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悬挂车牌上路应该怎么处罚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不悬挂车牌是不能够上路的。下面就让小编来告诉你不悬挂车牌处罚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不悬挂车牌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另外,按照新交通法规定,婚车故事遮挡车牌,将被进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处罚。
交通法新规定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处罚规定中“故意”两字最关键。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情况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 “故意”。但是如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或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车牌丢失了该怎么办
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况给主办一个临时牌照。
2、交管部门开的临时车牌,每次只管1个月,因此车主必须一个月办一次临时车牌。(每办一次都要交一定的费用)。
3、如果再次丢失其补办程序是一样。车牌补办手续很简单。
4、外地车牌补领牌照,只能在发牌地车管所办理。
5、到派出所开证明的办法只是应急的办法,建议车主把行车证和丢失证明、车主身份证寄回老家,再拿车辆的登记证书托朋友去当地车管所补办牌照,牌照要一个月后做好,期间会发个临时牌照,车主拿这个临时牌照上路就合法了。
不按规定挂车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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