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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范文

钟敏分享

  党纪是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行为规范。党员的纪律处分有5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纪处分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

   范文1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是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维护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就针对我县2014年至2014年8月期间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题调研中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一)处分决定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宣布。处分决定一般应在发文之日起1个月内宣布并执行,而有的单位或部门为了缩小影响甚至不宣布,有的处分决定没有送达给本人。如我县某镇卫生院院长黎某某因犯受贿错误,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主管部门没有将处分决定送达给本人,直到调资时需出具处分决定,本人才到县纪委提及此事;某单位一受处分人员,来纪委申诉,其申诉的理由之一就是从未收到对其的处分决定。

  (三)在年度考核、党员评议中未执行处分决定。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党员评议均有相应的具体规定,但有的单位或部门由于把关不严,违规确定受处分人员的考核、评议等次。

  (四)处分决定归档材料不完备。有的单位或部门由于组织关系和行政关系分别隶属,党政纪处分决定没有装入其本人人事档案,有时由于传递延误或者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未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不能起到教育本人及其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效果;二是影响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到位,将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不能给干部的调职、调级、调资提供准确信息,给组织和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使用带来负面影响。

  上述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有些领导或承办人员忽视党政纪条规的学习,忽视党政纪纪律的严肃性,党性原则不强,凭个人主观好恶办事;因关系网,凭人情左右原则,出现人情关系代替组织纪律,个人感情重于政策法规等不正常现象。

  二、解决的对策

  针对存在问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拓展思路,积极创新,使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从四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分工,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各职能部门或单位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从制度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执行到位。

  2、建立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制度。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向受处分者的单位或主管部门送达《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单位,一份单位盖章后带回存档。告知书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党员评议等事项的处理要求和政策依据。明确告知不按《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的要求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程序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台账跟踪监督。为了保证所下发制度规定的事项落到实处,将处分期内人员建立台账,平时根据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事项对受处分人员跟踪监督,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协作和联系,把好受处分者职务、工资调整关。

  (三)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年终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就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范文2

  目前,我区农村党支部有173个,党支部书记172名(有一名兼两个村的党支部书记),绝大多数是1999年换届选举产生的。三年来,多数农村党支部书记能够尽职尽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团结带领“一班人”和广大党员及群众致富奔小康。但也确有少数党支部书记要求自己不严,无视党纪国法,走上了违法违纪的道路。对此,笔者最近专门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受党纪处分情况进行了一次粗浅调查。

  (一)

  9名受党纪处分的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情况是:

  文化程度:中专文化的4名,占44.4%;初中文化的4名,占44.4%,小学文化的1名,占11.1%。

  入党时间:党龄最长的33年,党龄最短的4名。其中,4—10年的2名,占22.2%;15—20年的4名,占44.4%;21—30年的2名,占22.2%,33年的1名,占11.1%。

  (二)

  经调查, 9名农村党支部书记是由以下原因受党纪处分的:

  2、金钱关没过好。作为农村党支部书记有工资收入,应该廉洁奉公,淡薄名利。但有的却以权谋私,贪占集体资产。如龙泉镇原滑石道村党支部书记梁宏印,在任职期间,为谋私利,连续3年在镇里批复的工资奖金总数之外,每年私自从村集体资金中多拿5000元作为自己的奖金,共计1.5万元归为己有,2014年7月受到撤职处分。又如该镇原琉璃渠村党支部书记燕德泉,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4.9万元归个人使用,2014年3月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

  4、娱乐观没过好。作为农村党支部书记,应该珍惜集体资金与民同乐,但有的却违反规定公款私用,个人娱乐消费。如雁翅镇雁翅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元宏,用公款单独或与村委会主任一起,经常以请协作单位为名进出歌厅、洗浴中心,同时又与村委会主任用公款购买手机4部,2014年6月受到撤职处分。

  (三)

  9名农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党纪处分,虽然人数不多,但在农村党员和群众中的影响较大。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这支队伍建设。因为农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党支部的“一班之长”,是做好农村、农业和农民工作的“领头雁”,是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致富的“火车头”,处在农村基层政权的第一线,处在农村党建工作的第一线,处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第一线,因此,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在“选”上下功夫。

  “选好”农村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农村党支部书记建设的关键一步,所以要采取下派、回请、交流、招聘等多种形式将更多的优秀人才选进农村党支部书记行列。

  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应坚持“五突出,即:一是突出政治上成熟和责任感强;二是突出文化水平高,开拓创新精神强;三是突出有真才实学,致富能力强;四是突出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精神强;五是突出法制观念和年富力强。

  2、在“管”上下功夫。

  “管好”农村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农村党支部书记建设的重要一关。怎样才能管好呢?要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严格监督,保证村党支书履职的公正廉洁。一是加强社会监督,主要是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民主评议制度,即每年末,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力量,由村党支部书记向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述职,并由镇党委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为基本称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实行诫勉,对不称职的坚决调整。二是加强组织监督。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镇领导谈话制度、村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使镇党委能及时了解村党支书的工作思想状况。三是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一些山村、小村要逐步推行村帐镇代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加强审计监督,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2)加强考核,要进一步完善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各项工作的考核办法,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责任制,把任期目标考核同村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

  (3)严明纪律,保证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纯洁性。严格贯彻区委关于《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全体村干部要在履行职责时、在执行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中、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在涉及配偶、子女和亲友有利害关系的事项中、在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中等五个方面要做到36个“不准”,对一些违法违纪、村民反映比较大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坚决查处调整。

  3、在“教”上下功夫。

  “教好”农村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农村党支部书记建设的主要环节。“教好”主要是指导两方面,一方面是教其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一是培训要增强针对性、实用性,重点做好邓小平理论、农村常用政策、法律法规、农村实用技术、领导科学知识培训,提高村党支书驾驭全局、处理村务的能力。二是根据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本地两个文明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任职资格培训;同时让支部书记分批到经济发达、市场意识强的地区进行参观访问,更新思想观念。三是通过举办成人高中、大专班、自学考试、函授等形式,开展多渠道的学历培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的文化程度,增强其知识的系统性。四是加强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党纪国法知识培训,增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意识。

  4、在“爱”上下功夫。

  做好农村工作不容易,当好农村党支部书记更不容易。因此,对这些同志要关心爱护,要做到:

  (1)政治上要爱护,使党支部书记有奔头。首先要经常组织他们学习。让他们多了解国内外形势和国家政策。其次,要建立党委书记同村党支部书记定期谈话制度,及时交换思想,肯定成绩,鼓舞斗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三要大力表彰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增强他们的自豪感、荣誉感。

  (2)工作上要爱护,使村党支部书记有劲头。镇党委既要向党支部书记交任务,又要交方法,既压担子,又出点子。对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村党支部书记,镇党委应为党支部书记撑腰壮胆。

  (3)生活上要爱护,使村党支部书记有盼头。一是要认真落实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报酬,特别是一些贫困村干部的工资要及时给予解决。二是积极创造条件,为党支部书记建立岗位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对其家庭、生产生活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

  5、在“调”上下功夫。

  一是要抓好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测评考核工作,对不能够胜任现职工作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对工作中确实存在问题,不宜继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要及时予以处理、撤换。三是要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按期做好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推选出更加优秀的人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范文3

  农村党支部大会讨论处理违纪党员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严重或复杂,或给予党员以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或县级以上各级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按此规定,除特殊情况的案件外,所有涉及处分违纪党员的案件都必须经过其本人所在党支部大会讨论这个法定程序。然而,农村党支部大会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存在大会难召开、决议难形成的问题,导致农村党员处分不到位。因此,如何规范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的工作,发挥农村党支部大会讨论处理违纪党员的作用,维护党员权益,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本文结合案审工作的实际,作粗浅分析。

  一、农村党支部大会讨论党员党纪处分存在的问题

  (一)支部大会难召开。《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六条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规定。”因此,只要实际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本支部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以上,即可召开支部大会。但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大部分农村党员外出打工谋生,很大程度上影响支部大会召开;有一部分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不能参加支部大会;还有一部分因事请假或以其他理由不能参加支部大会。以上原因,致使支部大会无法按程序召开,出现支委会代替支部大会的现象。

  (二)处分决议难形成。当前农村党支部在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议难以形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造成。

  1、感情用事。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处理违纪党员的一个重要原则。然而,有些党员在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却丧失了这个原则,他们感情用事,发表意见畸轻畸重,认为平时对自己好,帮了自己很多忙,则发表了较轻的处理意见;平时对自己有意见,恨不得一棍子把对方打死,则发表较重的处理意见。例如:2014年我县某村委会书记,因在烤烟收购工作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支部会议上,有的党员竟然发表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的意见;有的党员认为该同志为人不错,发表给予免于处分的意见。

  2、原则丧失。有的党员存在等待、观望和“从众”的思想,在支部大会上,他们迟迟不发言,等到其他大部分党员发言快要结束时,才发表了同大多数党员相同的意见;有的党员见风使舵,看领导脸色行事,领导讲了什么话,他也随声附和,他们奉承的观点是和领导保持一致的意见;有的党员,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不发言或者少发言,不得罪违纪的党员,也不得罪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

  3、宗族思想作怪。一些村党支部存在管理混乱,根源在于宗族思想作怪。有的村党支部党员以同姓宗族划分势力,宗族为维护自身利益,在支部大会上常常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表不同宗族之间利益的意见,无论那种意见,都无法达到应到会的党员数半数以上,影响支部大会的决议形成。

  二、建议对策

  (一)实行特殊程序。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支部大会确实无法召开,县纪委可以对违纪党员直接做出处分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及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对于个别农村党支部由于农民党员外出务工等原因,致使没有条件召开支部大会,不能按规定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应视为特殊情况,由县纪委直接做出处分决定。但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意见。二是对外出务工较多或年来体弱较多的党员,他们确实无法参加支部大会,经支部大会同意,并报经乡镇党委批准,在计算表决结果时,可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如某支部有党员38人,其中外出务工15人,召开支部大会时,外出务工15人因故无法参加,另有2人因事请假,实际有21人到会,正常情况下应有到会的19人以上赞成方能形成决议。经表决有16人赞成,同时20人赞成对未到会的15名外出务工党员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并报经乡镇党委批准,则应到会党员23人,16人赞成即已超过半数,可形成决议。

  (二)邀请上级纪委人员参加。上级纪委的同志参加支部大会,是开好支部大会的保证。一方面加强指导,不但可以把案情给与会的党员作一个全面介绍,还可以告诉与会党员上级纪委是如何提出定性和量纪意见的,便于与会党员理解党纪条规精神和上级纪委的处理意见。另外,上级纪委审理人员还可以对支部大会实施监督,防止会议走样,保障支部大会按程序、按要求规范召开;同时也避免支部久拖不议,议而不决,致使支部意见迟迟不能上报,影响对案件的处理。

  (三)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支委成员要认真研究违纪党员的案件材料,如有必要可请案件调查组成员进一步介绍案件有关情况。在熟悉案情、学习相关党纪处分条例的基础上,支委会提出处分意见,草拟处分决定文稿。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个人情况、错误事实、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处分决定文稿应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在表决处分决定前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做出处分决定时,应认真考虑党委、纪委的意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必须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预备党员和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表决权),方可讨论、表决处分意见。

  (四)规范讨论违纪党员处分程序。为规范支部大会讨论违纪党员处分的程序,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出台规范农村支部大会讨论违纪党员处理程序的文件,程序应包含以下文件:会议主持人说明大会内容;违纪党员做检查,汇报思想认识;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党员发言,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明确改正错误的方向,同时对支委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发表赞成或者反对的意见;违纪党员有权说明情况或者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辩护;到会正式党员对处分决定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支部应到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通过。违纪党员也可以对处分决定投赞成票或者反对票。会后,违纪党员应在支部大会通过的对本人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党支部将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成请示,并附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党委或纪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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