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手册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精神,广泛宣传《旅游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倡导大家守法旅游、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纠正旅游中的各种不文明行为,着力提升公用行业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社会做出贡献。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们整理的公用事业局文明旅游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公用事业局文明旅游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文明旅游意识,以实际行动促进行业文明素质的综合提升,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濮文明〔2015〕10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精神,广泛宣传《旅游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倡导大家守法旅游、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纠正旅游中的各种不文明行为,着力提升公用行业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XX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文明旅游 从我做起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2月
四、 活动内容
(一)围绕“文明旅游 从我做起”的主题,实施文明旅游行动。倡导“十大文明旅游行动”。即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低碳旅游;讲究以礼待人;注重消防安全;倡导健康娱乐;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摒弃“十大旅游陋习”。即①公共场所大声喧哗;②乱扔垃圾、随地吐痰;③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④不遵守秩序,乱插队;⑤破坏文物,在文物上刻字;⑥不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衣冠不整参观庙宇;⑦不保护环境,在景观池中泡脚;⑧吃自助餐浪费或者外带;⑨禁止拍照场所仍执意拍照;⑩因航班延误大闹机场。
(二)围绕公共文明礼仪教育,重点开展系列礼仪实践活动,从 “文明在我身边”、“文明在我脚下”、“文明在我心中”等方面入手,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1、文明骑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做到礼让行人,红灯不越线,黄灯不抢行,不骑车带人,不互相追逐,遇到老弱病残动作迟缓的,要给予谅解,主动礼让。
2、文明乘车:在规定地点候车,依次排队购票,按顺序乘车,不强上强下。自觉遵守、维护乘坐秩序,举止文明,相互礼让。保持站内、车内环境卫生,不高声喧哗。爱护车站、车内设施,不蹬踏座椅,不乱写乱画,不损坏公物。上车后不要抢占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不便利的乘客让座。
3、文明行走: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走人行道,相互礼让;不逆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服从交警指挥,保持交通畅通。
4、文明游览:在公共场所,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涂乱画;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互相礼让;举止端庄,保持安静。
5、文明观看:自觉遵守影剧院、体育场(馆)规定,凭票按时按顺序入场,对号入座。注意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保持清洁卫生。观看演出和比赛时要有礼貌,尊重演员、运动员和裁判员,不无故提前退场;不高声喧哗评论,不喧闹起哄。
(三)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发出“文明旅游 从我做起”倡议书,指出践行文明旅游,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我们在尽情享受美景的时候,不要忘记文明旅游。我们的美好言行,也是这美丽风景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外出旅游应当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防止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单位形象带来损害,展现我们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用行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科室要注重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网站等集中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利用集中学习、知识竞赛等使文明旅游观念进头脑、入心中;充分利用“5.19”中国旅游日,开展相关文明旅游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总结,形成机制。各单位、各科室要及时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归纳与提炼,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文明大行动持续有效开展。
全县文明旅游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旅游行业文明程度,加快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指导,坚持“政府引领、企业参与、典型示范、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将文明旅游活动与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努力塑造讲文明、树新风、重礼仪、诚信友爱、热情好客、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为打造长三角旅游目的地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积极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和游客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形成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一)旅游景区(点)。环境干净整洁优美,公共设施、道路标识规范齐全,服务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完善维护,游客中心提供文明旅游宣传材料,“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醒目美观,志愿服务岗设立规范活动正常。
(二)旅行社。诚信经营,旅游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游客满意度显著提高,营业场所干净整洁、规范经营,文明宣传标语设置美观。
(三)星级饭店。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设施配套齐全,文明餐桌创建卓有成效。
(四)星级农家乐。环境优美、店容店貌整洁,餐饮服务设施齐全,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服务人员热情周到,菜肴明码标价,文明宣传标牌与环境有机和谐。
(五)市民及游客。告别旅游陋习,文明出行素质显著提高,自觉维护旅游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丢乱扔、不随意攀爬、不乱写乱画等。
(六)导游服务。加强导游培训教育,认真做好游客“出行前宣传教育、旅途中督促提醒、返程后总结反馈”工作,导游解说词中有“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有序排队”等内容。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旅游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旅游企业进社区,向群众免费发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和旅游安全应急手册等,提升广大市民文明旅游知晓率。
(二)开展文明旅游普及教育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宣传贯彻活动,积极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宣传教育,普及文明旅游知识,提升游客素质。
(三)开展文明旅游“四争创”活动。围绕全县文明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全县文明旅游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文明风景区(点)、文明星级饭店、文明旅行社和文明星级农家乐”评创活动。
(四)开展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整治活动。结合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督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环境。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全县旅游行业要高度重视文明旅游活动,对照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罚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文我县旅游企业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践行文明旅游公约和各项规范准则,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树立XX生态旅游、文明旅游新形象。
(二)广泛宣传,典型带动。全县旅游行业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文明旅游活动的各项要求,提升文明旅游知晓率,营造浓厚活动范围。要深入开展“四争创”评创活动,大力加强旅游配套实施建设,打造一批“文明风景区(点)、文明星级饭店、文明旅行社和文明星级农家乐”,以先进典型带动全县旅游行业争先进位,全面优化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全县旅游行业要及时总结文明旅游活动经验,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及时向县旅游局、县文明办上报各类活动信息及有关资料。县旅游局、县文明办将全面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对活动开展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同时,文明旅游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旅游行业评创先进典型一项重要测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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