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保证金税收是多少
外汇保证金交易中取得的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吗?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个疑问,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外汇保证金税收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外汇保证金的税收
作为中国公民进行保证金外汇投资, 是不需要缴税的。但是国外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所得收益要缴税。
这一税种叫托宾税。托宾税 (Tobin Tax)是指对现货外汇交易课征全球统一的交易税,旨在减少纯粹的投机性交易。1978年,托宾进一步建议,按照交易规模征收1%的全球交易税。
这一税种是美国经济学家,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托宾在1972年的普林斯顿大学演讲中首次提出的,他建议“往飞速运转的国际金融市场这一车轮中掷些沙子”。该税种的提出主要是为了缓解国际资金流动尤其是短期投机性资金流动规模急剧膨胀造成的汇率不稳定。托宾税的特征是单一税率和全球性。
该税种的提出主要是为了缓解国际资金流动尤其是短期投机性资金流动规模急剧膨胀造成的汇率不稳定。按照欧盟方案,对衍生品征收0.01%,对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工具、回购协议以及证券借贷交易征收0.1%的税率,这将确保金融业为公共收入有所贡献。0.01%和0.1%是欧盟规定的最低税率,参与的国家可以依照实际情况自行调高。
外汇保证金交易应“阳光化”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教授向“两会”提交了有关“外汇保证金交易应‘阳光化’”的提案。黄泽民教授的提案引发了国内外汇行业的广泛讨论。
黄泽民在接受东方卫视采访时表示: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其中我们衡量最重要的标准,首先就是外汇,看外汇这块做的怎么样。所以建议要上市外汇保证金交易这个产品。”
中国外汇保证金交易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距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1992-1993年期间,外汇保证金交易在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经历了一段短暂的“繁荣”。
由于缺乏监管,市场发展的相当混乱,外汇公司的不诚信行为及参与者自身不够成熟, 使得大量参与其中的企业和个人遭受了惨痛的损失。199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联合发出 《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一道禁令将外汇保证金交易列入了严厉查处的范围。
黄泽民教授在其提案中也指出,银监会自2004年起陆续出台相关法规及指引,鼓励商业银行发展金融衍生品业务,2005年批准了首家进入中国的外汇经纪商。2006年至2008年间,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和民生银行先后推出了外汇保证金产品,另外一批银行也进行了积极筹备。
事实上,早在1998年,中国央行就开始允许国内银行开展面向个人的实盘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2006年6月建设银行推出“个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 随后招商银行的财富账户也推出了“外汇期权交易”业务。2006年11月,交通银行宣布在国内率先推出个人外汇交易新产品“满金宝”,正式向全国范围推广,打开了中国外汇保证金交易阳光化的大门。2007年2月,中国银行推出外汇交易新品“外汇宝”,正式进军外汇保证金市场。
2008年3月,民生银行高调宣布进入外汇保证金领域,推出了“易富通”外汇保证金业务。据报道引述民生银行相关人士介绍,民生银行的“易富通”初始放大倍数是30倍,也即意味着以最低门槛5000美元的保证金计算,则最多可做15万美元的交易。
然而,正式因为民生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在外汇保证金交易方面缺乏成熟的风控机制,导致大量投资者亏损,进而引发了众多客诉。时值北京奥运会,客户投资纠纷引发监管层的关注。
2008年6月1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在网站上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行在相关管理办法发布前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这是银监会首次正式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
时至今日,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外汇保证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汇行业亦呈现蓬勃发展之势。据FXword获得的权威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日均零售外汇交易量为3740亿美元,其中中国市场份额占比在6%-7%左右,日均零售交易量约在31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