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区长书记一封信
书信,让我们把想记录的记录下来,让我们把口头不便的表达的表达出来。那么,致区长书记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区长书记一封信范文,欢迎阅读!
致区长书记一封信范文一
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管理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近日,我国广西、贵州等南方省市接连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1月24日,国务院汪洋副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防控措施,确保重要目标安全。省政府沈小平副省长批示要求,一定要落实好汪洋副重要批示精神,做好当前一个时期的防火工作。去冬以来,我市一直没有有效降水,加之气温较往年偏高,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形势极其严峻,防火任务异常艰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祭扫等活动大量增加,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入紧要期,希望你们一定要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在思想上和工作摆布上必须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分析形势,将其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深刻认识到,现在防火工作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对党政领导班子的一次重要考验,必须以临战的状态、必胜的决心,坚决打赢这场森林草原防火保卫战。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将责任落实到乡、村、部门、单位和护林员、巡查员等每个岗位和人员,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包保,各负其责。春节期间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领导不得离开本辖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要严明组织纪律,凡是由于不尽职尽责、麻痹大意、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进一步细化措施。森林草原防火,关键在防控。要坚决做到全民动员,群防群治。要跨行政区域搞好县、乡、村之间的联防联控,联防联治。要强化巡查巡护,增加护林员、瞭望哨、巡逻队、检查站的数量,增加巡逻的频次和密度,确保无盲区,全方位覆盖;要坚决做好野外火源的管控工作,始终保持对违法野外用火的严打高压态势,形成威慑力;要严格落实封山防火管制措施,尤其要做好林区、矿山等部位的隐患整改工作;要强化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四是进一步强化保障。要做好森林防火物资特别是以水灭火装备的购置和储备。并要将防火物资要前移到乡村和林区等重点部位,通讯设备要畅通,随时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要对草原防火应急预案进行回头看,强化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能以任何理由擅离职守,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反应迅速,确保处置得力。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日报告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
五是进一步狠抓落实。抓好森林防火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大家从大局出发,认清形势,采取坚决措施,坚决有力地把这项工作做到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防火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将森林火灾发生率降到最低。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全市上下继续保持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继续保持严防死守、严密防控的态势,继续保持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信心,恪尽职守,攻坚克难,确保安全渡过防火期,以实际行动保卫好全市生态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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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致区长书记一封信范文二
尊敬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
现举报柯桥区夏履镇新民村郁福根一家,目无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建造违法建筑,共有约7亩的违建厂房、约70平方的违建小屋和违建坟墓一座。具体详情如下:
1.违法私自建造厂房。2007年开始,郁福根一家就开始在柯桥区夏履镇明阴寺(夏履镇中学旁),以村交租费名义违建厂房5亩左右,后二年又私自向5人买地违建厂房2亩左右,不向村交租费。共约7亩左右土地以供自己开厂加出租,共出租收取租金35万左右,是否偷漏国家税收也无从知晓。违建厂房具体详见图片一、二、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乡镇企业建设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本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郁福根一家对国家法律置如罔闻,擅自在耕地上违建厂房,无任何审批手续,还一再扩建,简直是对国家法律和政府部门的蔑视,如若再不进行整治,怕是整个山头都要被违建厂房给霸占啦!
2.违法私自建造小屋。郁福根一家现有三间三楼别墅一套,建筑落地面积为4×11×3平方米,相应道地9米,已超出正常面积。后于2015年上半年,又在自家房屋东面私下扩建落地面积为4×19×1平方米的小屋,面积约70平方左右,违建小屋具体详见图四。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擅自新建、搭建,或者利用建设工程擅自新建、搭建的,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已属违法建筑,应责令限期拆除,依法处以罚款。
3.违法私自建造坟墓。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柯政办发(2014)82号文件,区委、区政府决定将违建坟墓整治纳入全区“三改一拆”工作内容,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建坟墓中整治攻坚行动。而郁福根本人是党员却顶风作案,于2015年7、8月在新民村的山(夏履镇中心小学对面)上建造豪华坟墓一座,具体详见图片五。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要求政府部门予以整治,对违章建筑坚决进行拆除!
郁福根一家的上述行为,已是违法建筑毋庸置疑!于法,其已违反国家级、省级、市区级等各级法律法规;于理,每个公民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怎么能容忍一户人家有如此多的违法建筑而无人管制,任由其“村霸”一方!对于郁福根一家以上对于郁福根一家违章检举情况属实,请政府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对百姓有一个公平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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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0日
致区长书记一封信范文三
尊敬的永川区区长、区委书记:
我们是永川区双石镇响滩子村燕子岩社唐德琼、石培珍、陈德学。在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我村村民黄永珠违法买卖土地、黄永其违法占用农用地修房事情无果后,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有以此公开信的方式向贵领导们公开举报我村村民黄永其、黄永珠违法事件。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日,黄永珠(永川区双石镇响滩子村燕子岩社社长)将其承包的农用地以空地的名义以五千元的价格出卖给黄永其新建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黄永珠将其承包的农用地进行转让本就是违法行为,可是,对该违法行为,永川双石镇政府不但不予制裁,反而在2012年9月11日黄永其将该承包地以空地的名义申报建房时,永川双石镇政府竟以空地的名义将该块承包地批给黄永其修房,并且在黄永其获得的永川双石政府颁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上对黄永其批准建房位置为永川区双石镇响滩子村燕子岩社,无具体位置的附图及附件名称,该燕子岩社方圆几公里,是不是双石镇政府准许黄永其在燕子岩社任何一个位置都可建房?并且更为滑稽可笑的是,在永川法院的行政判决书中法院明明认定了黄永其修建房屋的土地为承包地,那政府却将承包地以空地名义批给黄永其建房,这合法吗?可永川法院却“捏着鼻子哄眼睛”说“合法”。政府法院联手为这两位村民明显违法事件漂白的做法确实让我们这些小民们吃惊不小!这后面到底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现黄永其一家正大张旗鼓地在购买的黄永珠的承包地上修房呢,并且村里的干部正在为这漂白成合法的违法修房现场保驾护航,现场查看,防止村民捣乱。违法的事终归是违法,我们虽是小民,无权无势与弄虚作假、指鹿为马的双石镇政府、法院理论,但我们这些村民眼睛可是雪亮的,心知肚明这政府、法院联手漂白违法占用农用地的个中原因。
现我们这些小民也只有通过此种方式呼吁贵政府查处黄永珠违法买卖土地、黄永其违法占农用地建房这种行为,同时为避免给国家和村民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敬请贵政府马上切实制止黄永其违法占用农用地建房行为,也盼政府能给我们这些小民一个合法的说法,而不是自己后话否定自己前语、拼命掩盖事实真相的前后自相矛盾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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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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