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摄影和纪实摄影的意义是什么
摄影可分为几种,其中包括人文摄影和纪实摄影。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文摄影和纪实摄影的内容,欢迎大家参阅。
人文摄影的介绍
人文,泛指人类社会各种文化现象。人文还应该有文明的成分,总说某某地方人文环境比较好,其实指的是某地方某方面比较文明。人文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整个社会现象的总和。所以人文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历史性。人文就是以人为本位,所反映出来的东西一定是人,关怀的是人,尊重的也是人。
人文摄影大概应是研究性的,陈述某种或某些价值的,须摄影者长期体验和思考而积累成专题,在这里摄影才还其手段和工具的本质。观看这些照片的人开始是不会注意它的影调、质感等形式要素的,而是一下子就被其内容吸引。而这正是这些照片技艺高超所在,是纯属运用技艺不为其所累的表现,是摄影的最高境界。至于现在很多人热衷的器材拜物教,润与不润、透与不透……不在同一个范畴谈论。
何为人文摄影?用你的相机留下的历史!即生活中真实的一面。
现在的人文摄影有很多人是在猎其中创作。尽管摄影被人从两个截然不同的方面来理解:一是作为一种清醒的、确切的认识和有意识的理解活动;一是作为一种前理智的、直觉的相遇方式。但我认为在猎奇中获得的作品并不属于前理智的、直觉的相遇方式。
我认为在人文摄影的拍摄中,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完全可以融合在一起。清醒的、确切的认识和有意识的理解活动即融入到被拍摄群体中去,和这个群体共同生活,体会、感受、理解不同群体的生活习性及思考你要拍摄的主题、内容。也就是布莱松说的“在那之前和之后都要思考”。而前理智的、直觉的相遇方式即凭直觉、凭本能去拍摄,而不做过多的思考,让按动快门成为下意识的动作,就是“绝对不要在拍摄时思考”。麦诺尔·怀特说:“摄影家创作室的精神状态是一片空白……在寻找画面时……摄影家将自己投入到触入眼帘的人和事物中去,将子等同于一切事物,以便更好的理解和感受它。”思考被认为会蒙蔽摄影人透明的意识,而且会侵犯被拍摄对象的自主意识。
现在大部分人文摄影作品拍的无外乎是被摄对象的悲伤、痛苦、喜悦等几种状态,但这些被记录下来的影像到底有多少是那些被摄者真实的、平实的生活状态?就真的是他(她)们的喜、怒、哀、乐吗?“摄影”我认为是种“主观艺术”,难道当你举起相机准备拍的时候你会拥有被拍方全部感受和全部人生经历?因为“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成为发生的某一事物的旁观者,是一种典型的现代经验,这种经验是由那些被称为新闻记者的专业性职业旅行家提供的,已累积了超过一个半世纪。”
诚然照片是客观的,具有可信性的,它“不是争论;它们就是事实直接对眼睛所说的未经加工的声明”。但正是这种认识成全了猎奇,让越来越多的摄影人形成了新闻记者式的拍摄方式。这种客观性还让越来越多的摄影人忽略了照片的非客观性和欺骗性——照片既是对某一状态的客观记录,亦是对这一状态的扩大和夸张。即放大了痛苦,夸张了欢乐……使观看者看到的已不再是原本的真实的痛苦和欢乐,而是被放大了、被夸张了且还掺杂着拍摄者主观意识的。众所周知,摄影是瞬间艺术,因此选择什么瞬间或抓住什么瞬间给观看者看,完全取决于摄影人,而这个瞬间是表象的瞬间还是深层的、真实的、平实的瞬间是摄影人应该思考的。
总是有人抱怨说拍摄有新意、能感动观看者的作品越来越难,说可拍的都被别人拍遍了。但真是这样吗?
现代人已经远离了“森林”,远离了自然,我们已经更习惯作过客,用一种置身于被摄群体之外的眼光去拍摄,去拍摄那些我们认为新奇的瞬间。但我认为就“如现代人奢好没有实体的货币和信息一样,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远离实质上的‘生’,还正享受着虚假的繁荣一样。”我们总想用少见的、怪诞的、夸张的画面去刺激观看者,去感染他们、吸引他们。然而,“我们与‘生’之间的裂缝处,渗出了‘空虚’。这个‘空虚’,不正成为现代人做出各种令人难于置信、奇怪无聊之事的温床吗?”
做人文摄影的,首先应该是个人文关怀者,面对人和他们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生存方式有自己的见解并能用摄影手段阐述这一见解。但最后从作品中体现出来的决不应该是“高等人”看“低等人”的视角。
既然是人文的东西,我觉得主体无外乎一个“人”和“文”字,人是社会的人,更是历史的人,所以我觉得人文摄影可能更关注的是一种历史和当今文化融合,拍摄者往往更多地加入了自己的思想感情,需要拍摄者在了解和体会被拍对象方面有自己的理解和体会,或者需要有一定的社会阅历。
纪实摄影的介绍
1935年美国经济学家罗依·斯特莱克(Roy stryher)就提出要为纪实摄影下一个定义,但迄今为止,都没有一个公众认可的定义。纪实摄影(documentary photography),就摄影而言,最先使用"纪实"一词的是20世纪初法国摄影家欧仁·阿特热。"纪实"这个词源于拉丁文的"docere",意思是"教导",纪实照片的功能不止于传达信息,他还教导观众从他所透露的真相认知社会的某个层面。
1940年,美国纪实摄影家多萝西娅,兰格(Dor other lange,1895-1965年)为英文"纪实摄影"概念确定了理论意涵。观点:纪实摄影反映当下,为将来作影像实证。纪实摄影反映的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记录人的活动;描绘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制度、习俗等;揭示影响人类行为的生活方式;不仅需要专业工作者参加,而且还需要广泛的业余摄影爱好者参与。1985年,美国南卡罗莱那大学硕士生斯蒂芬尼.安克莱恩(stphani e Am Rlein)在《纪实摄影的新定义》中说:1、纪实摄影是由一个技艺高超,富有献身精神的摄影家以任何画幅的照相机拍摄的系列照片,它能抓取人类状况的现实本质,展现生活条件,无论是好是坏。2、纪实摄影是对被研究社会状况的视觉描写。其中流露出拍摄者的关心,并表明可能需要作那些变化。3、纪实摄影是解释人与环境,人与社会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解说性照片。
《纪实摄影》封面中文"纪实摄影"概念的创始人是王惠敏。1984年,该词初见于《国际摄影》,是当时的编辑王惠敏临时想出来为国外某一种摄影样式起名的。在流行拿来主义的20世纪80年代,这个被对应为英文"Document Photography"的概念,很快就在国内作为一个有特指而没有确切定义的孤立存在概念,普遍使用开来。纪实摄影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摄影家们,秉承人道主义精神和善良准则,以无比的毅力甚至是献身精神,深入人类的生存实际,真正的了解并尊重被摄对象,不虚构、不粉饰、不夸张,大多以抓拍的方式再现的真实的情景。纪实摄影作品无论美好或是丑陋,目的都在于表现一个真实的世界,引起人们的关注,唤起社会良知,同时记录特有的文化,为后世留下宝贵的历史财富。
纪实摄影的价值
一、纪实摄影的出现是摄影本身的一次解放,更是意味着摄影走出绘画的惟一出路。纪实摄影以反映社会人为本质,摒弃那种唯美及人工的倾向,创出了新的美学领域:在纪实摄影活动中,艺术被淡化了,美学意义却更强了。因为纪实作品并不是什么美的原则,丑的原则或是均衡,对称等所能阐释的,纪实摄影的一切都是统摄在人的这面旗帜下,关于人的一切就是纪实作品的一切,人性的涵义也正是美学意义最重要的部分。
二、纪实摄影冲出了绘画的美学上的樊笼,挣脱了绘画本身的专制解放了自己,而且在前后一大批“新视觉”的实验者们的努力下建立了一整套有关摄影本身的美学主张,并以自己独有的摄影性为人们提供了新的视觉领域。
三、像十七世纪玄学派诗人的那些令人意想不到,云谲波诡的奇喻的诗逼得读者注意诗的文字本身一样,纪实摄影体现了本世纪初出现的新批评美为思想对作品本体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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