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申请廉租房条件一览
廉租房的福利性特点,决定了其与一般商品房的开发与运作有着明显的不同。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的存在,廉租房的开发与运作面临新的困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上海申请廉租房条件一览,更多申请书点击“申请书”查看!
2021年上海申请廉租房条件
一、市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区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各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各区政府制定并公布。比如,申请闵行区筹公租房,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
2、已与我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 ;
4、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其中,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和原南汇区的,且申请家庭成员均不是该户籍地住房产权人的,该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以单位名义集体申请的,其本单位职工和职工家庭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单位还应该是闵行区的各类机关、在闵行区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上海廉租房配租方式
(一)选择放弃实物配租、享受租金配租的,应当按照租金配租的有关规定办理配租手续,并在签订的租赁补贴协议期限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二)选择实物配租轮候期间租金配租的,在轮候期间可以先按照租金配租有关规定办理配租手续,但在配租廉租住房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退出租金配租;
(三)选择直接轮候实物配租的,在选择3个月后,可以重新选择租金配租或者实物配租轮候期间租金配租。
符合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单身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户”)在通过审核登录后,应当在收到《配租方式征询单》后的15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反馈选择配租方式的书面意见,选择好配租方式。申请户未按照规定反馈选择意见的,视为自愿放弃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其取得的登录证明自动作废。申请户自登录证明作废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廉租住房。
廉租房优缺点
1、廉租房优点
(1)减轻购房压力,抑制高房价。
廉租房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了性价比高的可租赁房源,这样不仅能有效引导鼓励人民积极租房,而不是盲目买房,还能很大程度上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房的经济压力,同时因为能大大减少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高房价有很大的作用,让房地产市场发展更健康。
(2) 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廉租房因为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这样在保障范围上很好地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3)有保障,弥补普通租房的不足。
廉租房因为是由国家兴建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相比一般普通租房来说租房权益更有保障,不会被各种套路。
(4)做到了房为刚需。
廉租房因为有很严格的申请条件,不会被一些牟利者作为赚钱载体,做到了房子的刚需性,保障了中低收入人群租房权益。
2、廉租房缺点
(1)设计滞后。
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2)政策不周。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管理漏洞。
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在分配过程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
(4)法制不全。
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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