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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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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备考不知如何下手?找不到有效的学习方法?下面小编收集了一些关于司法考试的学习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司法考试的学习方法篇一

1.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根据有关统计,每年司法考试的知识点的重复率达80%,如果将真题中的知识点加以总结,则能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掌握好这部分内容,司法考试的成功就胜券在握了。但很多考生容易陷入误区,往往花费大量时间,去复习只占20%分数的知识,这就是司法考试中的“二八定律”。

2.培养正确的解题思路。有很多考生基本知识学得很好,考试分数却让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没把握正确的解题思路。这需要大家在复习做题时,要仔细对照答案和评析,理清解题思路。清晰的解题思路,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可以帮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题状态,“稳、准、狠”地选出正确的答案。法律教育网的司法考试名师在授课过程中,不仅梳理知识点,分析命题思路,还传授学员解题思路和技巧,对于复习非常有帮助。

3.锻炼有效的复习和记忆方法。复习和记忆方法直接影响考试的成绩,但是很多人并不在这方面多做努力,比如,只拿一些复习资料泛泛而看,不挑重点,不做习题,即使做题,也是在脑袋中大致过一下,却不动手。法律教育网的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和每日一练可以利用起来,都是免费的,而且有详尽的解析,做完题目将错题解析仔细分析一下,会有很大收获。

司法考试的学习方法篇二

第一种方法,可以使我们对民法获得一个整体的把握,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为进一步学习、研究民法或者从事民法实物,奠定扎实的民法知识基础。但这种学习方法,对初学者来说,要理解、记忆许多专业概念术语有相当的难度。建议大家听一听独角兽司考网校全程班基础阶段的课程,对于打好民法基础很有帮助。

第二种学习方法,从具体案例入手,可以唤起对民法理论的兴趣,但仅靠这种学习方法,不大可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整个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概念、原则、制度、理论体系。

因此,现在提倡交替采用上述两种学习方法。即为了掌握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整个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须采用第一种学习方法,精读一、二种较好的民法教材或者体系书。在此基础上,再采用第二种方法,阅读一些民法实例演习著作,使我们结合实例,对民法各项概念、原则、制度获得正确的理解和把握。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在授课过程中,与案例结合十分紧密,听后让人感觉茅塞顿开,不但让人对于民法理论理解更加深入,还能启迪考生的思考,的确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特别指出的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都是有同步字幕的,当时帮了我很大的忙,因为有些老师讲课的语速比较快,有时候会遗漏一些重要的知识点,但是,有了同步字幕就不一样了,它帮我省了不少麻烦事,使我的学习效率明显的提高了。除此之外,再阅读一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专题研究著作、相关专题论文,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民法理论素养。并且,在具有比较扎实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应阅读民法方法论著作和民法判例研究论文,以掌握解时适用民法的方法、规则和理论,提高运用民法和研究民法的能力。

司考考试民法复习六法

图形列表法有三种图:

第一种图是鸟瞰图,分为宏观鸟瞰图和微观鸟瞰图。

宏观鸟瞰图帮助我们把握学问的体系,在理解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法;

微观鸟瞰图是一个具体制度的结构描述。

第二种图是法律关系图。

在涉及三方以上法律关系时,要用图形来表示。

久而久之,空间想象能力就出来的了。在考场中,图形自然在脑海中浮现。

一线串联法 一线串联法比较适合对四大程序法的复习。

程序法规定了事物的发展顺序。

考生可以选择类似佘祥林的案件,从侦查一直到死刑复核,联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各个环节,然后与法条相对照。

如此反复进行,甚至可以达到倒背如流的程度。

横向比较法横向比较法,是把相近、相反、相同的知识点或者制度进行比较。

如民法中的传统论述题,多为联系、区别题,这属于横向比较,考察的是分析性思维,促进的是宏观或精确把握。

比如,理解了物权与债权的区别,打通了任督二脉,应付物权、债权具体知识点的考察,就会有登泰山而小天下的感觉。

再如,掌握了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区别,对效力模式的掌握,就是纲举目张般的掌握。

题海捕鱼法过去一直主张做5年真题。现在看来真题应当多做,但要注意随着新的法律、解释的出台,有些题目已经过时了。

在做真题的基础上,要做模拟题,最好做模拟试卷。做题的好处是:

1.发现思维的死角。有时你以为懂的东西,一做题,发现并不懂。

2.做题,可以发现重点和规律。很多人可以举一反三。

3.做题,可以提高在考场的效率。做题的大忌是:只拉车,不看路。

形象记忆法形象法记忆是一种通过借助而加深记忆的方法。

比如,很多考生记不住短期诉讼时效,隋老师就在讲课时提供了七个字:商品存租卖于河。

“商”指人身伤害;“品”,指产品;“存”,是指寄存,寄存又称为保管;

“卖”是指拍卖;“于”是虚词;“河”是指内河、沿海运输。

这七个字,代表了六个短期诉讼时效。在我作适当讲解之后,所有学生当堂就记住了。

法条串联法重点法条必须记牢,也是历年所主张的。法条串联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考察法条与法条之间的关系,否则掌握的法条是支离破碎的,不足以应付考试。

第二,适度注意立法理由,体会法条所体现的法律的基本价值。

第三,要有法条链接的意识。要有天马行空般的联想。

第四,对底线式的法条,要记忆,记忆性思维是分析性思维的基础。考生不妨听听法条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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