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怎么写?看看吧。演讲未必都使用演讲稿,不少著名的演讲都是即兴之作,由别人经过记录流传开来的,但重要的演讲最好还是事先准备好演讲稿,那你知道怎么写演讲稿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篇1)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刚才为我们升旗的是我们学校新一届国旗班的同学,他们是谢吾为、熊胜、周吉鑫、周汪泉、柳凯、郭雅婷、宋维玮、成文瑾、孙品瑞。非常感谢我们上一届国旗班的同学为学校做的贡献,希望新一届国旗班的同学继承他们认真、负责的精神,将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充分展示我校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刚才刘婷同学很真切地谈了自己对雷锋精神的看法。可能有些同学觉得现在谈雷锋精神是不是在说大话呢?其实不然,每个人都有向善、向美、帮助他人的天性,我们宣传雷锋精神正是顺应、强调了这种天性。经常有老师和同学将拣到的东西交到政教处,不正是这种天性的自然表现吗?为了让同学们更清楚地感受到雷锋就在我们身边,也为了方便丢失物品的同学找回自己的东西,我们将在政教处门口挂块黑板,专门公布招领信息,请丢失了物品的同学到政教处认领。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日子不应该只引起我们对消费权利的关注,还应该引起我们对消费观念的思考。我们新时代的中学生应该树立怎样的`消费观念呢?我在这里提三个问题,和同学们一起探讨。
一、消费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还是为了展示给别人看?
具有独立意识的同学肯定会说,消费当然是为了自己的生活,为了展示给别人看,那多累啊。既然这样,为什么有些同学要跟风消费,别人有什么,自己非要买什么,即使自己并不是很需要。为什么有些同学非要买昂贵的名牌服装,即使有些服装并不适合自己,而且一般的服装穿着也很舒服、好看。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有些同学的消费已经脱离了消费的本质,走上了追慕虚荣的道路,这不是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中学生所追求的东西。适合自己的消费、实在的消费才是智慧的消费。
二、我们消费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是的,我们消费的钱是家长给的,是家长一分一角,辛辛苦苦攒起来的,当我们向家长伸手要买七八百的球鞋、一两千的跑车、好几千的手机的时候,我们想过家长工作时的艰辛操劳吗?我们体谅过家长那种爱孩子与心疼钱的矛盾吗?我们难道不知道依靠他人来满足自己的奢侈需求是件不光荣的事情吗?同学们,你们常常喊着想自立,不乱花家长的钱不就是一种思想上的自立吗?其实很好做到,不是吗?
三、消费只是自己的事情吗?
很多同学认为,我花钱买了东西,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于是很好的蛋糕吃了一半扔掉了,八成新的文具盒进了垃圾桶了,崭新的作业本撕下来叠飞机了。记住,你有权消费,但无权浪费,你是社会的一员,你用的是社会的资源,消费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事,还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的消费崇尚节俭,反对浪费。
同学们,我提的这几个问题,你平时思考过吗?聪明而有志气的你们知道怎么做了吗?祝你们拥有更智慧、更自立、更健康的消费生活。
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篇2)
同学们:
大家好!
你们都有自己的零花钱吗?那有用钱买过东西吗?好,那你们都是消费者。消费者们,你们是怎么花钱的呢?怎么消费的?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今天老师就要跟大家讲一讲怎么消费,如何做个明智的消费者。
后天是3月15日,大家一定会知道这个特殊的日子吧,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史很年轻。1983年,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可能有些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是大人的事,与你无关紧要。其实不然,在经济市场的大潮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一个学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手头上的零用钱也增多,你们的消费逐渐成为家庭重要支出。但因为你们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对事物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所以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那么如何成为明智理性的消费者,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应该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要学会正确消费,掌握消费知识,从小做起,在日常生活中拒绝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了解产品性能,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有首歌这样唱道:“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这首歌是送给3.15的,让我们能像歌词中唱的那样,借助一双慧眼,将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我们的生活永远充满阳光。
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篇3)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 "。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与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篇4)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篇5)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__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消费与服务315》,让我们趁315消费者,了解315的意义,了解我们的权益是什么?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但是3月15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让我们来认识一下。
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消费与服务”。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交易行为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
朋友们,我们知道3月15日是我们每一个人节日,当我们了解了消费与服务315的意义,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会逐渐加强,我们不仅仅要在今天学习这样维护我们自身利益,而是应该要每天都学习,都提高这种自我保护意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谢谢大家!
中学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篇7)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为贯彻落实_,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_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