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手抄报的内容是什么
大家在旅行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学习一些旅游安全知识。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旅游安全手抄报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旅游安全手抄报的内容:国内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1. 注意饮食安全:在夏季高温时节出游,游客要注意饮食安全,讲究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及不科学的饮食习惯造成的身体不适或疾病,尤其是在海滨城市食用海鲜产品时,一定要挑干净新鲜的食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吃海鲜时和刚刚吃了海鲜后,不要饮用冰啤、冰水、冷水,不要吃过凉的食物,以防发生腹泻等疾病。
2. 遇恶劣天气远离危险地区:遇到雷雨、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洪水、海啸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时,应远离危险地段或危险地区,切勿进入景区规定的禁区内,听从带团导游和旅行社的统一安排和调动,及时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不私自随处参观游玩、脱离旅游团队。
3. 海边游泳要在限定区域:到海滨地区参加游泳活动时,在与旅行社约定的区域内或景区限定的区域内游泳,最好结伴而行,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携带必要的保护救生用品,不私自下水,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4. 山区旅游要防跌防迷失:到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方旅游,要防滑、防跌、防迷失,要牢记景区规定的行走路线,跟随导游行进,不要去无防护设施的危险地段,最好结伴游览,防止走错路、迷路。
5. 要防中暑:夏季出游在高温高湿天气易发生中暑,心脑血管病人及老幼体弱者更应注意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出行前向医生咨询,适当准备一些预防中暑的药品。
6. 要防“空调病”:室内外和车内外的温差不要太大,否则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
7. 防止财物被盗及人身伤害: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财物被盗失的情况及人身伤害。睡觉时,要锁好门窗,外出时,要将贵重物品寄存在饭店的保险柜内或随身携带,切忌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内。
8. 乘坐交通工具,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在交通工具上,无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9. 坐抵达景区后,请谨记集合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的车牌号。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10. 请勿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购物时,注意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应细心鉴别真伪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在热闹的场所购物或者娱乐,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
旅游安全手抄报的内容:旅游安全知识
一、旅游包车的类别
旅游包车按经营范围分为省际包车、市际包车、县际包车、县内包车客运,各类旅游包车按其经营范围承接相应包车业务,不得跨越经营范围运营。各团体、个人可按实际所需进行对应承包。
二、旅游包车的牌证
从事旅游包车运营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具备交通运管主管部门依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相关牌证,相关牌证包含: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或《节假日临时包车证》或《省际包车证》;
3、《道路运输证》;
4、《车辆行驶证》;
5、《驾驶证》;
6、《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同时旅游包车每趟次运营必须通过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报备、打印《广东省客运包车合同》,承包人与公司双方签章后生效。上述证件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企业存放外,其他证件需随车携带。
旅游安全手抄报的内容: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997年10月15日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减称《条例》)对于强化旅游行业管理、维持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以下为《条例》中与旅游者利益关系密切的内容摘要:
1.根据《条例》第21条、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旅行社应当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要求,对于会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旅行社对旅游者提供的旅行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需加收费用的,应当事先征得旅游者同意,旅行社提供有偿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者出具服务单据。
2.维护合法权益,进行有效投诉。
根据《条例》第24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国内组团社。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2)旅行社服务末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3)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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