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抵扣个税有哪些新政策
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那么政策对谁适用?可以抵扣多少钱?学习啦为大家整理了抵扣个税的政策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抵扣个税新政策
《通知》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同时,《公告》进一步明确,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个税抵扣数额
《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
同时《通知》指出,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你购买的保险每个月分摊下来超过200元,其实是相当于你的个税起征点提高了200元。
个税抵扣政策适用保险产品
1、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2、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3、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
4、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5、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抵扣适用人群
日前,南京高新区一家企业的徐会计打电话到高新地税询问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如何抵扣个人所得税问题。原来,该公司很多员工了解到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既能多为自己增添一份健康保障,又能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但对于具体如何操作,谁也说不清楚。
针于徐会计的问题,高新地税工作人员查询了文件,并做了详细回答。根据通知要求,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为方便徐会计理解掌握,地税工作人员将上述适用对象范围更进一步划分为三类人员:一是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单位。个人相关退保信息保险公司应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二是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三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最后,税务人员指出,无论何种情况下,对于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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