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医保骗保案例_最近医保诈骗案例
医疗骗保现象层出不穷,是医保基金管理面临的一个突出难题,这说明目前我国医保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舞弊和浪费,而如何提高医保基金运行效率,建立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是我们共同面临的新的挑战。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保骗保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医保骗保案例篇1
某男,在本地已被确诊为多发性硬化,因治疗效果不佳,由本地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正常转诊手续,于2005年及2006年连续两次转往北京某知名三甲医院治疗,共发生并报销医疗费用20余万元。经查实后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发现经过:患者为慢性迁延不逾病人,所花医疗费数额巨大,根据其家庭收入,生活应该较为拮据。但据知情者介绍,其生活较为宽裕,日常消费与其病情和收入不符,引起医保经办机构的重视。通过追查其两年报销医疗费情况,发现有两张报销发票号码相差不大。在北京知名三甲医院,两年住院病人数量巨大,两年内使用同一本发票应为不可能。经电话与派人前往调查,确认系北京专门从事造假之人所为,其伪造的病历、清单、发票、印章及其他报销手续几可乱真。
这是湘潭市查获的一起金额最大的医疗保险诈骗案,造假是专业人员所为,是一种新出现的造假行为。患者及造假者熟知医疗保险政策及报销程序,完全按正常手续办理,如不是事后发现其家庭生活上有异常表现而追查,难以发现。
医保骗保案例篇2
在本市某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安徽人许某,因肝癌病情加重,医治无效,于5月1日去世。家人为其办理死亡证明时,却遇到了麻烦,因为许某住院登记时用的是本市参保人员沈某的名字。病历上记录的是沈某死亡,许某家属却要求院方出具许某的死亡证明。
医生根据相关规定,拒绝了家属的要求。家属不得不承认许某为贪图少付医疗费用,借用了沈某的医保卡住院治疗。沈某一个大活人,因出借医保卡给他人使用,转眼间变成一个“死人”。为拿到死亡证明,许某家属只好到医保管理部门,请求更改医保就医记录,将沈某从“死人”变回活人。
市医保监督检查所查实后,依据本市医保有关规定,责令沈某退回因出借医保卡被冒用的医保基金3543元,并对其给予了行政罚款1000元。同时告诫医院,加强对就医参保人的医保卡信息核对工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医保骗保案例篇3
南京某汽车4S店服务总监贺某、服务经理赵某某等以该4S店名义分别伙同车主宋某某、朱某某等伪造3起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共计91688元,并将该款抵作汽车维修费用划入4S店公司账户。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单位某汽车4S店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宋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朱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4S店贺某、赵某某等均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医保骗保如何处罚案例
[案件回顾]
涉案诸某姊妹及丈夫杜某、韦某均系上海退休人员。静安检方指控上述4人于2014年起至2016年4月案发止,多次使用本人及亲戚、邻居胡某、诸某、韦某、仇某、鲁某、张某及唐某等人的医保卡、就诊册,共同或单独至上海多家三甲医院,利用上述医保卡配取医保药品,再加价出售给非法收购药品的“药贩子”从中牟利。经查实,涉诉4名被告人骗取了国家医疗保险金高达83万余元。
2015年末,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发现,涉案4名被告人的医保卡信息反映异常,经常同时在全市多家三甲医院配药,且配药量较大往往是最高配药量的配置,若按正常用药标准完全超出正常的服药计量,所配药剂量有诸多“水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遂展开侦查,确定涉案4名被告人配药假、倒卖真的诈骗犯罪行迹。2016年4月,公安人员抓获姐姐诸某时,从她身上搜出5张医保卡。
[律师讲解]
根据《保险法》及《刑法》第198条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天穗律师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骗保行为如何处罚”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找律师寻求关于“骗保行为如何处罚”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
看过"医保骗保案例"的人还看了:
1.车险骗保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