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航班上大喊要飞机停下来
女子航班上大喊要飞机停下来!飞机上吵闹构成犯罪吗?可能会怎么处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女子航班上大喊要飞机停下来,欢迎大家分享收藏!
女子航班上大喊要飞机停下来
“飞机给我停下来,我不去了,我就要下去”!飞机已经进入跑道,女子竟然要求飞机停下来,大叫“不然就拘留吧”。
奇葩人多,这样的奇葩女子奇葩的真叫个神奇!
6月19日,贵州机场,飞机已经进入跑道,突然一女子大喊:
“我不去了,我要下去”。而且一直吵闹不停。
同机乘客见女子一直吵闹,就说她:“我告诉你,你要这么闹影响大家的行程,我们大家也不会放过你”。
“我不想去,就是不想去了”。
“你不可能不去了,你别影响我们大家”。同机另一个女乘客回怼说。
“那你给我拘留了吧,我就是不想去"。
此时,航班机组人员也过来,劝女子:
“您先坐下来,不要着急”。
“我就不坐,要拘留就拘留".,女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看您这样的行为,您如果现在持续这样的状态,我们只能叫公安了,法律刑事责任您要自己承担”。
机组人员依然耐心地劝说女子。
“现在我怎么免票回来呀,我怎么回来吗,烦死了”。
原来,这位女子不是非下飞机不可,而是担心回来的时候不给她免票,所以才大吵大闹。
真的是无知,可恨又可笑。
在飞机上大吵大闹,影响航班飞行安全,是犯罪。
女子竟然扬言:
“不行就拘留我吧”。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女子,竟然蛮横无理到这种地步。
女子任性且脑残,人性也得分场合呀。
飞机已经进入跑道,马上起飞,岂是你说停就停的呀,你以为是你自己开车呢,说刹车就刹车。就是开车的时候,不顾别人安危,急刹车也容易影响交通,造成事故的。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个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害飞行安全罪,拘留她避免不了的。
这样的女子就应该纳入航班黑名单,不能因为她个人的无知而影响大众的安全出行。
飞机上吵闹构成犯罪吗?
(一)劫持航空器罪
这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机组人员,也可以是乘客。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会引起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严重后果,仍不顾后果积极施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劫持”是指犯罪人按自己的意志非法控制航空器的行为。所谓劫持航空器就是指用上述方法强行控制该航空器意图迫使其改变预定航向,飞经行为人指定的地方。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劫持行为,无论是否达到行为人预期目的,都是本罪即遂。
(二)使用暴力危害飞行安全罪
指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使用暴力,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者只要危及飞行安全,不论后果如何,即构成本罪。
(三)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罪
指故意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客观方面是传递虚假情报,扰乱了正常飞行秩序,使公私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民航局:飞机上扰乱秩序将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刑责
此前报道:
针对近日发生的几起乘客乘机的违法行为,民航局公安局有关负责人18日特别提醒旅客,机舱内吸烟、飞行中使用手机、不服从机组人员管理、擅自移动机上设施设备等行为属于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月14日,旅客刘某乘坐8L9915西双版纳至昆明航班。在登机后摆放行李过程中,刘某谎称其随身携带的纸箱中是炸弹。通过对刘某及所有旅客、行李重新安检,没有发生任何爆炸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刘某被昆明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11月11日,旅客陶某在厦门至南京sc4803航班飞机降落前5分钟打开手机并使用,且不听机组劝阻,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中国民航局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民航局公安局8月6日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在航空器内严禁发生以下行为:冲闯航空器驾驶舱;对机组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电子设备;抢占座位、行李舱(架);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
违反通告规定的,民航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航班正常营运造成非法干扰的旅客,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