一段话:“自己身居重要岗位,本应把手中的权力视为庄严的政治责任,去体察群众之苦、解决民生之难、化解百姓之忧,但自己却把这些置于脑后,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多么深刻的忏悔啊,但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象这样的案例还可以举得很多很多。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用权上要做明白之人,不要做糊涂之人;要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二、严以用权,要始终心存敬畏。
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过:“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也强调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敬畏”对于执政者来说,其好处其实早有论述:史学家王夫之在《宋论》中分析指出,宋太祖一统天下,至于大定,垂及百年,世称盛治的原因是“唯其惧也”——惧以生慎,慎以生俭,俭以生慈,慈以生和,和以生文。毛泽东从西柏坡进北京,怕当李自成,称自己是“进京赶考”。这些其实就是心存“敬畏”,一再说明“敬畏”之重要性。审视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得出来,很多案件其犯罪轨迹几乎都是一样的:起初,因为心中有怕,因为对法纪有敬畏,普遍都在拿与不拿之间徘徊;后来,因为不再惧怕,不再敬畏,于是胆子越来越大,不断上演“疯狂”,直到坠入悬崖。由此可见,始终心存敬畏,对领导干部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因为心存“敬”,就会有追求、有目标,从而不断鞭策自己“有所为”、“正确为”;因为心存“畏”,就会有警觉、会自省,从而严格要求自己“有所不为”、“不乱为”。
三、严以用权,要始终绷紧自律这根弦。
自律是一个人自警、自励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他律固然重要,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格自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制度设计得再缜密,再多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种摆设、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其实,很多时候,打败自己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而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往往也是自己。一位从穷山沟里一步步走出来的某县县委书记被查处时在自悔书里这样写道:“如果当初自己能够严于律己,用好手中权,杜绝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腐蚀,就不会落得身败名裂的结局。但是这一切都不能重来,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将一切错误抹去,也没有时光机器可以让我回到过去重新选择。”是啊!大量的案例一再证明,如果领导干部没能做到严格自律,自我约束的“风纪扣”一旦解开,就会被各种各样的“细菌病毒”侵袭,被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击倒,甚至会胡作非为,滥用职权,最终的结果是“悔之晚矣”。
四、严以用权,要始终坚守责任与担当。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力行使与责任担当紧密相连、有机统一。强调:“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严以用权,领导干部坚守责任与担当至关重要,这也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使然。领导干部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有坚强的政治定力,就会胸有大局、无私无畏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从而以责任重于泰山之感、如履薄冰之虑,在工作中始终带着一份责任、一份担当,脚踏实地、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那么,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坚守责任与担当,首先要有责任担当的意识,也就是要有敢于担当的政治定力,这就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修养,砥砺意志品格,养成责任担当的政治自觉。其次要有责任担当的能力。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下大气力苦练内功,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这样才有了担当的底气和胆气,才能做到勇担当、真担当。再次是该担当的责任要担当。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说,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执政理念这14个字,言简意赅,字字重千斤,是领导干部坚守责任与担当必须始终牢记在心并努力践行的。
干部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四:
在对“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三严”之一,严以用权在“三严”的内在逻辑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严以用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修身要严,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谨修官德,在灵魂深处真正树立为民意识,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来说,严以用权又是严以律己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只有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真正做到按规则办事,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因此,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内涵,准确把握其三个基本维度。
要做到“权为民所用”
“权为民所用”的基础在于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对权力的来源、权力的性质和权力的使用要有一个准确的认识。领导干部不但要从社会主义法规制度层面深刻把握权力的民主性和人民性,而且必须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来自于人民群众,而自身也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做到“权为民所用”,前提在于要有良好的党性修养,真正从思想根源上亲民爱民,才能形成“权为民所用”的自觉意识。党性修养是高于个体修养的另一个层次,它不是“独善其身”的个体生命意义的完成,而是“平天下”的外在价值的实现。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的领导干部有着区别于其他任何党派或政治团体的特殊要求。这种要求就是作为个体能够超越个人一己私利,自觉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完成从“个体利益”到 “社会责任”的转变。一个人只有超越了个体利益得失的计较,能够发自内心关照社会,甚至能够牺牲自我而没有抱怨,才算具备了从政为官的基本条件。当然“权为民所用”不单单是一句口号,更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表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实实践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权为民所用”需要具备照顾百姓的能力,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好事,为群众谋福利。县委书记的典型代表焦裕禄同志发自内心的公仆意识,真抓实干的创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官德意识诠释了一个优秀共产党人对于“权为民所用”的深刻理解,从本质上反映了共产党人“为民做官”的价值理念,为新时期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标杆。
要按照规则办事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之一。按照规则办事,首先要明确“权”和“责”的关系,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应该为人民群众而行使,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都要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要明确“权力清单”和自己职权的法定边界,对用权和行权的基本规范要有一个准确地把握,认识到任何职权都是由法律确定的,都必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行使,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认识到任何职权的行使都要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认识到任何违犯法定职权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和制裁。要把依法依规用权和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要时时刻刻、老老实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位高不擅权”、“有权不任性”。其次,要克服有权不想用、有权不会用、有权滥用、为官不为等不良现象。领导干部要不断反省自身在“做人”、“谋事”、“做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如何“合规合法地服务好人民群众”。只有对自身的职务责任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从灵魂深处挖掘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才能形成领导干部道德规范的自觉认同,才能发自内心的不想腐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但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升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更要以反面典型为镜子,对照自身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权力观等方面是否有所放松,不断净化自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要摒弃特权意识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鲜明阐述了“共产党员”四个字的基本意义和价值。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共产党员的价值和意义就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的社会实践中。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新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纷繁交错的利益纠葛和形形色色的现实诱惑,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是艰苦创业的场所;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谋私利的工具,其真正意义在于服务人民群众。因此,领导干部首先要摒弃特权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要明辨是非,廉洁自律、向善惩恶,自觉按照法律制度行事,避免以个人好恶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要做到踏实做人,通过省察克制的方法,反省自己思想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克服,自觉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权重不谋私”。要把“做人”和“为官”统一起来,把“做官”和“谋事”统一起来,把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统一起来,把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完善自身和奉献社会统一起来,真正做到胸怀天下,服务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