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学设计>广告设计>画册设计>手册制作>

校外实习学生手册

耀辉分享

  校外实习不仅能让学生的专业能力更为扎实,同时也能藉此机会进行职业试探,助益大学毕业后的职业生涯规划。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们整理的校外实习学生手册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

  校外实习学生手册

  实习相关办法

  一、实习申请流程说明

  二、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办法

  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为培养学生成为酒店业具有实务能力的专业管理人才,特制订学生校外实习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以落实本专业实习制度与成效。

  第1条 「校外实习」为本专业制订的必修课程,本专业学生必须成九个月校外实习的规定,

  经考核成绩及格,方可毕业。

  第2条 本专业为推动学生校外实习有关工作,得成立实习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系

  主任兼任;总干事一人,由主任就实习委员中推举担任;干事一人,由院务助理担任;委员若干人,由本专业专业教师中召集组成。 第3条 实习委员会得与接受本专业学生前往实习的酒店(以下简称实习单位)成立实习指导

  小组,其成员由本专业实习委员会委员与实习单位人事或相关部门代表共同组成,除定期召开协调会外,并视状况随时集会。

  第4条 学生得选择海南酒店相关产业(需依据本专业实习办法规定条件的公司),并经学生

  实习委员会核可后,方可前往实习。可供实习单位举例如下: (一) 酒店,饭店。 (二) 餐厅。

  (三) 其他:度假休闲中心会馆等。

  第5条 学生校外实习应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先由学生自行选填志愿,其次依据

  酒店要求条件、学生操行成绩及总成绩分发。学生校外实习分发要点另行制订。 第6条 本专业为让学生了解校外实习是校内课程的延伸,并考虑学生课程中理论与实务的

  结合,应审慎安排筛选业界实习单位。本专业针对校外休闲产业实习单位筛选程序如下:

  (一)实习委员会筛选海南深具学生实习价值、有具体训练计划和企业文化的酒店。 (二)由本专业邀请实习单位来校参观及举行先期座谈。 (三)由本专业发函意向酒店调查实习合作意愿。 (四)由实习委员会审核。

  (五)与校外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约书。

  (六)与校外实习场所分发排定后,实习委员会应办理实习座谈会,并与实习学生家长签

  订「学生校外实习家长同意书」。 第7条 本专业实习委员会与实习学生班导师的职责任务如下: (一)实习委员会主任

  1. 实习学生返校座谈会,主任委员为会议主持人。 2. 其他有关校外实习的协调事项。 (二)实习委员会总干事

  1. 联系、筛选酒店实习单位。 2. 校外实习单位审核。 3. 校外实习合约签订。 4. 办理实习座谈会。

  5. 学生校外实习期末心得抽阅。

  6. 负责督导学生实习状况,如遇重大事情,实习委员会总干事应会同导师共同协助解决学生适应问题,若提前终止实习,应通知校方及监护人处理。 7. 其他有关校外实习的协调事项。 8. 校外实习课程任课老师。

  (三)实习班导师

  1. 办理学生校外实习意愿选填登记。 2. 协助实习委员会办理实习座谈会。 3. 学生校外实习双周志批阅。

  4. 关怀与督导学生校外实习生活管理与心理适应。 5. 配合实习委员会共同协调处理学生校外实习情事。

  6. 其他有关学生校外实习之协助事项。 7. 校外实习课程任课老师。

  第8条 实习委员总干事及导师赴实习场所访视,差旅费依本院出差办法办理。

  第9条 学生实习期间,除接受本系实习委员会管理及总干事与导师辅导外,并应接受实习

  单位主管的指挥监督,遵守业者既定政策及工作规则。学生校外实习奖惩要点另行制订。

  第10条 学生实习期间因故必须终止实习课程时,应填写退选单,并经家长与实习委员会同

  意后,方可终止该次实习,该次实习成绩总分以0分计算。学生于实习期间如欲调整实习单位,须于离职前办理校外实习单位调整申请,经实习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调整。为维护学院良好声誉,学生仅能更换一次实习单,有特殊因素者不在此限,凡无故取消或终止该次实习者,本专业会视损害学院名誉情节轻重,依学生校外实习奖惩要点报请处分。

  第11条 学生实习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或发生情节重大的事件,实习委员会得提前终止学生

  实习,并通知学校及家长处理

  第12条 学生校外实习完毕应提交校外实习报告。学生校外实习报告实施要点另行制订。 第13条 学生校外实习成绩由本专业任课老师与业界共同评定。学生校外实习成绩考核要点

  另行制订。

  第14条 实习委员会将邀请校外实习学生返校座谈,作为实习规划及执行改进的参考。学生

  校外实习座谈会实施要点另行制订。

  第15条 办理学生校外实习绩优的业界及指导人员,经实习委员会评定后,由学校报请其主管机关奖励之。

  第16条 本办法经系务会议通过并呈学院审核后实施,修正时也一样。

  三、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分发要点

  一、 本要点根据三亚学院旅游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办法第六条制订。 二、 本专业校外实习面试分发程序如下:

  (一) 实习前一学期由实习委员会发函至各实习单位调查建立教合作意愿,并将配合的实习

  单位的工作条件、实习名额与相关资格要求等资讯统一公布。

  (二) 召开学生校外实习座谈会,说明实习应注意事项。

  (三) 自公布日起两周内受理学生登记,并依学生总成绩排名顺序,由总干事与导师根据学

  生个人特质进行分发。

  三、 学生总成绩评定标准为实际就读本专业各学期学业和操行成绩各占50%。 四、 分发参加面试学生人数,原则上以实习单位提供实习名额的一倍为上限。

  五、 分发任务结束后,由实习委员会统一将学生名单及基本资料传真至各实习单位相关部

  门,并约定面试时间及地点,或由本专业订定统一面试时间。

  六、 总干事依据实习单位要求的时间与地点,依序安排学生前往面试。面试前由任课老师

  指导面谈技巧,并要求学生一律服仪整齐。

  七、 学生已获得录取其他实习单位者,就不再安排其它面试机会。

  八、 学生一经实习单位录取后,由本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校外实习合约书,学生不得拒绝

  前往该单位实习。无故缺席面试、无故不报到或未经实习委员会同意擅自前往面试或提前工作者,以及未经实习委员会查证同意后擅自变更实习单位者,将依学生实习奖惩要点相关规定处罚。

  九、 学生如遇特殊情况,例如适逢业界裁员、实习单位福利或制度发生严重弊端、家庭或

  个人健康等因素,应经实习委员会查实同意后,方得更换实习单位。 十、 本要点经实习委员会会议通过,修正时也一样。

  四、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奖惩要点

  一、本要点根据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办法第十条制订。

  二、学生于校外实习期间如需请假,均需附有关证明文件,依照实习单位请假规定完成请假手续,并委请实习单位定期回报学生出勤纪录。校外实习视同正式课程,请假时数应依学校规定扣操行总分。

  三、学生于校外实习期间,仍视为本校学生,如有优良事迹或不良表现,将依现行学生手册

  规章及本要点规定处理: (一)奖励方面:

  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成绩优秀,或在合作实习单位有优良事迹者,经由任课老师、导师或实习单位报请实习委员会评定,除颁发实习表现优异奖外,并报请学院奖励。

  (二)惩罚方面:

  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如有因下列行为遭实习单位退训或实习开始一个月后无故中断实习者,经由主任委员、总干事、导师或实习单位报请实习委员会依实际情节记大过以上惩处。

  1. 实习期间无故中断实习者。 2. 有窃盗或诈欺行为者。

  3. 处理实习单位财务有舞弊行为者。 4. 在实习单位内聚赌、酗酒不听劝告者。 5. 在实习单位内打架滋事者。

  6. 向顾客强索小费者。 7. 介入色情媒介者。

  8. 未经正当手续私自向客人兑换外币者。 9. 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如受贿,图利他人)或以实习单位名义对外招摇撞骗者。 10.触犯刑法判拘役以上者。

  11.讹诈、辱骂或威胁主管,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以任何方式使用暴力或诽谤实习单位者。

  12.擅将实习单位及他人财物携离该实习单位者。 13.拒绝执行派定工作或不服调动者。

  14.煽惑他人不服实习单位规定或蛊惑他人怠工,集体请愿及制造劳工纠纷者。

  15.不爱惜公物任意破坏者。 16.骚扰或剌探客人隐私者。

  17.在实习单位内与客人或同事有不道德或性骚扰行为者。 18.其他不正当行为及事项,经实习委员会判定者。

  四、 本要点经实习委员会会议通过,修正时也一样。

  五、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校外实习成绩考核要点

  一、 本要点根据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办法第十三条规划,落实学

  生在校外酒店行业实习绩效考核,特制定本要点。 二、 校外实习成绩的考核分为两项:

  (一)实习单位的工作能力评分占60 %。 (二)实习辅导教师校外实习考核占40 %。 三、 校外实习单位的工作能力评分项目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仪容:整洁、端庄、合于规定。 礼貌:打招呼、招呼客人、应对得宜。

  确实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班及请假。 能依指示完成工作。

  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同仁共同作业完成工作。 人际关系:能与同事和睦相处。 学习精神:积极、认真。

  专业技术能力:语文、沟通、服务精神与技术。

  管理、企划能力:对工作、业务提出创新与改进计划或建议。 能独立处理顾客消费者问题

  每项各占10分,计100分。(评分表如附件)

  四、 校外实习考核由实习辅导教师巡回访视考核、面测的绩效等方式依规定评分。 五、 本要点经实习委员会会议通过,修正时也一样。

  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 校外实习出勤状况表

  实习单位填写

  六、 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 校外实习学生座谈会实施要点

  一、本要点根据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酒店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办法第十四条规划,为达到学

  生校外实习期间与校方的互动与沟通,特制订本要点。 二、实习期间举办二次实习学生座谈会,主任委员为会议主持人。

  (一)实习期中每学期举办一次实习生座谈会。所有实习学生应事先安排休假日,以便参

  加座谈会。

  (二)校外实习座谈会由实习委员会主办,由导师承办,由各实习辅导教师通知实习学生

  举办日期与地点。

  (三)实习委员会所有委员应出席实习座谈会,以了解学生的实习状况,并加强互动与沟

  通。

  (四)座谈会的意见与建议,得作为实习规划及执行改进的参考。

  三、本要点经实习委员会会议通过,呈报院务会议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也一样。

  七、校外实习相关注意事项

  (一) 校外实习前的心理准备: 1. 选择实习单位时,请先行了解单位的性质和企业文化;工作地点所在及交通状况。 2. 实习单位若没有提供住宿,应事先将住宿场所安排好。实习地点与住处勿相距过于遥远且以安全性作为寻找住处时的考虑,应在报到前处理妥当,以免无法安心实习。

  3. 分发后实习前,请同学确实注意实习酒店通知及完成实习前之各项准备工作。请勿让实习酒店多次联络不到同学,而于实习前即让实习酒店留有不良印象。这期间同学也可主动跟实习单位的人事部门联系,了解是否须事先前往办理报到手续或须准备那些报到物品。

  4. 部份实习酒店提供宿舍予外地员工,但费用不一,以先到先选及事前申请为原则。一般而言,员工宿舍的管理维护及人数掌握不易,且设备多以简易为主,请同学在实习前,自行咨询该实习单位,了解状况后再做决定。

  5. 大部份实习单位,于报到第一天,除新进人员训练外,通常第一天即正式上班工作,相关之工作鞋、丝袜或上班时打扮的仪容(如前场服务的女同学头发须梳理整齐),最好准备妥当。

  6. 同学报到时应备妥以下物品:笔、笔记本、相片八张、身分证正反影本二份、私章、健康检查表等等。每一业者要求不一,有备无患。 (二)校外实习时应注意事项:

  1. 请同学务必要确实遵守各实习酒店的人事及业务规定。随时提醒自己,在外工作代表着学校、家庭及自己。在实习酒店实习期间,请同学努力学习。 2. 工作时敬业合群,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以免造成实习酒店困扰。 3. 注意个人品德行为,实习期间,不得有违反业界法规的不良行为,一经发觉属实,将受勒令退学的处分,并移送法律机关,请各位同学遵守。 4. 上下班期间搭乘或骑乘各类交通工具,请确实注意交通安全。

  5. 上班实习期间,请同学特别注意工作态度,虚心请教,随时注意整理服装仪容,修剪头发及指甲,并不得染发及涂指甲油,服务业特别重视公共卫生,请同学自觉要求。

  6. 实习期间若需请假,应依规定办理,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7. 实习期间,将由本专业老师安排时间访视各个同学。

  8. 每日实习下班后应尽速返回住处,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以免家人担心,如遇紧急状况或事件,迅速与家人、实习单位及学校联系处理。

  9. 如果有问题或遇到困难疑惑,除可向实习单位人事训练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各实习辅导老师及导师反应,切勿旷职擅离职守。

  八、校外实习合约书

  三亚学院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培养酒店管理人才,提供甲方学生校外专业技能的训练及实习机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各方承诺共同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 实习期间:自 年 月 日起,共计 个月。

  二、 合作实习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合作实习学生人数共 名。 三、 甲方应推荐下列资格的实习学生,至乙方指定的工作处所实习:

  1. 2. 3.

  符合甲方校外实习办法之学生。

  在校学行优良者。无吸毒或任何不良习性、嗜好者。

  实习首月如实习学生有适应不良者,经甲乙双方协调后,甲方应调回该实习学生做专业辅导。

  四、 工作调配:

  乙方需考量实习学生的成绩、专长兴趣等,以便调派实习学生至适当的工作岗位,甲方应辅导实习学生确实遵守乙方工作的要求。 五、 甲、乙双方视情况召开协调会协调事项如下:

  1. 实习期间,派发学生至乙方各营业单位实习除使其接受实习委员会管理外,并接受

  实习单位主管的指挥监督,遵照乙方既定的公司政策及工作规则办理。

  2. 实习期间,甲方派实习委员,乙方派专人负责指导与考核,藉以提升实习的成效。 3. 负责辅导学生实习及生活管理,如有情节重大的事情,甲乙双方得商议提前终止有

  关实习合作的协调事项。

  七、甲方的职责:

  1. 协助乙方筛选和派遣实习学生。

  2. 协助乙方辅导学生实习工作,并提供成绩考核资料。

  3. 负责规范实习学生,确实遵守乙方所安排实习单位工作及作息规定。 八、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得视情况根据甲方教学的需要,提供有关专业的技术方面的训练。 2. 乙方得适量提供实习机会及名额由甲方选派学生前往实习。

  3. 实习期间,乙方负责学生工作期间生活管理与考核及实习成绩的评定。 4. 负责安排各种技术训练,不让学生担任非相关及具有危险性的工作。 5. 实习期间,乙方为实习学生办理劳保、健保。

  6. 实习期间,乙方安排实习学生每日工作8小时为原则,并给予薪资每月不得低于劳

  基法最低薪资以上(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可适时以劳基法规定进行加班。 7. 实习期间,乙方应给予实习学生参照一般职员的休假制度,并保留年资计算(如果

  可能)。

  8. 依乙方现有规定得供应实习学生实习制服,并提供执勤期间的膳食。

  9. 其他有关实习事项,应符合劳动基准法的规定以及参照乙方人事章程规定办理。 九、实习学生的职责:实习学生于实习训练期间,应恪尽职守员工职责,遵守乙方各项工作

  及作息规定,忠勤服务、努力学习。

  十、甲乙各方的权利义务如有未尽事宜,且各方无另行书面约定或无其他规定时,应提协调

  处理。

  十一、其他与本合约相关文件,均视为本合约之一部分,与本合约有相同效力,如其内容有

  抵触的情况,除另有书面约定外,应以本合约的规定为主。

  十二、本合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准则,如因本约定发生纠纷,各方本着诚信的原

  则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以海南省三亚市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三、本合约自各方签约的日起生效。

  合约签定单位: 甲方:三亚学院 代表人:王勋铭 职称:副院长

  校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1号 联系电话:0898-8838-6778 乙方: 负责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