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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汉服之美的文章_关于汉服的文章怎么写(2)

淑贤分享

  写汉服之美的文章篇3:我为汉服高歌

  我坐在电脑前,看着他人为汉服低声吟唱。

  我坐在书桌前,看着他人为汉服激昂呼吁。

  我坐在月光下,看着他人为汉服虔诚行礼。

  他们无一不是千千万万人中的佼佼者,不只因为他们爱汉服,更因为他们能够吟咏出汉服的美,他们对汉服的爱。

  我一直不是佼佼者,而是千千万万分之一,平凡而又普通,没有绣口锦心,只有平淡无华略显干枯的话语。可我觉得,我要说,我该说,我该高声唱出来,唱出我对汉服的喜爱,对先人的感恩,对华夏民族文化的敬畏。

  总是不知如何开始,亦不知如何结束,害怕我这无力苍白的语言亵渎了你的端庄,你的完美,你的尊严,因为你是我敬之尤物。

  从来就分不清楚,中国古代到底穿什么衣服,只觉得长袖飘飘,高髻峨冠,异样好看。后来《还珠格格》风靡一时,里面的“旗装袍卦”让我迷惑。随着年龄增长,愈来愈爱各民族的传统服饰,而汉族的传统服饰却一直是一团迷雾。

  终于,在朦胧中窥见了你,百度贴吧首页上的“汉服”二字,让我的心为之一动,颤抖的指尖在鼠标左键上轻轻按下,14年的迷雾,终于散开,汉服——汉民族的服装,繁多的式样而不显得杂乱麻烦,而是典雅而庄重,不同的式样用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都是那样的合适——琵琶袖、广袖飘逸,裙长曳地时是各种典礼时的服饰,就好像今天的礼服,不会有人要求今天的礼服要有多么方便吧?窄袖,直筒袖,甚至背心,裋褐,短打,便是练武,平时耕作劳动所着服装。

  她这样变化着——秦汉的曲裾深衣,东汉的直裾内裈,魏晋的大袖翩衫,唐朝的大袖衫,襦裙,明代的气度华美的马面裙,而中国历史上两次被少数民族统治时期,我不敢说使华夏文化落后,但绝对打断了汉服的发展和传承。

  我一直默默地,默默地爱着它,幻想着十几年后赚了钱,给予我第一件汉服,还我汉家女子的尊严,挽上迟来的发髻,甚至,身着我最爱的玄色曲裾深衣行完我的昏礼,没想到,没想到我居然提前了这么多,这么多,遇到了志同道合的她,有些单纯,小天真,却又拥有着老练语言的樊素,对于汉服,我们一拍即合,不久,就分别物色到了自己的第一件汉服。

  她的秋风清,白底黑花齐胸襦,端庄,恬静,穿在她身上甚至有些老成,但却又是那样和谐,仿佛就应当穿着它,只应当着它。

  我的梦横塘,白襦蓝襟,如梦一般,飘逸,清新,蓝色的花有些妖冶的在我胸前绽放,腰上缠绕着蓝色滕蔓,两条蓝色腰带当风飘扬,行即裙裾扫落英,广袖低垂,高雅却不华贵,朴素却不落俗。

  并不是无瑕的汉服,穿在我的身上,却让我感到了一种淡雅,端庄的感觉,土包子的我,似乎也有蝶变的那一天,那就是身着汉服时。

  在我心中,我爱汉服,也许先是因为她的美丽,后来爱上了礼仪,那些条条框框,那些方圆规矩,本是我最厌恶的,现在却愿意为她坚守,我开始爱上语文,爱上文言,爱上文字,那一个个小篆,蕴含着怎样深刻的道理,怎样深刻的意义,根本不是简体字能够表达出来的。

  因为汉服,对于语言,我开始抱着虔敬的态度学习,对于汉族,我更加感受到了归属感,对于华夏,我也愿意做一个愤青,为她抛头颅、洒热血,真正实现我们从小学到大的“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所以,我爱她,爱她的美,爱她蕴含的智慧、爱她三千多年的传承。

  写汉服之美的文章篇4:为汉服的低吟浅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

  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

  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

  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

  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

  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

  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

  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

  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

  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

  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

  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蓝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

  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

  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

  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

  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

  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更不愿我华夏衣冠留落异邦。所以心中总有一个渴望,梦想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撑起民族的脊梁。

  记住吧,记住吧,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有一条河流叫长江,有一对图腾叫龙凤,有一件羽衣——名叫霓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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