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范文
为与受资助的学生家长沟通,学校怎么向学生家长写一封信让家长了解相关事项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供你参考。
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自治区政府学前教育2016年春季儿童资助开始啦!为进一步完善兴庆区学前儿童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将自治区学前二年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现将宁夏2016年春季学前二年教育资助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助对象
幼儿园学前二年(中、大班)在园低保户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年龄满4周岁儿童(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资助条件
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以下简称“受助儿童”)。受助儿童中,除优先考虑低保户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及军人或警察因公殉职的子女,还包括以下几类儿童:
(1)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意外事故以及家庭遭遇意外灾难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父母一方已亡或父母离异,无经济来源,造成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家庭被民政部门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或父母双方下岗,无固定收入的;
(7)家庭人口多,耕地少,无固定收入的。
凡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低保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孤儿证》、《烈士子女证》,具有残联部门认可的残疾证明的儿童给予优先资助,且不需要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困难证明;凡无以上证件申请资助的儿童须出具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困难证明,
三、资助标准
学前二年受助儿童的保教费,按每生每月100元,每年10个月(每学期5个月)给予补助。
四、资助申请程序
(一)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自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二年教育受助儿童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幼儿园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育局审核,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资助资格。
(三)所备资料:
1.申请表原件;
2.各类贫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城乡低保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孤儿证》、《烈士子女证》,无以上证件的受助儿童须出具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困难证明;
3.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将户主、监护人和幼儿有身份证号的那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四)申报时间:2016年3月7日-15日,请需要申请的家长及时联系本班班主任,过期不候。
燕鸽湖幼儿园(三幼)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
2016年秋季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了,请符合条件的家长做好助学金申请工作。现将福安市甘棠中心幼儿园关于落实 2016年秋季幼儿资助工作的致家长一封信,关于政府助学金相关规定及申请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第一类:包括建档立卡学生、孤儿、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
2.第二类: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的;②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③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④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⑤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的;⑥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的;⑦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的;⑧父母是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⑨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经济困难的;⑩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凡符合上述情况幼儿家庭可以向本园提出助学申请。
(二)申报办法
1、甘棠中心幼儿园的家长按照申报对象标准,向幼儿园提出申报;学前班的困难户家长,向学前班提出申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有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等)或证明(第一类幼儿如果没有相关的证件,要提高市级以上的证明;第二类幼儿要提供乡镇以上的证明——村和乡镇的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户口本要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一页、父亲、母亲和幼儿页单面复印。
2、班级老师到困难户家庭家访,了解实际情况。上交《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学前家访幼儿信息采集表》、《幼儿家庭情况摸底表》三份表格(一式一份)。
3、甘棠中心幼儿园的困难家庭材料由班级老师上交园办公室;甘棠中心小学学前班的困难家庭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为单位列出幼儿名单,填写补助受助幼儿情况表。(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保障学生切身利益,请关注“福安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4、经教育部门审核,形成拟资助名单,并经“学前资助系统”生成公示名单,在“福建省学生资助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813660
福安市甘棠中心幼儿园 宣
2016.9.12
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中职阶段的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现将这些政策规定和申请办法介绍给您。
一、中职助学金
1.资助对象
①国家助学金按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数的15%确定。
②市级助学金为全日制在籍在校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含县镇)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孤儿、残疾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
3.提交材料
①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复印件、孤残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②市级助学金:户口本复印件;城市户籍学生需交《中职学校市级助学金申请表》及低保证复印件或孤残证明。
二、中职免学费
1.资助对象
国家免学费为所有全日制在籍在校的农村(含县镇)户口及城市在校学生数的10%;市级免学费为除此之外的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 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3.提交材料
《马鞍山市高中阶段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三、校内资助
1.资助对象:
我校综合高中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孤、残学生除可申请免学费外,还可申请免书本费和住宿费;因家庭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或重大疾病的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学生活动的奖、助学金;用于学生的其他资助。
2.提交材料
申请学费、书本费及住宿费减免或困难补助的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 ①《困难补助申请表》;②户口本复印件;③孤、残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或困难证明材料(农村户籍学生需村委会及乡镇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城市户籍学生需社区居委会及区民政局加盖公章)。
尊敬的家长,如果您家庭经济困难,孩子上学确需帮助,可根据以上资助政策和资助条件准备好所需材料,由孩子向学校提出申请。我校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实施程序,实现应助尽助,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当然,获得助学资金不是简单的经济帮助,它体现的是一种关爱,承担的是一份责任。希望您在感受党和政府关怀和温暖的同时,要引导您的孩子塑造诚信品质,树立感恩意识,学会理解和关爱他人,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鼓励您的孩子自立自强,要有克服暂时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激励您的孩子发奋学习,励志成才,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如您对以上政策和措施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回执单》上填写,交子女带回学校,我们期待您的宝贵意见。
最后,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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